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金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2001年升級為省級高新園區,總面積7.02平方公里。高新園區與金華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運行機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金華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 成立於:1998年
  • 總面積:7.02平方公里
  • 運行機制:兩塊牌子、一套班子
介紹,區位優勢,基礎配套,入園企業,優惠政策,

介紹

本園區由中國招商引資網(萬紫千紅招商機構)聯合招商!
金華省級高新技術產業園區
金華市高新技術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成立於1998年,2001年升級為省級高新園區,總面積7.02平方公里。高新園區與金華國家級經濟開發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的運行機制。近幾年,園區大力發展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入實施技術創新工程,取得了顯著成效。截止2012年底,園區形成電子信息、汽車及配件、生物醫藥、新材料四大高新技術產業群,技工貿總收入357.91億元。擁有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102家,建立起國家級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級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國家級博士後科研工作站、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等創新創業平台。2009年被省經信委認定為“浙江省電子信息產業基地”、被省商務廳認定為“浙江省國際服務外包示範園區”;2012年被國家商務部認定為“首批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基地”,被省發改委認定為“浙江省現代服務業集聚示範區”,被省商務廳命名為“首批省級電子商務示範園區”。
金華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
金華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有限公司於2001年4月,由金華市科技局和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共同出資,性質為國有有限責任公司,是培育和扶植高新技術中小企業的服務機構,通過為新創辦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物理空間和基礎設施,提供一系列服務支持,降低創業者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創業成功率,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幫助和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成長與發展。2005年12月升格為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中心先後被省科技廳批准為“浙江省重點科技企業孵化器”,被團中央、全國青聯命名為“國家青年科技創新示範基地”,被科技部認定為“大學生科技創業見習基地”。被省經信委評為“省級小企業創業示範基地首批示範單位”、“浙江省中小企業服務機構”。截止2012年年底,擁有可自主支配孵化場地面積6萬多平方米(不包括棒棒和豪森的孵化場地面積),累計入園孵化企業451家,
畢業企業151家,為社會提供10000多個就業崗位,規模名列全省前茅。
園區特色產業——電子信息
2012年園區電子信息實現技工貿收入141.22億元,產業規模在浙江省僅次於杭州,列第二位,在全國地級城市中首屈一指,同時也是金華“國家電子商務示範區基地”核心陣地。培育了一批知名度高、
影響力大的龍頭企業,湧現出全球最大的網遊服務提供商——5173.com、全國社交網路前三強——9158.com及中國服裝網、中國食品產業網、中國包裝網、中華收藏網、中國化妝品網、長風信息、盤石
科技、53KF.com、睿網信息等一批知名的網站,擁有“中國商業網站100強”企業3家,“中國行業電子商務100強”企業
9家。

區位優勢

金華是浙江省的交通樞紐和浙江中西部的中心城市,長江三角洲經濟圈南翼,距上海 350 公里,境內的公路、鐵路、水運、民航都十分便捷。公路北通杭州,西接衢州,東連寧波、椒江,南達溫州,規劃中有八條高速公路經過金華,其中杭金衢高速公路和金麗溫高速公路已經運行,金甬等三條高速公路已在建設中;浙贛鐵路複線、金溫鐵路、金千鐵路及規劃中的金甬鐵路,均在此交匯;蘭江-富春江-錢塘江航線在此起點;義烏機場離市區僅20分鐘便可到達,杭州蕭山國際機場僅70分鐘路程之遙。金華已經形成水、陸、空“立體大交通”的格局。是浙中商業、金融、文化的中心和重要物資集散地,機械、電子、醫藥、精細化工、小商品產業發達,商貿繁榮,風景秀麗。
金華經濟技術開發區位於婺江南岸,與金華老城一江之隔,處在金華城市總體規劃的中心部位,是市區的"城中新城"。

