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我省產城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貫徹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深入落實《雲南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雲南省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有關要求,加快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推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構建產業園區和城鎮科學規劃、功能互補、共建共享的發展格局,現就進一步推進我省產城融合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推進我省產城融合發展的實施意見
  • 文號:雲政發〔2016〕54號
  • 來源: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公開日期:2016-07-04
  • 索引號:53000000102201611093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全面貫徹國家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主體功能區戰略和新型城鎮化戰略,深入落實《雲南省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雲南省城鎮體系規劃(2015—2030年)》有關要求,加快完善城鎮化健康發展體制機制,推動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構建產業園區和城鎮科學規劃、功能互補、共建共享的發展格局,現就進一步推進我省產城融合發展提出以下意見:
一、重要意義
產業是城鎮建設的基礎,城鎮是產業發展的載體。推進產城融合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區域協同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是順應國際國內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的必然選擇。推動產城融合有利於協同推進城鎮產業發展、人口集聚和功能完善,促進資源最佳化配置和節約集約利用,有利於探索產業和城鎮融合發展的新型城鎮化道路,有利於形成功能各異、協調互補的區域發展格局,有利於深化改革開放和體制機制創新,有利於產業和城鎮有機融合、產業轉型重構和城鎮價值再造。以城鎮化理念建設產業園區,完善園區生產性、生活性服務配套,推進園區產業發展和城鎮開發建設互動融合,將進一步增強園區發展後勁和競爭力,促進傳統產業園區轉型升級,加快構建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為實現我省經濟社會跨越式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雲南“三個定位”發展目標,堅持用“四個全面”戰略布局和“五個發展”理念統領各項工作,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一帶一路”、長江經濟帶等發展戰略,按照“做強滇中、搞活沿邊、聯動廊帶、多點支撐、雙向開放”的戰略布局,依託中國—東協自由貿易區、瀾滄江—湄公河次區域合作和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堅定走開放型、創新型和高端化、信息化、綠色化的“兩型三化”發展道路,按照“以產興城、以城聚產、產城聯動、融合發展”的工作思路,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生產要素合理流動和最佳化配置,最佳化城鎮發展空間,推進結構性改革,提高科技創新能力,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提升公共服務能力,努力實現產業園區由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轉變,由速度、數量、規模向質量、效益、特色轉變,由單一產業功能向城鎮綜合功能轉型,加快構建現代產業發展新體系,走出一條具有雲南特色的產城融合發展路子。
(二)基本原則
規劃引領,科學發展。以國家和省主體功能區規劃為基礎,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規合一”工作,根據各地資源環境承載能力,發揮規劃引領作用,構建科學合理的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布局,促進產業和城鎮科學合理、協調有序發展。
創新驅動,轉型發展。堅持在創新中發展、在轉型中升級,著力推進產業園區體制機制、管理創新和技術創新,提高產業集聚度和資源集約化,促進產業與城鎮功能融合、空間整合,實現產業園區與城鎮建設轉型升級和可持續發展。
