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2015年11月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以成辦函〔2015〕172號印發《關於加快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該《意見》分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3部分,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重點任務是:支持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支持農村經營主體開拓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市場;健全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體系;加強農業農村電子商務人才隊伍建設;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相關現代服務業;開展農村電子商務示範建設;加強農業電子商務品牌建設;加快推進“網際網路+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著力創建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產業基地;鼓勵開展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創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 印發機關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 文號:成辦函〔2015〕172號
  • 印發時間:2015年11月4日
簡述,意見,

簡述

2015年11月4日,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快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意見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
成辦函〔2015〕172號
各區(市)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在拓寬農產品銷售渠道、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和擴大農村消費的積極作用,深化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和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建設,按照《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電子商務加快培育經濟新動力的意見》(國發〔2015〕24號)、商務部等19部門《關於加快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的意見》(商建發〔2015〕306號)、農業部等3部委《關於印發〈推進農業電子商務發展行動計畫〉的通知》(農市發〔2015〕3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四川省促進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川辦發〔2015〕49號)精神,結合我市開展國內貿易流通體制改革發展綜合試點工作實際,現就加快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標
(一)工作思路。深入貫徹落實市委“改革創新、轉型升級”總體戰略,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以農產品流通和農村市場現代化為目標,以培育壯大農產品電子商務經營主體、培育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品牌和農業電子商務人才為重點,以打造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縣(鎮、村)為抓手,擴大電子商務在農業農村的套用範圍和規模,推動全市農產品流通及農村電子商務快速發展。
(二)工作目標。到2017年,全市培育3—5家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本土農業電子商務企業,與國內知名農產品電子商務企業形成深入的合作關係,全市市級以上農業龍頭企業電子商務套用率達100%,實現農產品電子商務銷售收入占總銷售收入30%以上;全市打造10個套用廣泛、模式先進、具有一定帶動示範作用的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打造30個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鎮(鄉),打造100個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村(基地),基本實現套用廣泛、保障體系健全、配套服務完善的農業農村電子商務新格局。到2020年,全市培育8—10家在全國有影響力的本土農業電子商務企業,實現農產品電子商務銷售收入占總銷售收入40%以上,進一步完善農村現代流通體系,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達到全國領先水平。
二、重點任務
(一)支持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加快面向農業農村市場的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拓展移動電子商務套用,為農村經營主體和農戶提供農業技術、農產品市場、農資銷售、遠程繳費等綜合服務。鼓勵大型批發市場、超市、農貿市場、惠民菜店等企業,依託實體網點開展實體體驗與網上交易相結合的農產品電子商務。鼓勵農業企業、專合組織、家庭農場、休閒農莊建立集信息發布、產品交易、產品追溯於一體的農村電子商務垂直平台,對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平台銷售本地鮮活農產品年銷售額達200萬元以上的、加工農產品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由市商務委分別按照銷售額的10%、2%,一次性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對搭建第三方平台銷售本地農產品年銷售額達5000萬元以上、品牌農產品年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由市農委按照銷售額的1%,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農資產品年度線上銷售額達1000萬元以上的,由市農委按照銷售額的2%,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對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重點企業參與農村電子商務試點示範、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等,由市商務委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商務委,成都商物投集團)
