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嗣曾

陸嗣曾(1888-1956)廣東信宜人。民國政要。早年入廣東兩廣方言高等學堂,師事朱執信,加入同盟會。1911年參加廣州黃花崗起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陸嗣曾
  • 出生日期:1888年
  • 逝世日期:1956年
  • 籍貫:廣東信宜
同年11月回高州參加起義。民國成立後,入北京大學法律系學習。畢業後,任廣州航政局局長、廣州地方檢察廳檢察長。1923年,任廣東省地方審判廳廳長兼孫中山大本營法制委員會委員。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出任行政院參事、廣東高等法院院長等。1933年,出任勷勤大學(紀念民國元老古應芬,字勷勤)校長,兼任廣東省參議員等。1945年,勷勤大學遷回廣州,乘時退休,只任國大代表。1949年移居澳門。國民黨司法院邀其到台北任職不就。1956年病逝。
陸嗣曾(1888~1956年),字光宇,號定庵,信宜市水口鎮水口村人。清末,考入高州中學堂肄業。光緒三十二年(1906年),他與林雲陔考上廣州兩廣方言高等學堂,師事朱執信,加入同盟會,設機關於“長興學舍”,秘密從事革命活動。宣統三年(1911年),他與林雲陔租雙門底詹同文筆店後屋作機關,作轉運軍械之所。三月二十九日,朱執信攻督署受傷,戰至雙門底,彈盡遇強敵,避入其間,療傷易服,由林雲陔護送脫險,陸嗣曾留寓應變。是年九月初四日(10月25日),陸嗣曾奉命協助林雲陔回高州領導起義。林雲陔率隊攻入高州道台衙門,成立高州軍政分府,陸嗣曾任參議。民國元年(1912年),陸嗣曾族叔陸耀文任番禺縣縣長,他隨任幕僚,為縣長草訂重要文告、計畫。不久,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肄業,適舉行文官考試,他應考合格,分發外交部簽事室行走。畢業後,任廣州航政局局長。民國9年(1920年)任廣州地方檢察廳檢察長。孫中山於民國12年(1923年)3月建立大元帥大本營,廣東省政府也隨之建立,陸嗣曾任地方審判廳廳長,兼大本營法制委員會委員,提請擬憲法綱要及修訂民刑法案。不久,調南京,任行政院參事,專司有關法制的審查、擬訂等事項。民國20年(1931年冬),任廣東高等法院院長,兼管最高法院第四分庭事宜。民國22年(1933年),任廣東省立勷勤大學副校長,負責學校實際工作,旋升任校長,兼任國民黨廣東省黨部監察委員。日本帝國主義侵入廣東,陸嗣曾先後兩次遷校信宜,在抗日戰爭艱難歲月,而勷大弦歌不綴。民國32年(1943年),他兼任廣東省參議員。民國34年(1945年),勷勤大學遷回廣州,陸嗣曾乘時告退。在家建“退修堂”隱居,他說:“得許退修弭晚節,征帆好趁順風收。”民國35年(1946年)任國大代表。
陸嗣曾雅好吟詠。在廣州,他經常參加園的文酒之會。與陳融、林雲陔、譚惠泉、熊英、冒鶴亭、陳石遺等頗多唱和。他有詩集《定園遺詩稿》,未刊。
1949年,陸嗣曾移居澳門。國民黨司法院邀他往台北任職,他以體弱辭卻不就。1956年病逝,得友好族戚贈資成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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