生態先行,綠色發展。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著力改善生態環境質量,提高能源資源利用水平,最大限度減少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對生態環境的損害,推動形成綠色低碳的生產生活方式和城鎮建設管理模式。
注重特色,錯位發展。堅持分類指導,引導和支持產業園區發揮比較優勢,根據不同地區的發展基礎和發展潛力,科學確定功能定位、主導產業和發展方向,注重培育優勢產業集群和特色城鎮,實現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功能互補、分工協作、錯位發展。
融合互動,一體化發展。堅持產城融合,最佳化空間布局,明確功能分區,大力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配套建設生活性服務設施,建設資源節約集約、生態環境優美、宜業宜居的現代化產業新城,實現產業園區和城鎮建設一體化發展。
(三)發展目標
到2020年,力爭全省主導產業集中度年均提高2—3個百分點,戰略性新興產業增加值占全部工業增加值的比重年均提高3—4個百分點,研發投入年均提高20%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能耗逐年明顯下降,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和畝均稅收年均提高20%以上。每個縣、市、區形成1—2個主導產業或特色產業集群,全省形成30個特色鮮明、輻射力大、競爭力強的產業集聚區,生物醫藥、有色金屬深加工及新材料、先進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環保、石化、輕工等新興產業占工業增加值的40%以上,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園區比重超過25%。全省產業園區布局科學合理,基礎設施網路更加完善,主導產業優勢突出,創新能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進一步最佳化,城鎮綜合服務功能不斷提高,基本形成具有雲南特色的產城融合發展體系。
三、主要任務
(一)規劃引領,科學推進產城融合發展
1.樹立全域規劃理念,科學規劃發展空間,切實發揮主體功能區作為全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的基礎制度作用,統籌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規合一”工作,統一編制集產業發展、城鄉建設、土地利用、基礎設施、社會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於一體的規劃,加快構建滇中城市經濟圈、沿邊開放城鎮帶、5個區域性城鎮群和7條對內對外開放經濟走廊城鎮帶為主體構架的區域發展新空間。通過規劃引導和基礎設施網路建設,有序推進各級城市(鎮)發展,做強昆明特大城市,做大區域中心城市,做優州、市中心城市,做精縣域中心城鎮,做特省級重點鎮,促進大中小城市、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構建以昆明為中心、6大城鎮群為主體、大中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發展新格局。
2.按照主體功能區規劃要求,根據不同地區自然資源、產業基礎等條件,分別確定發展重點和方向,做大做強做優滇中城市群,加快培育中小城市,促進縣城擴容提質,建設特色小鎮。滇中城市群重點發展高新技術、信息產業、環保產業、文化創意、臨空經濟、現代金融、總部經濟等高端產業,滇東南城鎮群以煤化工、機械製造、農產品加工等產業為重點,滇西北城鎮群以載能、旅遊等產業為重點,滇西城鎮群以機械製造、商貿物流、進出口加工為重點,滇西南城鎮群以生態環保、清潔能源、資源開發為重點,滇東北城鎮群以新型載能產業、生物產業和承接產業轉移為重點。金沙江、瀾滄江沿岸聚集發展清潔載能產業和旅遊業,邊境一線重點發展珠寶玉石、木材加工、機電製造業,省際邊界一帶大力發展農副產品加工、食品加工等特色產業。重視特色小鎮建設,利用高速公路沿線優勢發展“匝道經濟”,結合電子商務創新發展,打造商貿物流及樞紐小鎮;藉助江河湖泊沿岸水鄉風情,建設濱水特色旅遊小鎮;依託山區綠色優勢,建設特色生態小鎮。
3.堅持以規劃引導建設,以城市設計指導地塊開發,完善城鎮空間形態,合理確定產業、居住、公共服務和生態用地比例,嚴格土地用途管制,執行國家和省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密度、建築高度和退讓間距等控制指標,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對園區產業用地、居住用地、非生產性服務設施用地實行科學配比,保證產業發展與居住環境、生活配套同步建設,科學推進產城融合發展。統籌推進公共服務設施和基礎設施建設,重點抓好綜合交通、地下空間、地下管線(廊)、公共服務設施等規劃落實,不斷完善城鎮群綜合服務功能。
(二)夯實基礎,不斷完善基礎設施建設