(二)支持農村經營主體開拓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市場。積極推動農產品貿易流通電子商務化,由市農委、市商務委每年安排專項經費對列入年度計畫的農業農村電子商務推進會、展銷會、對接考察活動、宣傳推介活動、課題研究等給予支持。重點支持和培育一批基礎紮實、模式先進、運行良好的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發揮其示範帶動作用。支持龍頭企業、專合組織、家庭農場與國內知名電子商務平台及本土電商平台開展深度合作,支持鮮活農產品電子商務企業拓展網上訂單、電話預約、冷鏈配送入戶、電子結算等經營模式。鼓勵農業生產資料企業發展電子商務,促進平價優質農資產品下鄉。加快供銷社村級經營服務網路信息化改造,發展農村網上代購代銷店和配送體系。由市農委、市商務委每年對本地農產品和農村電子商務進行綜合評比,並給予一次性獎勵。(責任單位:市農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
(三)健全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物流配送體系。推動涉農電子商務進城市社區,將生鮮農產品電子商務配送終端設施(如電子菜箱、智慧型售菜機)進社區建設納入民生工程;新建居住小區要將生鮮農產品電子商務配送終端設施納入公建配套項目,有條件的已建成小區要逐步進行改造。鼓勵國有企業或以公私合營(PPP)模式開發建設生鮮農產品電子商務配送終端設施,實現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管理和統一信息發布平台。加快倉儲物流設施建設,整合農村現有供銷、郵政、鄉鎮商貿中心及生產資料、生活資料放心店和配送中心等流通網路資源,完善農村物流配送體系,鼓勵物流企業建立縣鄉兩級物流快遞中心,實現現代商貿流通網路鄉鎮全覆蓋。全面實施城市集中(共同)配送,鼓勵開展農產品全程冷鏈物流,完善鮮活農產品(果蔬、肉類、水產品)各環節的包裝、保鮮等冷鏈物流技術規範和標準化配送車輛的營運技術規範。市商務委、市物流辦分別對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體系建設、物流配送體系建設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物流辦、市商務委、市建委、市規劃局、市房管局、市農委)
(四)加強農業農村電子商務人才隊伍建設。結合就業培訓和農村實用技術培訓,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專合組織、家庭農場、種養殖大戶等開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專題培訓,到2017年、2020年,分別培訓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從業人員25000人、60000人,培養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套用技術人才3000人、6000人。整合各方資源,建立專家工作站,為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提供人才支撐。[責任單位:市農委、市人社局、市商務委,各區(市)縣政府(含成都高新區、成都天府新區管委會,下同)]
(五)大力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相關現代服務業。按照新型城鎮化發展要求,逐步增加農村電子商務綜合服務功能,實現一網多用,縮小城鄉居民在商品和服務消費上的差距。鼓勵農村電子商務企業與服務業企業、金融機構等加強合作,提高大數據分析能力,在不斷完善農民網路購物功能的基礎上,逐步疊加手機充值、票務代購、水電氣費繳納、農產品網路銷售、小額取現、信用貸款、家電維修、養老、醫療、土地流轉等功能,進一步提高農村生產、生活服務水平;鼓勵與城市社區電子商務系統有機結合,實現城鄉互補和融合發展。市商務委對農村商貿中心、電子商務服務站點開展電子商務活動和疊加綜合服務功能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金融辦、市農委,各區(市)縣政府]
(六)開展農村電子商務示範建設。重點支持電子商務基礎良好、套用廣泛、經營模式創新的區(市)縣打造農村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各區(市)縣應建立集展示展銷、培訓服務為一體的縣級農特產品電子商務運營中心,建設一批重點鄉鎮的信息和集貨中心。每年重點支持發展10個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鎮(鄉)、30個以上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村(基地)。市商務委對市級農村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示範村(基地),分別給予300萬元、30萬元的資金支持,對獲得國家級、省級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的,再分別給予300萬元、200萬元的配套資金支持;同時,對農村電子商務示範縣(市、區)、示範村(基地)相關項目建設給予優先支持。市農委對特色農產品電子商務示範鎮(鄉)給予50萬元的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農委,二、三圈層區(市)縣政府]
(七)加強農業電子商務品牌建設。健全農產品電商品牌形象傳播體系,支持品牌農業企業、專合組織等開展電子商務品牌行銷。重點打造成都農業區域公用品牌,著力構建“市級公用品牌+縣級區域品牌+企業自主品牌”的品牌體系,讓“天府糧”、“成都味”通過電子商務走進千家萬戶。支持涉農電子商務企業開展農產品推廣和品牌打造,鼓勵農業企業、專合組織在知名電子商務平台上開設成都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專區,由市農委對符合標準的成都特色農產品展示展銷形象店給予開店費用50%的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商務委)
(八)加快推進“網際網路+休閒農業和鄉村旅遊”發展。充分發揮電子商務優勢,鼓勵農家樂、休閒農莊藉助第三方平台或自建電子商務垂直平台開展休閒農業的銷售業務,促進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的提檔升級。建設全市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入口網站、移動手機客戶端,鼓勵電子商務與休閒農業、鄉村旅遊發展相結合。對通過網際網路宣傳銷售休閒農業與鄉村旅遊產品和線路,業績突出、年度線上交易額達500萬元以上的電商企業和經營主體,由市農委按照銷售額的2%,一次性給予不超過10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市農委、市旅遊局)
