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職學校“雙師型”教師認證工作的通知

根據《關於加強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渝教師〔2009〕26號)檔案精神,我委在沙坪壩區和南岸區開展了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市級認證試點工作。根據試點工作的情況和經驗總結,現對進一步做好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認證工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重慶市教育委員會關於進一步做好中職學校“雙師型”教師認證工作的通知
  • 文號:渝教師〔2010〕14號
  • 發布部門:重慶市教育委員會
  • 發布時間:二○一○年六月四日
渝教師〔2010〕14號,附屬檔案1:,

渝教師〔2010〕14號

各區縣(自治縣)教委,各中等職業學校:
一、市教委設立中等職業學校中高級“雙師型”教師認證工作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重慶市教育學院市教師繼續教育中心,專門負責中級、高級“雙師型”教師的認證和初級“雙師型”教師的備案工作。
二、各區縣教委設立中等職業學校初級“雙師型”教師認證工作辦公室,負責轄區內中等職業學校初級“雙師型”教師認證工作,認證結果報市教委認證工作辦公室備案。
三、各中等職業學校初級“雙師型”教師認證申請受理和認證時間為每年6月30日前,各區縣中等職業學校將申報材料交區縣“雙師型”教師認證辦公室,6月底以前完成認證並報市教委認證工作辦公室備案;中、高級“雙師型”教師認證申請受理時間為每年6月30日前,由各區縣認證工作辦公室匯總全部申報材料後,統一呈報市教委認證工作辦公室,8月底以前完成認證工作。
聯繫人:略
附屬檔案:
1.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認證標準
2.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初級“雙師型”教師申報表
3.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中高級“雙師型”教師申報表
二○一○年六月四日

附屬檔案1:

重慶市中等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認證標準
一、初級“雙師型”教師認證標準
初級“雙師型”教師必須同時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一)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任職資格(含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取得助理講師職務,遵守國家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二)具有與所教專業相關的執業資格,或非教師系列初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中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目前國家尚無職業資格鑑定的專業的專業教師,此項要求按中級“雙師型”教師應具備的“拓展條件”進行考核)。
二、中級“雙師型”教師認證標準
(一)必備條件
1.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任職資格(含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取得講師職務,遵守國家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具有與所教專業相關的執業資格,或非教師系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目前國家尚無職業資格鑑定的專業的專業教師,此項要求按高級“雙師型”教師應具備的“拓展條件”進行考核)。
(二)拓展條件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中級“雙師型”教師,除應同時具備前述兩個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參加市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三等及以上獎項,或參加國家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三等及以上獎項,或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市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三等及以上獎項;
2.參加市級、國家級專業課骨幹教師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
3.在企業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累計有二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
4.主持市級職業教育科研課題,或參與國家級職業教育科研工作(排名前七名);
5.獲得市級或國家級科技進步獎。
三、高級“雙師型”教師認證標準
(一)必備條件
1.具有中等職業學校教師任職資格(含實習指導教師任職資格),取得講師及以上職務,遵守國家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業道德規範;
2.具有與所教專業相關的執業資格,或非教師系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技師及以上職業資格(目前國家尚無職業資格鑑定的專業的專業教師,應具備下列“拓展條件”的其中兩項)。
(二)拓展條件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高級“雙師型”教師,除應同時具備前述兩個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下述條件之一:
1.參加市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二等及以上獎項,或參加國家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三等及以上獎項,或指導學生參加國家級、市級職業技能大賽獲得二等及以上獎項;
2.參加市級、國家級專業課骨幹教師培訓,取得培訓合格證書並被評為市級骨幹教師的;
3.在企業生產、建設、管理、服務第一線累計有三年以上專業工作經歷,勝任專業課實踐教學工作;
4.主持市級職業教育科研課題,或參與國家級職業教育科研工作(排名前五名);
5.獲得市級或國家級科技進步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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