1.推進園區和城鎮基礎設施、產業發展、市場體系、基本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生態環保一體化建設,加快推動園區“七通一平”,以及倉儲物流、文化娛樂、公共運輸等服務設施建設。適度、量身規劃建設標準廠房,統籌配套供水、排水、燃氣、通信、廣播電視、地下電纜等各類管網建設,改造和提升城鎮與園區之間的連線道路,完善園區水利保障設施,推進園區和城鎮水電燃氣、通信網路、污水處理、公共運輸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同步建設,集中建設醫院、學校、文化娛樂、職業培訓、商業中心、就業和社保服務等生活配套設施,實現園區和城鎮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推動園區從職住分離向功能複合轉變,從單一生產型區域向集生產、生活、生態為一體的多元化、多功能、多點支撐的城市產業功能區轉型。
2.加快以滇中城市經濟圈為重點的城際軌道交通建設,採用CRH動車組建設“一環”“七射線”滇中城際鐵路,鼓勵玉溪、曲靖、箇舊、開遠、蒙自等城市採用輕軌、有軌電車等模式發展軌道交通。依託機場、鐵路客運站、汽車客運站,建設集城市軌道、長途汽車、公交、計程車、公共腳踏車和社會車輛為一體的交通設施,推進昆明、曲靖、大理、玉溪等大中城市綜合交通樞紐建設。到2020年,建成以昆明全國性綜合交通樞紐為中心,曲靖、大理、紅河等區域性交通樞紐為支點,利用高速鐵路、高速公路、樞紐機場、城市軌道等多種交通方式和公鐵、空鐵對接及多式聯運、貨櫃、甩掛等運輸方式,推動城際交通互聯互通,初步形成面向南亞東南亞綜合交通樞紐體系。
3.充分運用市場機制,鼓勵引導外資、民資等社會各類資本投資園區基礎設施,支持民營企業以獨資、合資、參股、特許經營等方式參與公共基礎設施、市政公用事業、交通運輸、能源、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項目建設,以及參與園區運營、招商引資等事務,全面提升發展硬環境。積極利用城鎮水、電、氣、熱等公共資源,服務集聚區產業發展,促進企業生產生活服務社會化。強化昆明城市集聚和輻射功能,推進曲靖、玉溪、楚雄等節點城市建設,加快構建水利、能源、信息和交通一體化網路體系,推動基礎設施互聯互通。積極利用外資技術溢出和綜合帶動效應,著力推進瑞麗、騰衝、隴川、鎮康、河口、磨憨、孟定等沿邊園區基礎設施建設,提升園區產業增值能力和國際化水平,以產業發展推進城市建設,以城市建設促進產業發展,由產業造城向產業興城轉變。
(三)轉型升級,加快發展現代產業體系
1.以“兩型三化”為核心,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向“兩型三化”轉型。圍繞去產能、去庫存、去槓桿、降成本、補短板,增強供給結構對需求變化的適應性和靈活性,做大做強傳統優勢產業,重點發展新興支柱產業,加快推進現代服務業,實現資源最佳化再配置,提高全要素生產率。各級園區要以發揮區域比較優勢為出發點,以區域資源、資本、技術等綜合生產要素稟賦為基礎,以最佳化農特產品加工、菸草及其配套、能源、冶金、生物、化工、裝備製造、旅遊產品加工、工貿物流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等布局為重點,以滇中新區為核心,重點園區為依託,以沿邊合作區為補充,積極套用大數據、雲計算、“網際網路+”、物聯網等高新技術,推動園區產業結構轉型升級,重點發展生物醫藥、新材料、先進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石化等新興支柱產業,做大做強旅遊、菸草、能源、礦業等優勢支柱產業,加快推進金融、現代物流、大健康、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集中力量打造一批專業化、特色化產業園區和現代產業基地,加快構建優勢互補、層次遞進、布局合理、各具特色的現代產業體系。
2.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培育扶持優勢特色產業,充分發揮各地自身優勢、資源稟賦,突出特色,培育和壯大主導產業,做到每個州、市重點抓2—3個主導產業,大力推動產業鏈從前端向後端、低端向中高端延伸,形成一批主業突出、產業集中、互有分工、錯位發展的區域“塊狀經濟”。滇中城市經濟圈大力發展資本密集型和技術密集型產業、生產性服務業,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成為帶動全省產業轉型升級的火車頭,其他地區著力提升傳統產業,延伸產業鏈,提高產品附加值,帶動區域經濟發展。
3.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實施產業、集群、園區、企業、項目“五位一體”系統工程,加快培育生物醫藥、裝備製造、軌道交通、新材料等重點產業集群,增強區域產業核心競爭力。昆明市重點發展先進裝備製造、電子信息、生物醫藥、輕紡和食品加工、現代服務業等產業,曲靖市重點發展有色金屬綜合利用、高端裝備製造、生物醫藥等產業,紅河州重點發展有色冶金加工、化工和國際物流等產業,普洱市重點發展鍺產品深加工產業,麗江市重點發展生物醫藥,大理州重點發展新材料等產業,西雙版納州重點發展生物資源綜合加工產業,加快形成全省現代產業體系。
(四)創新驅動,促進產城融合開放發展
1.依託現有產業園區,突出企業集群、產業集聚、人才集合的發展態勢,積極發揮主導產業的龍頭帶動作用和關聯企業的互補、配套作用,鼓勵各地整合相鄰產業園區,創新園區發展模式。積極推進“一區多園”“數縣一區”“數縣一帶”和合作共建等形式,採取股份合作、置換、託管等方式,整合周邊工業集中區,形成一批布局合理、分工明確、競爭力強的產業集聚區,增強全省經濟綜合競爭力和輻射力。