(九)著力創建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產業基地。各區(市)縣要結合自身產業特色,依託農產品批發市場、農業加工園區、農業綜合服務站等,合理規劃和建設一批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產業園(站、村),配套辦公、物流、倉儲、餐飲、娛樂等服務設施,為入駐電商企業提供人才引進、培訓交流、網路宣傳推廣等一站式服務。[責任單位:市商務委、市農委,二、三圈層區(市)縣政府]
(十)鼓勵開展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創新創業。實施農村青年電子商務培育工程和巾幗電子商務創業行動,以返鄉高校畢業生、返鄉青年、大學生村官、農村青年、巾幗致富帶頭人、退伍軍人等為重點,結合就業創業補助資金、農村人才培訓,培養一批農村電子商務帶頭人和實用型人才,切實發揮他們在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中的引領和示範作用。指導具有特色商品生產基礎的鄉村開展電子商務,吸引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引導農民立足農村、對接城市,探索農村創業新模式。按照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積極推進電子商務扶貧工程,增強貧困地區利用電子商務創業、就業的能力,推動貧困地區特色農副產品、旅遊產品銷售。支持建設農產品電商培訓孵化基地,搭建農產品小微電商的創業服務平台。由市農委、市人社局、市商務委對農村電子商務孵化培訓基地建設、平台建設和活動開展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市農委、市人社局、市商務委,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各區(市)縣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建設聯席會議制度,由市政府分管領導為總召集人,分管副秘書長和市農委、市商務委主任為副總召集人,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和市農委、市商務委、市物流辦等部門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加強對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建設的指導和管理,定期不定期召開工作推進會,督促檢查各項工作的落實情況,統籌協調解決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重大事項和問題。[責任單位:市農委、市級相關部門,各區(市)縣政府]
(二)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市財政要進一步加大農產品品牌行銷及重大會議專項的扶持力度。同時,市商務委、市物流辦、市金融辦、市旅遊局、市人社局等市級相關部門要加大支持力度,安排專項資金,制定實施細則,支持全市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區(市)縣財政要調整支出結構、整合涉農財政補助資金,利用專合組織、農業產業化、家庭農場、農業職業經理人等發展資金支持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建設、完善物流配送設施、培養專業技術人才等,推動當地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農委、市商務委、市物流辦、市金融辦、市旅遊局、市人社局,各區(市)縣政府]
(三)著力金融服務支持。開展農村信用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網路。各地要根據實際需求,鼓勵各金融機構大力扶持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切實加大對涉農電子商務企業的融資扶持力度。通過產品創新,從信貸、保險和股權投資等方面開發有利於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金融產品,支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不斷壯大。(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農委、市商務委,市農發投公司、成都商物投集團)
(四)強化宣傳注重引導。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堅持正面引導,採取有效形式,大力普及農產品電子商務知識,抓好典型示範,廣泛宣傳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示範企業和典型人物,及時總結推廣我市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的工作和成效,不斷擴大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工作的影響力,營造良好的發展氛圍。每年要對全市及各區(市)縣實施情況進行不定期專項督查,把網路暢銷產品數、新增網店數和龍頭企業電子商務套用率作為重要內容列入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專項考核,定期督查通報工作進展情況。(責任單位:市農委、市商務委、市文廣新局,成都傳媒集團)
(五)強化行業監管和統計。發揮經信、工商、稅務等部門在電子商務活動中的監管職能,研究制定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監督管理規範。加強電子商務標準和統計體系建設,將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帶動物流發展、居民消費增長、農民人均純收入增長、大學生就業增加納入統計範疇,進行日常監測、分析,客觀準確反映農業農村電子商務發展實際,切實為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健康發展提供數據依據。積極支持農業農村電子商務中介組織、行業協會和科研院所發揮作用,為企業積極提供政策指導、信息技術和人才培訓諮詢服務,促進農業農村電子商務健康發展。(責任單位:市經信委、市工商局、市國稅局、市統計局、市商務委、市農委)
本檔案中數據,“以上”含本數。
本意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成都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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