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中國十大傳媒事件

2013中國十大傳媒事件,儘管新聞出版總署與國家廣電總局的合併早有定論,但2013年3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掛牌依然不失為2013年中國傳媒行業的頭件大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2013中國十大傳媒事件
  • 外文名:2013 China ten big media event
  • 時間:2013
  • 數量:10件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上海報業合併,網路大謠,陳永洲案,爸爸去哪兒,4G牌照發放,360訴騰訊壟斷案,國產電影,微信支付,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爭,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1.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掛牌成立:讓1+1>2
儘管新聞出版總署與國家廣電總局的合併早有定論,但2013年3月22日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正式掛牌依然不失為2013年中國傳媒行業的頭件大事。
在任何一個國家,傳媒管理的體制與主管機構的設定很大程度上決定著行業的發展與繁榮。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在原有機構設定基礎上,新聞出版和廣播電影電視都有了很大的發展。但隨著傳媒科技的日益進步,媒體融合成必然趨勢,市場規律已經促使傳媒單位先行一步。在國外,傳媒集團除書刊以外往往包括通訊社、報紙、期刊、網站、電影製片廠、電台、電視台、衛星傳媒、院線平台等,報社可以有自己的廣播部,電台可以有自己的報社編輯部。然而遺憾的是,那些極少數中國傳媒融合的先行者們卻大多一度遭遇了部門管理條塊分割、各自為政的尷尬。按照媒體類別進行管理,各自審批的管理體制使廣電行業、報業出版業畫地為牢,老死不相往來,報業出版傳媒集團只有報刊紙媒沒有視聽媒體,廣電集團沒有平媒的支持與配合,產業融合困難重重。顯然,傳統條塊分割的管理體制已經並不符合中央政府制定《文化發展綱要》和鼓勵跨部門、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媒體併購,推動文化大發展大繁榮等方面的遠景規劃。從這個意義上說,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掛牌是應運而生,順勢而為的壯舉。
有專家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成立,有助於解決妨礙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發展的問題,有利於國家文化產業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有利於傳媒產業融合發展,有利於傳媒集團做大做強,有利於公共文化服務,有利於規範文化市場,有利於實現文化“走出去”。從這些意義上說,兩個部門的合併毫無疑義會起到1+1>2的效果。
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成立之後, 2013年5月10日,湖北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正式成立,成為新一輪機構改革後成立的第一個省級新聞出版廣電局。此後各省級廣電部門與新聞出版部門的合併也開始大規模鋪開。

上海報業合併

2.上海報業合併:抱團取暖正當時
這依然是一個依靠政府行政力量強力推動的案例。
2013年10月28日,上海同城兩大報業集團文匯新民聯合報業集團和解放日報報業集團正式合併為上海報業集團,其速度之快,效率之高,使之迅速成為傳媒行業的熱點事件。
有專家擔憂,上海報業的合併是行政主導的結果,不符合報業市場化的發展規律。但真正了解中國傳媒行業發展史的人會發現,縱觀中國傳媒業的分分合合,行政力量始終是主導事件發展的決定性力量。實際上,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一系列的傳媒改革,從廣州日報率先成立報業集團,再到浙報集團的整體上市,其背後都有“行政主導”的結構性因素存在。但不可否認的是,既便在行政力量強勢主導之下,不同的傳媒集團仍可以按照市場規律進行更大幅度的改革,中國傳媒業的“深層改革從來都是以‘權力中的權利’為特徵進行的,即先由行政‘權力’力量強勢主導或推動,再在優勢建立過程中參與市場競爭、爭取‘權利’”。可見,在中國特定的傳媒管理體制下,媒體發展的關鍵並不取決於是行政主導還是市場主導,而在於,媒體的操盤手是否能借力打力,使合併後的傳媒生產要素能從單一的物理捆綁升級為真正的化學反應,使之產生更大的生產力。如若不能,既便是市場化主導的合併,一樣可能成為食之無味棄之可惜的雞肋。
從的趨勢看,上海報業的合併顯然不會成為這樣的“雞肋”。眾所周知,2012年開始,中國報業經營形勢日趨嚴峻,這使得原來具有先進意義的同城競爭策略發生變化,曾經繁榮的報業明顯“產能過剩”。隨著網際網路的衝擊,同城紙質媒體“單維度競爭”顯得黯然失色,而報業在數量上的減少,是一種全球性趨勢。上海兩大報業集團合併,正是應對新媒體的挑戰,抱團取暖的最佳時機,也必然會削減部分同質化的報紙,這是上海傳媒業把握大勢、應勢而為的必然選擇。最新的訊息顯示,自2014年1月1日起,《新聞晚報》將停刊。