2.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依託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和技術中心等創新平台,構建產學研用有機結合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培育創客空間等新型孵化器,推進以企業為主體的產學研協同發展,促進先進、適用技術熟化、轉移和擴散。重點打造昆明金鼎科技園眾創空間核心區、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以昆明理工大學等高校為支點的學府路創新創業聚集示範區,培育發展以雲南空港國際科技創新園、呈貢大學城、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為核心的創新創業聚集區,形成輻射16個州、市,面向南亞東南亞的眾創空間國際示範區,集聚各類高端人才在我省創業。全力突破研發、設計、行銷、品牌培育、供應鏈管理和專業化分工等制約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關鍵環節,帶動園區企業生產工藝、產品開發、裝備技術、標準評價、品牌建設全面提升,提高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增強產業核心競爭力。積極推動利用國際、國內創新資源,支持國際學術機構、跨國公司、國內行業骨幹企業等在我省設立研發機構,支持省內企業在域外建立研發中心。
3.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最佳化招商引資頂層設計,創新招商引資方式,推動招商引資轉型升級。重點圍繞產業布局及產業鏈缺失環節、薄弱環節和提升創新環節,研究制定產業招商路線圖和行動方案,明確產業招商重點,包裝推出重大項目,精準定向招商。鼓勵和引導在滇企業引進戰略投資者和產業鏈上下游合作夥伴,增資擴產、抱團發展,形成產業集聚。從注重引進經濟導向型產業向幸福導向型產業發展,從偏重引資向引資、引智、引技融合發展轉型,不斷提升招商引資對產城融合的支撐作用。充分調動異地駐滇商會、外埠雲南商會、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參與招商引資,構建社會化招商平台。規範政府及有關部門在招商引資項目推進、項目落地及後期生產管理等方面的監管與服務,形成依法招商、運轉規範、權責統一、協調有力的招商引資工作格局。堅持市場主導與政府引導相結合,從政府部門主導招商引資向專業化、市場化的招商引資運作機制轉變。緊緊圍繞主導產業開展定向招商、商會招商、以商招商,重點開展產業鏈招商、行業招商。針對我省橡膠、銅、鋼鐵等產業鏈條短、產品附加值低的突出問題,按照“領域相通、產業相聯、技術相近”的要求,引導企業延伸產業鏈,提高龍頭企業省內配套率,使大企業、大項目的單體優勢轉變為群體優勢,拓展產業集群化發展空間。
4.堅持用改革和市場的辦法,採取BOT、經營權轉讓、資產置換等方式,利用特許經營、投資補助、貸款貼息、稅收優惠等措施,鼓勵產業園區同商業銀行、擔保機構、投資機構合作,探索建立投保貸序時融資安排模式,引導民營資本參與園區基礎設施和公用工程建設,逐步將園區建設、招商、運營、管理及服務委託給專業化運營公司管理。理順園區管委會與所在行政區的職能關係,賦予園區土地、規劃、建設、財政、環保、稅務、工商管理等方面更加靈活的自主權。積極探索企業化管理模式,推動園區從政府主導向市場主導過渡,從單一行政管理向市場化、企業化導向機制轉型升級,支持有條件的園區推行扁平化管理模式。
(五)生態優先,實現產城融合可持續發展
1.堅持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統籌生產、生活、生態空間,不斷最佳化生態空間布局,按照“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安全宜居、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原則,尊重自然格局,依據我省山區、平壩等不同地域地理地貌、山水脈絡、氣象條件等自然因素,探索發展網路化、多中心、多功能的發展模式,促進人文景觀和自然景觀相互交融,構建形態和功能科學合理的產業園區和城鎮發展空間。鼓勵園區實行綠色規劃、設計和施工,主動納入海綿城市建設範圍,合理設計綠化空間,提高園區景觀道路綠化、亮化、硬化、美化標準,提升園區生態品質,實現產業發展和生態建設雙贏。
2.加快出台產業轉型升級環境準入指導目錄,積極實行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產業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嚴格控制“三高一低”、低水平重複建設和產能過剩項目,積極推廣套用節能減排新技術、新產品,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和排污不達標企業。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積極推行清潔生產,加快推進企業循環式生產、產業循環式組合、園區循環式改造,不斷提高廢渣、廢水、廢氣的綜合利用率。加強生活垃圾分類回收與再生資源回收的銜接,推進生產系統與生活系統循環連結,建立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產業體系。