基礎配套

基礎配套設施
鐵路----浙贛鐵路複線橫貫境內,浙贛線、金溫線、金千線三條鐵路線在金華交會,金華至寧波、金華至椒江及金千線的延伸線(金華至黃山鐵路)都已列入規劃之中,金華火車站是國家A等三級大站,華東地區最大的編組站,金華是華東地區重要的鐵路交通樞紐。
公路----境內公路縱橫交錯,四通八達,北通杭州、上海,西連衢州,東接寧波、台州港口,南達溫州港,杭金衢、金麗溫等高速公路、國、省道幹線向外輻射,形成了以市區為中心的交通網路。金甬、金椒高速公路正在建設,杭新金及繞城高速公路也在城市杭州僅1個半小時的車程,至上海的車程只有3個小時,金甬高速公路建成後,金華至出海口寧波也只有1個半小時的車程。
供電----開發區內建有220千伏變電站一座,主變容量將達30萬KVA。建有110千伏變電站一座,主變容量達到8萬KVA,具備雙西路電源,近期再建110千伏變電站一座。
供熱----開發區以北有金華市熱電廠,給開發範圍供熱規模可達80噸/小時。
自來水廠----區內建有金華第三水廠,日供水15萬噸。水源,取自水質優良的金華沙畈水庫。
無水港----市區正在建設的“無水港”——國際貨櫃堆場,將設立海關直通式監管點。
飛機場----金華周邊有杭州、上海、寧波國際機場,市區距杭州、上海、寧波國際機場約1-3小時車程,離義烏民航機場僅20分鐘車程,目前義烏機場已開通廣州、深圳、北京、廈門等10多條空中航線。

入園企業

金華彥佳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朗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七天網路有限公司
金華傲盾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金華市天域網盈網路科技有限公
金華學友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同旺微電子有限公司
金華市迅和網路技術有限公司
金華國盛互聯廣告有限公司
金華富訊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廣博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金華瑞豐運動器械有限公司
金華阿帕奇信息技術有限公司
金華鑫園數字傳媒有限責任公司
金華美承電子信息服務有限公司
金華市中慧數碼有限責任公司
金華市新靈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金華巨能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中少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方圓網路科技有限公司
金華中宏建築配套技術有限公司

