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德近

谷德近

谷德近,男,山東夏津人,中山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碩士研究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谷德近
  • 國籍:中國
  • 出生地:山東夏津
  • 職業: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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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經歷

基本信息

公元2013年4月1日去世。

教育背景

1.2007年7月—2008年1月,佛蒙特法學院訪問學者;
2.2003年9月—2006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博士;
3.2000年9月—2003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碩士;
4.1996年9月—2000年7月,武漢大學,法學學士。

研究領域

1.環境法
2.國際環境法

研究專題

1.環境法基本理論
2.環境與人權
3.環境執法體制
4.環境投資規則與管理
5.國際環境法的實施和資金機制
6.《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體系

學術成果

代表著述

1.多邊環境協定的資金機制(獨著),法律出版社,2008年;
2.論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獨著),載《生態經濟》,2008年10期;
3.化學品和農藥貿易管制的資金機制(獨著),載《上海經濟研究》,2008年9期;
4.資金機制:氣候變化談判的博弈焦點(獨著),載《上海金融》,2008年9期;
5.全球環境基金的項目資格(獨著),載《環境保護》,2008年7B期;
6.巴厘島路線圖: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演進(獨著),載《法學》,2008年2期;
7.區域環境利益平衡(獨著),載《法商研究》,2005年4期;
8.環境權的虛假主體(獨著),載《中國環境管理》,2005年3期;
9.論基本環境權(獨著),載《法律科學》,2004年5期;
10.論環境權的屬性(獨著),載《南京社會科學》,2003年3期;
11.Managing Water Resources for a Sustainable Future: Law, Policy, and Methodology of China(合著),載Asia Pacific Journal of Environmental Law, volume 7 issues 3&4 2002;
12.印度環境人權(合作譯著),王曦主編:《國際環境法與比較環境法評論》(第1卷),法律出版社,2002年;
13.環境法學的自然法理念(獨著),載《南京社會科學》,2002年5期;
14.印度環境基本法及其實施的司法能動,載《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3期。
15.氣候變化資金機制研究(獨著),載《政治與法律》,2011年11期;
16.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重塑——京都模式的困境與蒙特婁模式的回歸(獨著),載《中國地質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6期;
17.美國自然物訴訟的實踐功能(獨著),載《政治與法律》,2009年第12期;

18.再論環境權的性質(獨著),載《社會科學》,2009年第11期;
19.沒有法律的正義——評環境公益訴訟第一案(獨著),載《中山大學法律評論》(第七卷),法律出版社,2009年10月;
20.環境法的復魅與祛魅(獨著),載《法學之道——中山大學法學院復辦30周年紀念文集》,法律出版社,2009年10月;
21.從巴厘到哥本哈根:氣候變化談判的態勢和原則(獨著),載《昆明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9年第9期;

學術交流

1.小組發言:Regulatory Vulnerability and Institutional Resolution of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Resulting in Poverty in China,世界自然保護同盟環境法學院第六屆年會,墨西哥城,2008年11月10日—15日;
2.聯合主講:Centralization and Decentralization of Environmental Governance: Challenge of Compliance to UNFCCC under Bali Roadmap in China,美國環境法研究所,華盛頓特區,2008年1月24日;
3.主講: Leakage of Benzene in Songhua River: Who should be Claimed? 美國佛蒙哥特法學院,2007年11月19日。

科研項目

1. 環境基本法比較研究,教育部重大項目(子課題主持);
2. 法治政府與行政權力運行機制研究,教育部重大項目(參加);
3. 國際環境資源法的理論、實踐及對我國環境資源法的影響,教育部重大項目(參加);
4. 廣州市排污交易制度研究,廣州市環境保護局(共同主持);
5. 中美環境資源法比較研究,中山大學國際合作項目(參加);
6. 節能減排資金機制研究,中山大學青年基金項目(主持)。
7.《坎昆協定》框架下開發中國家碳減排與資金保障機制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主持人,2012年;
8.“我不願意”的權利——公眾環境利益訴求的泛權利化與重塑,中央高校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中山大學青年教師培育項目,主持人,2012年;
9.氣候變化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發展趨勢,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 “十一五”規劃項目,主持人,2010年;

墜樓身亡

2013年4月2日,據中山大學法學院多位教師及輔導員證實,谷德近老師於昨日在其家中自殺身亡。而南方都市報報導中的G老師正是谷德近老師。中山大學法學院表示,谷德近老師的死亡原因正在調查當中。
據知情人士訊息,2013年4月1日上午9時許,谷老師曾到中大法學院院辦遞交辭職報告,並與院領導進行談話。隨後,其直接打車回到番禺家中,於11時許縱身一躍,以極端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中山大學幾位法學院的老師認為,學校應當通過正式渠道將此事通報學院全體教職工,學院無論出於什麼考量,都應當站出來給大家一個交代。並深刻總結這一慘痛的教訓,避免再有類似悲劇發生。

人物紀念

善後追思懷念
自中山大學法學院年輕副教授谷德近4月1日上午墜樓身亡(詳見南方都市報等媒體報導)以來,谷教授的家人和同學一直在與校方進行溝通。4月2日,廣州警方向媒體通報稱,排除他殺可能。谷德近的妻子唐女士說,近一個星期來,丈夫多次表示工作壓力大,情緒比較低落,一直在糾結辭職的事情,但也不至於選擇這條路。4月4日上午,谷德近副教授的家人和同學再次與中山大學商談谷德近教授的善後事宜。中山大學學校領導沒有露面,中山大學法學院院長徐忠明教授、副院長丁利副教授參加了商談。雙方意見不能統一,產生一定的爭議。
谷德近
近兩日陰雨不斷,昨日下午,陰雨中,中大法學院院方向師生通報了谷老師身亡的情況。據警方提供的訊息,首先排除他殺的可能。至於谷老師為何採取這種極端的方式,學院與一切關心谷老師的人一樣,也急切地想知道其原因。學校也正積極尋求警方的支持和配合,希望能進一步搞清事情真相。
得知這一訊息,數位法學院師生表示,深感意外之餘,心情沉重。微博網友@徐瑩1104在微博上發了谷老師的照片,感嘆“為什麼每每到無法挽回時,才悔恨未曾惦念,未曾問候”,並稱“不願雨停,德音仍近”。
昨日,中大法學院的師生紛紛緬懷谷老師。網友@紫菱洲近稱“去年開題答辯時還聆聽過老師的指導,沒想到那次竟是最後一面”。網友@ R -X -Y轉述武漢大學環境法方面專家王曦教授的話說,谷老師是“能夠靜下心來做學問的人”,並稱他“每每旁徵博引都能帶我們從嶄新的視角認識問題”。許多網友均表示,曾在學業上得到谷老師不少幫助。有法學院的學生介紹,谷老師對學生很負責任,要求也很嚴格,但很樂於在學業上幫助學生。個人信息顯示為“廣東工業大學政法學院”的微博網友@邱新_sysu發微博感嘆,年前還與谷老師計畫翻譯環境法的著作。他稱谷老師“是我在中大見過的最為乾淨、最為純粹、最沒有社會習氣的好老師”。
同事著文緬懷
谷德近的同事、中山大學法學院黃建武教授寫了情真意切的名為《寫給天堂的谷德近》緬懷文章。

寫給天堂的谷德近寫給天堂的谷德近
追悼會與悼詞
谷德近先生遺體告別儀式2013年4月12日上午11時許舉行。谷生前親友、同事、校友、學生幾百人參加了追悼會。武漢大學廣州校友會負責人致悼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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