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南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是南昌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
(三)辦理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公文呈(傳)閱事項,提出貫徹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四)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和開發區、新區管委會請示市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五)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對市政府各部門間相互協商後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六)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各縣區政府和開發區、新區管委會對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
(七)負責與市人大、市政協聯繫,組織、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辦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議和省、市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協助安排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視察工作。
(八)負責信息收集和反饋工作,為市政府領導決策提供服務。
(九)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十)研究經濟政策,分析經濟形勢,開展經濟工作調查研究,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政策建議和諮詢意見。
(十一)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督辦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
(十二)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三)負責對本級人民政府參事的組織和管理工作,發揮參事參政議政、建言獻策、諮詢國是、民主監督、統戰聯誼的作用。
(十四)承擔市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全市開展創建國家衛生城市、除“四害”、健康教育和農村改水改廁工作。
(十五)指導、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南昌公報的編輯發行工作。(十六)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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