優惠政策

金華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優惠政策
一、政府每年撥款350萬元建立科技園創業服務中心孵化基金,用於孵化、創辦高新技術企業的直接投入、各種貼息和獎勵。
二、辦公、研發、生產用房補助標準
第一、二年120平方米房租全免,超出120平方米部分房租自負;第三年60平方米房租全免,超出60平方米部分房租自負。
海外留學博士、碩士在創業中心創辦的企業,在以上基礎上,優惠面積增加50%。
三、引進科技人員住房補貼
(一)短期服務(半年以上)科技人員住房補貼
1、碩士、副教授、高級工程師的住房補貼500元/月。
2、博士、教授的住房補貼600元/月。
3、同一受聘人員補助期限不超過二年。
(二)科技人員入園辦企業住房補貼
1、碩士、副教授、高級工程師的住房補貼500元/月。
2、博士、教授、教授級高工的住房補貼800元/月。
3、同一新辦企業補助期限不超過3年。
四、稅收優惠政策
上交稅收留地方部分三年內由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市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五年內由財政全額獎勵給企業。
年終考核優秀的科技孵化企業予以1—5萬元獎勵。
免收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提供全程免費代理服務。
金華留學人員創業園優惠政策
一、對留學人員進園區孵化或創辦高新技術企業,其用於研究、開發、孵化、生產、辦公用房的房租,第一、二年180平方米房租全免;第三年90平方米房租全免。自行置地建造廠房的,國有工業用地使用權出讓價在最低限價的基礎上給予優惠。
二、留學人員進創業園區孵化或創辦企業既可註冊外資企業,也可註冊內資企業,註冊資本金可在三年內分期到位。
三、留學人員在園區創辦省級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兩年內提供免租自住住房。需要在金華市區購置自住住房,並在園區工作滿5年的,給予一定比例的購房補助:教授及相應職稱或具有博士學歷的可享受建築面積160平方米住房款50%的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5萬元);副教授及相應職稱或碩士學歷的,可享受建築面積140平方米住房款25%的補助(補助金額最高不超過7萬元);具有中級職稱和本科學歷的,享受1萬元人民幣的購房補助。
四、具有教授、博士或副教授、碩士職稱、學歷的留學人員到創業園區工作,5年內每月分別給予1000元和500元的工資補助。
五、留學人員以高新技術成果、專利等技術成果入股形式投資的,其技術成果作價可占註冊資本的35%至50%。合作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六、留學人員來園區從事技術轉讓、開發、諮詢等所得收入免徵營業稅。對留學人員企業3年內免徵一切行政性收費。
博士後科研工作站優惠政策
1、高新園區管委會設立博士後工作站專項基金,主要用於對進站工作的博士後研究人員的資助和獎勵。標準:
生活補助:5萬元/年(留學博士6萬元/年);
優秀博士後配套獎勵:1:1;
住房補貼:800元/月或提供二室一廳的標準住房。
2、工作站負責為所有進站工作的博士後研究人員落實國家博士後日常經費、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浙江省博士後工作專項經費和金華市人才引進獎勵等有關優惠政策。
3、督促用人企業落實博士後研究人員開展工作所需的科研經費和工資待遇。
4、落實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等待遇。
5、優先解決配偶工作、子女入學、入托及戶口遷移等問題。
電子信息產業扶持政策
在高新園區創辦的電子信息類企業,除國家、省、市規定的有關優惠政策外,還可享受下列扶持政策:
一、發展目標和重點
(一)發展目標:通過政策扶持,大力改善信息服務業發展環境,鼓勵企業自主創新,確保市區信息服務業健康快速增長,成為市區主要支柱產業之一。
發展重點:1、網上交易、網上支付、網上信用認證等電子商務網站平台建設;2、軟體開發與套用服務、嵌入式軟體研發、軟體外包、系統集成等信息服務;3、客服中心、呼叫中心、信息資源庫、市民綜合服務平台等公共信息增值服務;4、動漫、網遊等數位化產品服務;5、信息服務業風險投資,基地(孵化器)建設。
二、扶持政策
(一)對初創的信息服務業企業和風險投資機構投資1000萬元以上且占20%以上股份的信息服務業企業,自成立或認定年度起,前兩年按其對市區地方財政貢獻額(營業稅、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全額予以資助,後三年按50%予以資助。
(二)新辦軟體生產企業經認定後,自開始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徵企業所得稅,第三年至第五年減半徵收企業所得稅。第六年至第八年企業所得稅所形成地方財政貢獻的50%予以資助,用於支持該企業發展。軟體生產企業的職工培訓費用,可按實際發生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三)網路與電子商務企業伺服器本地託管、租賃和寬頻使用,按實際發生費用的20%予以資助。
(四)對列入國家、省重點扶持項目,獲得資金資助的,原則上按規定比例予以配套,單個項目配套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對無資助的國家項目一次性資助10萬元,省級項目一次性資助5萬元。
(五)首次通過“雙軟認定”的軟體生產企業和軟體產品,分別給予一次性資助30萬元和10萬元。對通過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資質4級、3級、2級、1級認證的分別給予1萬元、3萬元、5萬元、10萬元的資助。對通過IT服務管理體系(ISO20000)、信息安全管理體系(ISO27001/BS7799)、服務提供商環境安全性(SAS70)等認證的,分別給予10萬元資助。對通過軟體能力成熟度CMM(集成CMMI)2級以上認證的,給予20萬元的資助。
(六)對年度實際投資額在100萬元以上(不含收購、兼併等投入)的電子商務建設項目,按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每個項目最高不超過30萬元。
(七)對年度實際投資額在300萬元以上的信息化服務平台建設項目,按實際投資額的1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原則上最高不超過50萬元。
(八)優先配置企業擴大生產所需的土地、廠房、電力、能源等資源。對投資建設信息產業化基地(孵化器)的,建設過程中涉及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全免,建成後按政府指導價出租給企業,按規定納稅確有困難的,報地方稅務機關批准後,可給予土地使用稅、房產稅減免,三年內上繳營業稅留地方部分全額通過財政轉移支付方式獎勵給開發業主。
(九)引進和培養的高層次管理人才(副總以上及技術總監)和技術人才(碩士以上學歷、副高以上職稱)或按企業年營業收入每1000萬元1人的比例確定的高管和人才,其上繳個人所得稅留地方部分予以全額獎勵,用於在金華購房、購車和再投資。
(十)對年納稅首次突破300萬元的信息服務業企業,一次性給予主要經營者6萬元的獎勵;年納稅500-1000萬元(含)的,給予主要經營者10萬元的獎勵;年納稅1000-2000萬元(含)的,給予主要經營者15萬元獎勵;20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主要經營者30萬元獎勵。
(十一)信息服務業龍頭企業或新落戶市區的國內外知名信息服務業企業總部,可享受“一企一策”的待遇。
(十二)對國家、省級部門或行業協會到市區舉辦信息化類展會、論壇等大型公益活動的,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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