3.充分發揮法律法規的約束作用和技術標準的門檻作用,強化安全、環保、能耗等剛性約束,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對排放嚴重超標的污染企業實施強制淘汰關停,對一些規模小、產業鏈短、技術含量低、環境污染嚴重的園區進行整合。積極化解過剩產能,推進產能過剩行業企業兼併重組、環保搬遷、升級改造等工作,騰出發展空間,最佳化產業布局。強化產業規劃、總量、準入的聯動機制,實施產能總量限制、能耗等量替代和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對所有入駐項目精挑細選,入園企業必須做到“零排放”,推動產業有序更替。嚴把項目、環境等準入關,投資強度、容積率、建築密度、能耗等規定不達標的項目不準入園。
(六)服務共享,提升公共服務管理水平
1.改造提升生產性服務業,統籌推進園區商貿物流業發展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改造提升批發交易市場,積極發展現代物流、連鎖經營、大型超市等服務業態,推進物流園區和物流基地建設。以BIM(建築信息模型)、網上審圖等技術創新推動管理創新,進一步提升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諮詢服務業水平。完善產銷、科技、信息等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發展面向園區的服務業,改善居民生產生活條件。以滿足居民多樣化、個性化的生活需求為目標,積極發展生活性服務業,加快完善社會福利、社會保障和經營性服務相結合的居民服務網路體系,著力發展社區服務、家政服務、養老服務、體育健身、文化娛樂等服務業態,加快發展金融保險、科技服務、信息服務等新興服務業,為民眾生活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務。
2.加快提升園區公共管理服務水平,推進園區整體服務功能向新型社區治理模式的轉變,大力培育和引進社會公共服務與中介機構相結合的新型服務模式,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將一些公共服務事務交給社區社會組織辦理。實行有償服務、低償服務和無償服務相互促進、相互補充,增強園區整體服務功能。整合人口、就業、社保、衛生、文化、體育以及維穩、信訪等管理職能和服務資源,健全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引導各類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和管理,形成社區、企業和社會組織聯動治理新模式。
3.健全勞動者平等就業制度,完善人力資源服務體系,規範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力度,保障城鎮戶籍就業人員和外來人員享有同等就業服務。科學規劃調整城區學校布局,最佳化教育資源,促進教育均衡發展,切實保障外來人口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強化公共醫療衛生計生服務,將外來人口及其隨遷家屬逐步納入社區基本醫療衛生計生服務體系,建設園區和城鎮全覆蓋的居民社會保障體系。建立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完善住房保障,實施公租房貨幣化,妥善解決園區不同收入人群住房問題。推進“智慧型公交”建設,逐步實現全省智慧交通服務“一點通”、公共出行支付“一卡通”。加強職業技能培訓,重點突出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培養,增強人力資源支撐,為產業發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據不同城市的人口規模,全面放開中小城市和建制鎮落戶條件,合理確定昆明市主城區落戶限制。改革依附在戶籍制度上的各項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制度,逐漸縮小直至取消不同戶籍身份之間的差別,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和社會融合。
4.強化行政服務中心建設,落實政務公開、權責統一、限時辦理等制度,減少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式,全面實行“三證合一、一照一碼”,加快“先照後證”制度改革,積極引入“幫辦服務”理念,推動“幫辦”和“一站式”集中審批服務,完善投資服務和審批監管體系,簡化園區土地收儲、項目報批、土地供應等手續,提高政府服務效率,降低企業運行成本。不斷完善各類載體的公共服務功能,推進社區綜合服務網路平台向企業和公眾開放,為園區企業和個人提供金融保險、物流配送、技術研發、信息諮詢、財務審計、法律維權、人才培訓、就業保障、項目申報、融資擔保等全方位服務。