網路大謠

3.打擊網路大謠:網路成媒體管理主戰場
“當真理還在穿鞋,謠言已經跑遍了半個世界。”一度有人用這句話來描述曾經的網路世界。然而自2013年8月起,一場聲勢浩大的打擊網路傳謠造謠行動覆蓋全國,從幕後走到前台,從線上走到線下,從虛擬世界延伸到現實社會。“秦火火”(網名)、“立二拆四”(網名)、薛蠻子、周祿寶……一個個曾在網路世界裡恣意妄為的“網路大鱷”,在這次行動中被扒光了外衣,公開了網路背後不為人知的醜行,令社會大跌眼鏡。
其實,一幫所謂的網路推手為吸引眼球肆意炒作早已成為公害,而且已經借網際網路的觸角延伸到現實社會的各個角落。網路炒作炮製了一批所謂的網路名人,這幫人因炒作而走紅,進而對炒作更加肆無忌憚。一些所謂的網路名人長期在網上炮製虛假新聞、故意歪曲事實,製造事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並以刪除帖文替人消災、聯繫查詢IP位址等方式非法攫取利益,在網際網路世界大行其道,早已成為公開的事實。
相關數據顯示,新浪和騰訊微博中,10萬以上冬粉的大V超過1.9萬個,百萬以上冬粉的大V超過3300個,千萬以上冬粉的大V超過200個。網路名人這個群體,在引導網路輿論、處置網路事件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打蛇打七寸。有關部門對網路大謠的嚴厲打擊可謂擊中要害,深得民心。但也有人表達了不同的看法,有專家認為,“殺一儆百”固然必要,但網路大謠並不等同於網路大V,對網路大V一棒子全盤否定的作法頗為不妥。有關部門在打擊造謠傳謠的過程中同樣要注意保持網際網路世界的活性,保護網民正當的言論自由。
2013打擊網路造謠傳謠的行動引起了社會的熱議,也昭示網路成為政府成為媒體管理的主戰場。有專家指出,對網路世界的有效管理從長遠來看還是要從完善法治入手,寄希望靠一場運動進行打擊依然可能死灰復燃,唯有健全網際網路世界的法律法規,不讓網路成為法外之地,才是根治網際網路造謠傳謠頑疾的根本之道。有理由相信,2013打擊網路大謠,只是中國網際網路規範管理的一個開始。

陳永洲案

4.陳永洲案:媒體高調背書的背後
記者因職務犯罪被抓的事情並不新鮮,之所以陳永洲案可以列入2013中國傳媒十大事件之一,有三個理由:
其一,在陳永洲遭遇跨省抓捕後,陳所在單位連續兩次在報紙頭版發表聲明,高調質疑長沙警方抓人的合法性,迅速引起社會乃至國際媒體的廣泛關注。一家媒體如此態度鮮明地利用公共資源為記者背書,這在新中國成立以來的傳媒行業實屬罕見;
其二,在《新快報》高調發表聲明之後,一些知名媒體及媒體人,在事態沒有明了之前,忽視對事件的客觀求證,草率迎合《新快報》的聲明,貌似傳媒江湖仗義的俠氣,實則反映出傳媒行業在商業化、市場化發展過程中的整體浮燥。從這個角度上看,陳永洲案給轉型中的國內媒體敲響了一記警鐘;
其三,相比以往被抓的所謂“記者”,陳永洲的記者身份顯得更加正統,根據長沙警方披露的案情及陳自己在媒體上展示給公眾的供述,陳永洲的確受公關公司的托請,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發表了針對中聯重科的不實報導。表面上看似乎只是陳永洲的事,但一篇不實報導從采寫到審稿,經過三審三校的流程仍能大篇幅見報,遠遠超過了陳永洲的能力與許可權。從這個意義上說,陳永洲案只是掀開了冰山一角,也隱隱約約地展示了一些利益集團與新聞記者之間的利益糾葛,而陳永洲絕對不是個例。
近些年來,隨著媒體商業化的加劇,“允中守直的媒體風骨,時常被無孔不入的名韁利鎖綁架。尚不健全的法治精神、市場精神,各種失范、失序、失德的現象,前所未有地考驗著新聞人的良知與操守。”“一些媒體從業者以輿論監督之名,行要挾逐利之實,把媒體平台當成謀取個人和小團體利益的私器。一些利益集團,千方百計阻撓新聞輿論監督,以各種收買籠絡、威逼恐嚇甚至是挖設陷阱的手段,試圖‘擺平’一些意志薄弱的媒體或記者。一些企業在惡性市場競爭中,變相供養記者,污染媒體環境,推促一些傳媒機構走向墮落……”,這就是陳永洲案昭示的社會現實。陳永洲案再次提醒我們,新聞人的職業操守必須警鐘長鳴,媒體公信力的建設任重而道遠。

