教育部辦公廳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在中國小切實抓好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通知

2008年3月4日

教民廳〔200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民(宗)委(廳、局),各計畫單列市教育局、民(宗)委(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民宗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辦公廳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在中國小切實抓好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辦公廳
  • 發布時間:2008年3月4日
  • 檔案號:教民廳〔2008〕1號
基本信息,通知內容,

基本信息

我國是統一的多民族的社會主義國家。黨和國家歷來高度重視在青少年中開展以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為重點內容的民族團結教育工作。從中小學生入手紮實抓好民族教育工作,讓各民族學生從小樹立科學的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是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維護各民族的緊密團結和國家統一的有效措施,是和諧社會建設的重要基石。近幾年來,各地教育和民族(宗教)部門根據中央統戰部、教育部、國家民委和國家宗教局等相關要求,逐步深入地在中國小開展了民族團結教育活動,豐富了中國小愛國主義、國情教育和素質教育的內容,促進了56個民族優秀文化傳統的相互交流、繼承和發揚,增進了學生對我國各民族共同締造社會主義偉大祖國歷史的認識,增強了各民族學生自覺維護民族團結、維護國家統一,反對分裂的思想意識,引起了積極的社會反響,取得了良好的教育和社會效果。為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中發〔2005〕10號,以下簡稱《決定》)和《教育部關於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2005〕13號,以下簡稱《通知》)有關要求,進一步切實抓好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通知內容

一、統一思想,提高進一步做好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思想認識。國家的穩定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各項事業的順利開展,國家的團結統一和繁榮富強,社會和諧、科學發展,都要求必須切實維護民族團結。在新形勢下,增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反對民族分裂,是我國各族人民的共同責任,是我國綜合國力的重要基礎。在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歷史時期,在中國小加強民族團結教育具有極為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歷史意義。各級教育、民族(宗教)部門要進一步認真學習黨和國家關於在各民族學生中大力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重要精神,進一步明確在各級各類學校加強民族團結教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把思想和認識自覺地統一到黨和國家的要求上來。並按照《決定》精神,在中國小教育中,有重點、分層次、有針對性地大力加強民族團結教育,要把它列入愛國主義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和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重點加強馬克思主義民族觀、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教育。
二、加強領導,把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納入重要工作安排。各級教育、民族(宗教)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做好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領導,把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納入重要工作安排。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建立健全領導機構、制定相應管理辦法,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不定期督導檢查。各級民族(宗教)部門要適時對各中國小開展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給予指導,並協助各級教育部門做好督導檢查,切實保障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活動不流於形式、不走過場。
三、加大力度,把中國小民族團結教育工作進一步抓好、抓實、抓出成效。各級教育、民族(宗教)部門要按照《決定》和《通知》精神,進一步落實《教育部辦公廳 國家民委辦公廳關於在中國小進一步大力推進民族團結教育工作的通知》(教民廳〔2004〕7號)有關要求,繼續將民族團結教育有關課程列入地方課程。各地要從當地的實際出發,做好工作計畫,加強專兼職師資培訓,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此項教育活動的質量和效果。鑒於此項教育活動內容的政治敏感性較強,同時為確保活動開展的嚴肅性,各中國小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的有關教材和音像資料由教育部、國家民委等部門組織編寫,經全國中國小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後統一使用。各地要按照《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全面實施農村義務教育教科書免費提供和做好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工作的意見》(教基〔2007〕23號)要求,將民族團結教育教材及音像資料納入地方課程教材使用規劃予以落實。同時,各地要創造條件逐步在高中及大學階段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宗教觀和黨的民族、宗教理論的教育。
在中國小廣泛深入地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只能加強,不能削弱,更不能中斷。教育部、國家民委將按照中央有關要求,不定期對各地中國小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進行檢查,確保整個工作有序、有效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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