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法律顧問

農民法律顧問

《農民法律顧問》是一本由湖南人民出版社在2005年3月1日出版的書籍。該書主要敘述了與農民有關的法律條文及解釋。

基本介紹

  • 書名:農民法律顧問
  • 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年3月1日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圖書信息,內容簡介,目錄,

圖書信息

: 358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ISBN: 7543838656
條形碼: 9787543838659
尺寸: 20.5 x 14 x 1.4 cm
重量: 322 g

內容簡介

《農民法律顧問》共分十三篇,以問答的形式加以編寫,都是同農民朋友有最為密切關係的法律問題的解答。

目錄

一、農民負擔、減負、增收篇
1.農民應繳納多少村提留和鄉統籌費?
2.村提留用於哪些項目?
3.什麼是農村義務工和勞動積累工?
4.承擔村提留和鄉統籌費的主要依據是什麼?
5.什麼情況下減免村提留和核減鄉統籌費?
6.面向農民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應遵守什麼原則?
7.向農民集資,應遵守哪些規定?
8.可以向農民民放牌照、證件和簿冊嗎?
9.政府相關部門還應在哪些方面維護農民的合法權益?
10.農民建房收費應遵循什麼規定?
11.農村中國小收費應遵循什麼規定?
12.農民進城務工收費有哪些項目?
13.國家關於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個人所得稅是怎樣規定的?
14.畜禽及畜禽產品疫費標準是什麼?
15.農業監理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16.漁業船舶檢驗費、海事調解費的收費標準是什麼?
17.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地區農業特產稅有哪些新規定?
18.國務院關於審核涉及農民負擔檔案和項目的12條原則具體是指什麼?
19.“一項制度,八項禁止”具體是指什麼?
20.何謂“三亂”?怎樣治理“三亂”?
21.農業法保護農民權益的規定有哪些?
22.國家在中強化肥價格管理,確保農業生產資料價格的基本穩定方面有哪些措施
23.國家在農業用水、用電、農機服務等生產性費用中的價格政策方面有哪些規定?
24.國家在清理農民進城就業收費方面有哪些規定?
25.國家在加強涉農收費管理方面有哪些規定?
26.國家在落實稅收優惠政策促進農民增加收入方面有哪些規定
27.我國在發展農村二、三產業,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方面有哪些巨觀政策?
28.我國在改善農民進城就業環境,增加外出務工收入方面有哪些巨觀政策?
29.我國在深化農村改革方面有哪些政策規定?
30.農民負擔專項審計的對象和主要任務是什麼?,
31.農民負擔專項審計實施的基本程式是什麼?
32.公安部門涉及減輕農民負擔的規定有哪些?
二、土地承包、土地管理篇
1.什麼是農村土地?
2.在農村土地承包中,婦女與男子享有平等的權利嗎?
3.誰是土地承包的發包方?它享有哪些權利?又該履行哪些義務?
4.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誰?享有哪些權利?
5.承包方應履行哪些義務?
6.土地承包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7.土地承包應按照什麼程式進行?
8.土地的承包期為多長?
9.土地承包契約有哪些規定?
10.承包期內,發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土地嗎?
11.承包期內,發包方可以調整承包土地嗎?
12.哪些土地應當用於調整承包土地或者承包給新增人口?
13.關於承包經營權的保護,還有哪些規定?
14.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哪些原則?
1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契約一般應包括哪些條款?
16.關於土地承包經營權互換、轉讓、轉包、出租有叨陛規定?
17.何為土地承包經營權人股?
18.關於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方式承包土地,有何規定?
19.土地承包經營權發生糾紛的,應如何解決?
20.出現哪些情形,發包方應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21.哪些耕地應當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劃人基本農田保護區?
22.徵用哪類土地應由國務院決定?
23.徵用土地,應怎樣予以補償?
24.法律對村民宅基地有何規定?
25.買賣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的,應承擔什麼法律責任?
26.哪些情況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權?
27.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哪些措施?
28.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怎么辦?
三、農民土土資、勞動保障篇
1.關於工資,我國勞動法是如何規定的?
2.對於拖欠和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國務院是怎樣規定的?
3.怎樣做好農民工培訓工作?
4.怎樣安排農民工子女就學?
5.怎樣加強對農民工的管理?
6.什麼是最低工資?
7.對最低工資的保障和監督有哪些規定?
8.工資支付有哪些規定?
9.工作時間以外提供勞動的,應如何支付工資?
10.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可以代扣勞動者工資?
11.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有何規定?
12.什麼是勞動契約?哪些勞動契約無效?勞動契約應具備哪些內容?
13.勞動契約可以約定哪些事項?
14.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契約?哪些情況下解除勞動契約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15.出現哪些情況,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契約?
16.哪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契約?
17.集體勞動契約所規定的企業勞動標準包括哪些內容?
18.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應賠償勞動者的損失?按什麼標準賠償?
19.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契約,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哪些損失?
20.符合哪些條件,用人單位可跨省招用農村勞動力?並可採取哪些方式?
21.農村勞動力跨省就業須具備哪些條件?
22.用人單位有哪些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行為,應予處罰?
23.什麼是勞動監察?由哪個部門負責勞動監察?
24.勞動監察機構行使哪些職權?勞動監察的內容有哪些?
25.監察機關查處單位或勞動者的違法行為,應依照什麼程式?
26.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中工會代表的職責有哪些?
27.關於勞動仲裁參加人有哪些規定?
28.勞動仲裁庭開庭裁決應遵守什麼程式?
29.職工一方30人以上的勞動仲裁應遵守什麼程式?
30.勞動仲裁費用有何規定?
四、人口與計畫生育篇
五、村民自治篇
六、退耕還林、種子保護、鄉村醫生執業篇
七、戶籍與居民身份證篇
八、婚姻家庭繼承篇
九、工傷保險篇
十、刑事法律篇
十一、民事法律篇
十二、行政法律篇
十三、訴訟文書篇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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