爸爸去哪兒

5.《爸爸去哪兒》火爆螢屏: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源自韓國,紮根鄉土,2013年,湖南衛視推出的名人代際溝通野外綜藝紀實節目《爸爸去哪兒》火了。2013年10月11日首期CSM46城收視率即獲得1.423,第二期火速漲到2.588,第三期則攀升至3.01,隨之而來的是翻了一倍的廣告,以及微博、微信朋友圈中的話題刷屏。不少觀眾在看過節目之後產生了生個孩子的衝動,哪怕他(她)們還是單身。
《爸爸去哪兒》也給電視行業帶來了巨大衝擊波。從各大電視台發布的2014年度新節目編排表來看,最起碼有不下20檔節目與親子有關。青海衛視的《老爸老媽看我的》、陝西衛視的《好爸爸壞爸爸》、浙江衛視的《我不是明星》、《星星知我心》,還有《我猜我寶貝》、《辣媽學院》、《爸爸請回答》、《寶貝看你的》……讓你“親子”沒個夠。不僅如此,《爸爸去哪兒》節目中明星孩子的衣著裝備也成了模仿對象,“爸爸去哪兒”成了購物網站的熱搜詞。而節目的每一個外景地,即便是北京門頭溝齋堂鎮靈水村這個此前無人知曉的小山村也幾乎一夜間聲名遠播,成為一些市民“周末游”的最新熱門去處。
這幾年,幾乎每年都有一檔綜藝節目吸引社會眼球成為最受人熱議的話題,從江蘇衛視的《非誠勿擾》到東方衛視的《中國達人秀》,從浙江衛視的《中國好聲音》再到湖南衛視的這檔《爸爸去哪兒》,各大衛視在節目形式與內容上的火拚客觀上給客群帶來一個又一個的視覺盛宴。然而與此前的綜藝節目相比,《爸爸去哪兒》的火爆的確有些與眾不同。
當野外綜藝的形式與明星親子生存體驗的內容相結合,一下子將觀眾的視線從燈光刺眼的演播大廳拉到了風景無限的現實生活,進而“終於有了擺脫不是舉手就是轉椅類節目的機會了”。一檔親子節目引起全社會討論,當然也折射出了一部分社會現象。當明星在演戲、唱歌時,離老百姓的距離自然會遠,而當大明星同樣深入田間地頭,同樣會被熊孩子氣得束手無策,同樣因為不會給孩子沖奶粉而焦頭爛額時,他們在觀眾心裡的形象才親近、立體起來。
總之,《爸爸去哪兒》節目的火爆,再次提醒傳媒人一個真理,在媒體內容與形式的創新上,沒有最好,只有更好。

4G牌照發放

6. 4G牌照發放:從省道開上了高速
麥克盧漢說:媒介即信息。意指每一種媒介的產生都將會對人類社會產生深遠的影響。4G牌照的發放將再次驗證這位傳播學大師的觀點。
沒有最快,只有更快。4G相比3G,最核心的優勢當然指傳輸下載的速度。“打個比方,原來一部1G的電影,下載完需要近1個小時,現在僅需2-5分鐘;原來3G網路玩網路遊戲常常會卡,4G速率下,玩所有遊戲都非常流暢。”通過高速4G網路,用戶可以隨時隨地感受線上超清視頻帶來的震撼;可以多人同時高速暢遊互動網遊或分享超清視頻;還可以即攝即傳,把歡聚場面同步、高速分享……據了解,4G網路最快速率能達到100Mb/S,是3G網路速率的10倍以上。通過高速的4G網路,手機等移動終端的上網速率將徹底突破瓶頸,甚至超過光纖寬頻。由於4G的網路結構更加簡單,對用戶的回響也更加迅速,因而手機等移動終端是“永遠線上”,移動終端接入時,網頁即點即現。那些在3G時代因為頻寬、流量而被限制的套用,比如物聯網、車載、雲存儲等雲計算服務智慧型家居等,在4G時代也將迎來二次進化機會,逐漸進入普通人的生活,移動支付有望普及,也意味著一個全新的時代開啟。而這些,也必然帶來中國傳媒行業新一輪的洗牌與深度結構調整。
在傳媒領域直接受益的當然是網路視聽媒體。過去制約移動視頻發展的兩大瓶頸是網速和資費。4G時代這些問題將迎刃而解,手機線上看高清視頻將成為一種常態和入門級功能,移動視頻有望規模化。最新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共發放了608個信息網路傳播信息節目許可證,批准了26家網路廣播電視服務台、11家網際網路電視內容服務機構,並批准6家3G手機電視集成機構等,用戶規模總體收入都保持了持續增長的勢頭。而4G的開通將使網路視聽媒體插上新的翅膀。而對於那些在理念與行為上一直游離在時代邊緣的傳統媒體而言,4G則可能使他們僅有的客群流失得更快,經營狀況也會雪上加霜。

