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死

走路死

走路死,是指在行走時因突發公共設施事故而導致死亡的事件。這類事件反映出監管部門對公共秩序公共工程的安全管理缺乏基本的正確認識和處理態度。2013年5月在20日,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路面塌陷事故中,形成長12米、寬6米、深3至4米,近橢圓形塌陷坑,導致5人死亡。“地陷奪命”一再上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走路死
  • 實質:行走時因突發公共設施事故而死亡
  • 反思:建築構架不穩
  • 詞條類型:生活辭彙
事故列表,處理過程,現象反思,專家看法,

事故列表

2012年4月1日下午3點半,楊二敬與同事在前往位於北京北禮士路物華大廈時,人行道上的一塊路面突然塌陷,楊女士不慎墜入滿是滾燙熱水的坑中,造成全身99%被嚴重燙傷。
北京墜熱水坑被燙傷女子北京墜熱水坑被燙傷女子
2012年4月7日晚9點40分左右,海口市海秀東路鑫源溫泉酒店門口公車站一處廣告牌發生漏電,一名海口市第9中學初三學生觸電後搶救無效身亡。
2012年8月14日,哈爾濱市南崗區遼陽街90號附近路面突然塌陷,4名路人墜入路面塌陷處,最終2人搶救無效不幸遇難。
大連星海人家丁字路口一路面塌陷,一名18歲的學生掉入熱力井,導致全身65%燙傷,已確認死亡
2012年8月11日晚,石家莊一場強降雨讓許多路面一片汪洋。在高新區天山大街和長江大道交叉口等公車的張凱宣等人怎么也沒想到,自己會因景觀燈漏電而遭致滅頂之災。
2013年1月2日,廣西南寧市民族大道附近一在建捷運工程由於污水管線遷改發生塌方,3個人被困,其中2個人死亡。
2013年1月28日,廣州市荔灣區一臨街商鋪因捷運施工突發大面積地陷,“吃掉”2棟6間商鋪。
2013年3月26日,深圳福田區景洲大廈小區大門過道處因隔壁項目在進行拆除工程時防護不到位導致地陷,一名小區保全墜入坑中,不幸身亡。
地陷奪命地陷奪命
2013年3月31日,河南省許昌縣蘇橋鎮武莊村突發地陷,一處民宅瞬間沒入“天坑”中,導致一名老人死亡。村民懷疑,地陷與從村莊地下經過的許昌鐵礦有關。
2013年5月在20日,深圳龍崗區橫崗街道四聯社區紅棉二路華茂工業園的路面塌陷事故中,形成長12米、寬6米、深3至4米,近橢圓形塌陷坑,導致5人死亡。

處理過程

流水線式處理
多起事故發生之後,普通民眾幾乎可以看到一個流水線式的處理過程:認定事故性質,“捂得住”的就推出臨時工,“捂不住”的則裁撤責任領導,以待日後無痛復出。不過經常是非常嚴肅地處理了當事人(“無證”施工工人),政府大方埋單了事。各部門都認為是“天災”,可這真的只是這樣嗎?這個問題值得大家深思。。。。。。

現象反思

國際化大都市不是用高樓大廈堆出來的,是居民的生活感官體會出來的,是極端天氣下城市運行是否依然安全檢驗出來的:從不讓居民“走路死”,到暴雨不現澇景、大風無高空墜物、大霧不成“堵城”,這些都不是高要求,只是底線。
要做到這一點其實並不難,孩子的家長往往會以孩子的視角來審視一下房間,哪裡有銳角,哪裡可能滑倒。城市的管理者需要換位思考,希望他們能夠走出座駕,以草根的視角來走一走看一看,街頭巷尾,哪裡可能留有安全隱患。城市建設不能光有一日千里的熱情,更應具備“一管百年”的思維。城市建設者要擺正思維,從城市的良心做起。

專家看法

基礎設施設計標準可能存在過低和相互不配套的現象,這些“短板”容易導致事故發生。河北建築設計研究院有限責任公司總建築師蔣群力認為,個別工程存在質量把關不嚴的問題。對於一些工程項目重建設輕維護,需要對工程設施進行常態化檢查維護才能防患於未然。
倖存者在深圳龍崗醫院接受救治倖存者在深圳龍崗醫院接受救治
對於部分城市路面頻現塌陷的現象,曾有政協委員調查後認為,施工單位盲目搶工期,偷工減料、違反工序、違規操作,往往回填不實,在地下設施周圍形成空洞隱患,這是造成地面塌陷的根本原因之一。可以說,城市地面塌陷很大一部分屬於“人禍”。
一些專家認為,各地應建立起更為清晰的市政責任機制。河北工程大學城市建設學院教授李思敏認為,相關道路、線路的產權單位應對地面及地下附屬物經常性檢查檢測,形成制度,責任到人。防止出現問題時責任不清,互相推諉。
還有專家認為,“走路死”發生後必須有人被追責。如果每次都不追問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類似的事件將難以避免。“應以嚴格的問責督促相關部門定期進行檢修。”河北冀華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巧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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