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日中漁業協定會代表團會談公報

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日中漁業協定會代表團會談公報是由日本在1970年06月20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環境(資源能源)
  • 簽訂日期:1970年06月20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其他
  • 簽訂地點:北京
  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和日中漁業協定會代表團,於一九七0年六月九日至六月二十日在北京舉行了會談。
雙方完全同意和堅決支持一九七0年四月十九日中日雙方備忘錄貿易辦事處代表簽署的會談公報,並在此基礎上就目前形勢、中日關係和中日兩國關於黃海、東海的民間漁業協定問題充分交換了意見。
雙方嚴厲譴責美帝國主義悍然出兵高棉,把侵略戰火擴大到整個印度支那的罪惡行徑。雙方嚴正指出,日本佐藤政府同美帝國主義的僕從一起召開所謂討論高棉問題的“亞洲會議”,充當會議“主角”,並積極參加所謂“三國委員會”進行種種陰謀活動,這是佐藤政府為美帝國主義侵略亞洲政策效勞,直接插手印度支那,履行日美聯合公報的一個嚴重步驟。日本反動派加緊向東南亞進行滲透和擴張,不斷鼓吹從南韓、台灣、印度支那直到馬六甲海峽是日本的“生命線”,更充分暴露了日本軍國主義重建“大東亞共榮圈”的狂妄野心。
雙方一致指出,佐藤政府不顧日本人民的強烈反對,決定“自動延長”擴大和升級了的日美“安全條約”,這是對要求廢除日美“安全條約”的日本人民的嚴重挑釁,是對中國人民、朝鮮人民、印度支那人民以及全亞洲人民的嚴重挑釁。日本方面表示,決心要和日本人民一道,為粉碎日美新軍事同盟、無條件收復沖繩和廢除日美“安全條約”而鬥爭。中國方面表示,中國人民堅決支持日本人民的正義鬥爭。雙方相信,中日兩國人民和亞洲各國人民聯合起來,一定能夠在粉碎美日反動派復活日本軍國主義的鬥爭中取得更大的勝利。
雙方回顧了一九六五年簽訂中日民間漁業協定以來的執行情況,對雙方在友好合作、相互救助方面做出的積極努力表示滿意。但是,由於佐藤政府變本加厲地推行追隨美帝、敵視中國的政策和日本漁業界一小撮反動勢力的破壞活動,給兩國民間漁業協定的執行造成了很多困難。日本方面表示要為排除各種障礙而進行不懈的鬥爭。
中日兩國是近鄰,兩國人民有著傳統的友誼,雙方相信,切實遵守和認真履行中日民間漁業協定,將對增進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關係作出積極的貢獻。
雙方一致同意將中日民間漁業協定(包括有關換文、附屬檔案)有效期延長二年,並就該協定的補充規定達成如下協定:
一、為了保護對蝦資源,自三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雙方漁輪均不進入“協定”規定的第一漁區。
二、為了便於識別漁船,雙方漁輪應在船尾明顯處標明船名、船號。
三、為保障生產安全,雙方漁輪在航行和作業中,必須加強晝夜值班瞭望。
四、根據實際執行情況,決定從日本方面提供中國漁船寄泊的港口中取消鹿兒島縣的山川港,使中日雙方提供的寄泊港口均為兩個;並決定取消中國漁船駛至日本方面指定的港口寄泊時通過漁業無線電台聯絡的辦法。
五、為了保護漁業資源,對侵犯禁漁區的漁輪,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警告和罰款的處分,特別嚴重的取消其進入“協定”漁區作業資格。此項辦法,由雙方漁協嚴格執行,互相監督,並將處理情況通知對方。
六、雙方一致同意圍網船也應嚴格遵守中日民間漁業協定的有關規定。對圍網船在“協定”漁區及其附近作業,應規定必要的限制措施,以利於保護上層魚類資源。雙方將在一九七0年內就此問題商談解決。
中國漁業協會代表團團長日中漁業協定會代表團團長
王雲祥江口次作
(簽字)(簽字)
一九七0年六月二十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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