360訴騰訊壟斷案

7. 360訴騰訊壟斷案開審: 國內首例網際網路反壟斷案
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奇虎360抗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這是當之無愧的中國網際網路反壟斷第一案,對國內網際網路反壟斷的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
此輪抗訴360方面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停止涉案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騰訊的二選一行為,導致大量的用戶被迫卸載360的軟體,造成360在產品、品牌形象等各方面的損失巨大,要求騰訊賠償其經濟損失1.5億元,並公開賠禮道歉。
據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經營者在相關市場上份額超過50%的,可以推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據權威機構調查數據顯示,2009年-2011年騰訊在中國大陸即時通訊產品市場上的市場份額一直在90%左右。360方面認為,騰訊長期以來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使用模仿、捆綁、交叉補貼等方式,採取違背用戶知情權、選擇權的手段對自己的產品進行推廣。但作為官司的另一方,騰訊顯示並不同意360的觀點。馬化騰認為,“壟斷”是一個令人煩惱的罪名。他直言“所謂的壟斷”之後“新的公司可以照樣崛起”。雙方的各執一詞終將通過此輪開審見分曉。
然而更多的人卻將眼光投向官司背後的中國網際網路行業現狀。有專家認為:“國內網際網路在早期發展中自然形成的壟斷是顯而易見的,需要政府和市場雙向規制。壟斷雖然不違法,但不能利用壟斷地位來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產業法和競爭法都對網際網路健康發展發揮著健康作用。這個理念應該是政府主導加市場競爭。”亦有專家舉出美國網際網路發展過程中的例子:美國當年微軟與網景公司之間的慘烈競爭,讓網景公司成為壟斷的犧牲者;但由此推動了美國反壟斷調查機制建立。此後電信巨頭AT&T由於反壟斷而拆分,才孕育出谷歌等新一代企業,而如今谷歌成長後也要接受反壟斷調查。網際網路實驗室總裁高紅冰認為,反壟斷機制是一種良性的輪迴。因此從這個意義上說,360訴騰訊壟斷案,無論其結果如何,都將對中國網際網路行業下一步的發展影響深遠。

國產電影

8.國產電影“大逆轉”:終於可以揚眉吐氣了
據有關報導,截至2013年12月8日,國產影片的市場份額達到55.52%,總票房近百億元,全國觀影人次達5.66億,其中國產影片觀影人次占比57.57%,均達到電影產業化改革以來同期最高。早在2013年第一季度,14部過億的影片中,就有8部是國產片,國產電影占市場份額的60%左右,相對2012年同期只占到40%的成績而言,成功實現“大逆轉”。面對好萊塢大片的巨大挑戰,多年來處於弱勢的國產影片,終於在本土市場贏得了主體地位。無論是中國電影人還是中國的影迷,終於可以為國產電影的出色表現揚眉吐氣一把。
中國經濟網的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周星馳電影《西遊降魔篇》以12億的票房登頂國產電影票房之最,《天機-富春山居圖》、《致青春》、《狄仁傑2》、《中國合伙人》等12部電影破2億,《101次求婚》等電影過1億,另有多部電影票房突破千萬大關。影片類型以愛情、喜劇、動作等類型為主打,《我愛灰太狼2》、《賽爾號3》等動畫電影也表現出彩。過去國人翹盼西方大片的時代一去不復返。
值得關注的是,國產電影火爆的背後,是中國電影市場格局在2013年所發生的巨大變化。對世界電影產業來說,2013年堪稱中國年。這一年中國電影市場在世界電影產業的權重發生了變化――中國電影票房位居世界第二。而世界第二帶來不僅是名次,還引來歐美電影巨頭,都在以技術、合拍、合作等各種方式進入市場,他們在分食中國電影市場大蛋糕的同時,客觀上促進了國產電影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民營影視公司表現活躍,新入市場的光線傳媒、樂視影業等新媒體,銳角鋒利,發展迅速……也紛紛推高了國產電視的製作水準。
當然,2013年國產電影取得豐收,並不意味著國產電影從此可以高枕無憂,揚眉吐氣也並不代表沒有問題。隨著中國電影體系中“大片獨尊”時代的終結,也預示著國產電影正在進入一個更為理性、更為多元的時代,國產電影依然在路上!