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級政府是推進產城融合發展的責任主體,要進一步深化對促進產城融合發展重要意義的認識,統籌引領當地產城融合協調發展,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加快制定本地推進產城融合發展的實施方案和對策措施,促進產業化和城鎮化“雙輪驅動”,增強推進產城融合的支持力度,推動我省產城融合的健康發展。適時建立由省人民政府領導牽頭,省直有關部門和單位參加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省直部門聯席會議,對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定期會商會辦,協調研究解決產城融合工作中的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及時通報工作推進情況,加強溝通協調、跟蹤分析、督促檢查,推進工作順利開展。
(二)加大資金扶持
各地各部門要拓寬籌融資渠道,調整最佳化支出結構,加大金融支持園區建設力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引導,金融主體、園區企業和社會資金共同支持的多元融資體系。統籌國家、省、州市戰略性新興產業、自主創新、技改等各類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集中用於各類園區培育發展主導產業。規範現有融資平台,建立完善園區發行中長期融資證券,完善運作機制,引導社會資本投入園區和城鎮建設,將重點園區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納入全省城鎮化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庫,做到同步規劃、同步建設。拓寬投資渠道,壯大創業投資規模,支持股權投資基金,特別是私募股權投資基金髮展,引導和規範小微企業和創業者通過股權眾籌、實物眾籌、網路眾籌等融資方式募集早期股本。拓寬技術創新的間接融資渠道,大力發展智慧財產權、股權質押融資和園區企業聯保等貸款品種,發展信託融資、租賃融資和特色理財產品,鼓勵和支持有條件的企業掛牌“新三板”,發行企業債券、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資產支持票據、非公開定向工具等。加快發展科技保險,推進專利保險試點,爭取開展股權眾籌融資試點。支持各級政府設立引資專項資金用於市場化招商、政府購買服務招商及產業招商項目,並對代理招商、中介招商、委託招商等模式的落地項目,按照實際到位資金給予獎勵。同時,加大對違規招商的督查和處罰力度,堅決杜絕鋪張浪費、缺乏實效、弄虛作假等行為。
(三)強化溝通協調
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委、民政廳、財政廳、國土資源廳、環境保護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要結合各自職能,強化服務指導,在項目立項、資金安排、土地供應和環境保護等方面加強協作配合,協調解決產城融合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鼓勵具備條件的園區開展產城融合試點,在全省範圍內建設一批產城融合示範區,積極爭取國家發展改革委對設立產城融合示範區給予支持,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步調一致的產城融合發展局面。
(四)注重政策支持
各地各部門要積極爭取國家有關政策支持,深化產城融合的政策研究,加快研究制定產業、人口、就業、社保、土地、資金、住房、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配套政策,儘快編制出台全省產城融合規劃。圍繞產業發展方向,制定出台園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統籌協調行政區域內各園區主導產業發展,鼓勵符合條件的園區轉型升級為國家級、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合理調控園區和城鎮建設用地規模,優先保障重點產業、基礎設施和民生項目用地需求。各地對壩區耕地質量補償費除商住用地外,其餘用地一律免繳;商住用地除繳納省級部分外,其餘部分由州、市自行決定收繳;下達各州、市的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畫指標,可在州、市內或州、市間統籌調配使用。進一步做好邊遠地區成品油、天然氣、用水銷售定價和物流成本核算工作,避免價格與運營管理失衡,支持園區企業參與電力交易降低用電成本。提高科研人員成果轉化收益比例,高校、科研機構科研人員職務發明成果在省內轉化所獲淨收益(或成果形成股權、股權收益),以不低於70%的比例獎勵成果完成人(團隊)和為科技成果轉化作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雲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6月28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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