微信支付

9.微信支付:再燃移動電商大戰烽火
2013年11月22日,小米與微信合作在微信上預售小米手機3。微信用戶可專享“微信價”。截止2013年11月27日預約期間,成功預約人數達193.8萬。2013年11月28日開售當天,短短9分55秒,15萬台小米手機3即被搶購一空。
自2013年8月5日開通快捷支付功能以來,微信支付與電商已經實現多種消費場景。利用騰訊龐大的用戶資源,短短時間內,微信已經牢牢抓住了4億多用戶的心,並且正嘗試將提供給用戶的價值從最初的通信和社交,拓展到遊戲、購物及與生活有關的一切,微信支付的開通是其中最重要的標誌。數量龐大的商家正蜂擁到微信上——他們過去將主要精力放在阿里巴巴,因為那裡提供了他們需要的全部,包括用戶、交易支持、甚至構建自己的運營流程等,而他們似乎正將越來越多的精力轉向微信。“因為微信有他們非常看重的用戶,而且相比PC時代,現在用戶處於無時無刻不線上的狀態,也提供了更多的推廣和交易機會。”
於是過去穩坐網上支付頭把交椅的阿里巴巴急了。據說已經“退休”的馬雲,就再次赤膊上陣,帶領阿里幾萬員工攜類微信套用“來往”向騰訊宣戰,火藥味之濃過去幾年鮮見,直接揚言要“殺到企鵝家去,該砸的就狠狠的砸該摔的就狠狠的摔”。
馬雲的急不無道理。一旦微信支付伴隨著微信4億用戶成為每日交易不可或缺的部分,那將意味著支撐阿里巴巴大廈的支付功能也將從私有轉向社會化。微信支付則可望複製支付寶式的崛起:雖然在PC網際網路上用戶已經習慣了支付寶,但用戶正在努力探索移動網際網路的使用,就像2004年支付寶誕生時用戶仍然在探索網路購物一樣。微信正在或者已經在改變移動支付領域的遊戲規則。這種新的變化規則的核心,就是支付和物流這兩大交易支持體系的社會化,以及基於移動網際網路的用戶行為模式的重建。
移動支付烽煙再起,直接受益的還是廣大購物者。對大多數購物用戶而言,雖然他們在乎的價值核心是商品本身,但毫無疑問的是,支付的方便程度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交易速度與效率。

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爭

10.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爭:一場沒有贏家的戰鬥
2013年,農夫山泉與京華時報之間的持久論戰成為傳媒行業乃至整個社會的一個標誌性事件。《時代周報》以“不專業時代的不專業戰爭”為事件定了調。很顯然,這是一場沒有贏家的戰鬥。
雖然持續近一個月的論戰跌宕起伏,雙方各執一詞,火藥味十足。但事後冷靜分析發現,無論是京華時報看似“義正辭嚴”的連續報導,還是農夫山泉“破釜沉舟”的冒險公關,均有許多值得推敲之處。
從最初基本符合新聞規範的監督報導,到自身捲入與企業面對面的“口水仗”,本應置身事外的《京華時報》顯然並未“按常理出牌”。媒體在輿論監督過程中一旦不能保持新聞操作的客觀中立,必然會損害自身在社會的公信力。事後的一組調查數據可以看出這場爭論對《京華時報》品牌公信力的影響,在騰訊新聞調查中心官方微博“@民調中心”發起的投票中,有43.86%的網民支持農夫山泉,而僅有12.8%的網友支持《京華時報》。
而作為農夫山泉這樣的企業而言,如何加強輿情監測與研判能力,真誠、主動、及時、全方位的回應媒體報導與公眾質疑,善於通過各種渠道與媒體積極溝通,同樣是新時代背景下必須補上的重要一課。
輿論監督是媒體應有的職能,媒企關係在現代社會中是最重要的社會關係。但2013年的這場爭論再次提醒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既要以公共利益為核心,不斷追尋事件的真相,又要對新聞事實遵循專業要求,利益關聯時遵循迴避原則,永遠做獨立的“第三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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