蕪湖市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工作方案

為加快推進我市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根據《國務院關於同意合蕪蚌國家高新區建設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批覆》精神和《安徽省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方案》、《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實施方案》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全面貫徹中央和省關於自主創新的一系列決策部署,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經濟主戰場、面向國家重大需求,把創新作為最大政策,把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深入到各個領域、各個行業。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力軍,以蕪湖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等園區為主陣地,以各類創新平台為重要載體,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堅持不懈推進創新資源集聚、創新能力建設和創新成果轉化,為打造經濟和城市兩個升級版提供強大科技支撐,建設國內一流的自主創新示範區。
二、戰略定位
著力完善區域創新體系,加快培育創新發展新動能,將蕪湖建設成為長江經濟帶產業創新中心。
——科技體制改革試驗區。圍繞創新驅動發展的迫切需求,系統推進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工作,全面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在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等方面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努力創造可複製的經驗。
——自主創新政策先行區。圍繞促進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統籌部署,在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科技創新重大平台建設、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企業創新活力、科技成果轉化、科技和金融結合、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與保護等方面完善政策體系,努力形成可推廣的政策。到2020年,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2%。
——科技成果轉化示範區。依託產業基礎和科教資源優勢,加快優質科技資源導入,著力引進高層次科技人才和高水平研究機構,建成一批新型研發機構、技術研發平台和技術轉移機構,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在套用研究、成果轉化及產業化銜接上率先示範。到2020年,全市技術契約交易額達到58億元,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機構覆蓋率達到50%。
——產業創新升級引領區。實施創新驅動發展工程,圍繞產業鏈布局創新鏈,圍繞創新鏈布局資金鍊,促進創新資源的有效合理配置,培育一批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建設一批有影響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創新引領產業升級。到2020年,全市高新技術企業數達到800家,高新技術產業增加值占地區生產總值比重達到32%,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產品銷售收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重達到20%,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30件。
——大眾創新創業生態區。依託“網際網路+”等新技術新模式,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配置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打造創新與創業、線上與線下、孵化與投資相結合的綜合服務平台,大力發展眾創、眾包、眾扶、眾籌,營造創新創業的良好生態。到2020年,省級以上科技企業孵化器達到30家,科技企業孵化器面積達到50萬平方米,眾創空間20個以上。
三、行動計畫
按照“一區多園”的空間布局,以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為核心區,輻射省江北產業集中區、經濟技術開發區、長江大橋綜合經濟開發區、鳩江經濟開發區、新蕪經濟開發區、三山經濟開發區、無為經濟開發區、高溝經濟開發區、繁昌工業園區、南陵工業園區,在全市範圍內開展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重點實施五大行動計畫:
1.實施領跑計畫。在微電子領域,重點建設太赫茲聯合研究中心和工程中心,建設總投資400億元的太赫茲晶片產業化項目,到2020年產值突破千億元。在智慧型汽車領域,著力突破一批智慧型汽車與智慧交通相關技術,打造全球第一個無人車運營區域。在中小型航空發動機和航電系統領域,重點發展活塞、渦噴、公務機用渦扇發動機、系統集成、綜合顯示系統,加快新型航空發動機和航電系統的國產化研製步伐,打造國家級通航研發製造基地。在下一代機器人領域,實現機器人關鍵零部件和核心技術的重大突破,實現機器人質量可靠性、市場占有率和企業競爭力的提升,到2020年總產值突破500億元。同時在微波能套用、基因檢測、長江醫學科學院新藥創製、增強現實研發等前沿領域全國領跑、國際爭先。
2.實施新動能計畫。統籌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基地、重大工程、重大專項建設,構建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打造機器人及智慧型裝備、新型顯示和光電信息、新能源汽車、現代農機、通用航空、新材料、節能環保、生命健康、軌道交通裝備等9個在國內外具有核心競爭力的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到2020年總產值突破5000億元;培育金融、現代物流、電子商務、文化旅遊、服務外包等5大現代服務業基地,到2020年全市服務業增加值超過2000億元。
3.實施新生代計畫。大力引進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和團隊,打造一支具有創新精神的優秀企業家隊伍,到2020年,力爭引進300個高層次創新創業團隊、1000個領軍人才、10000名高端人才,形成100個優質上市資源;新增培育20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在重點優勢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培養造就一批領軍型企業家。
4.實施雲智計畫。積極推動網際網路新技術、新模式、新理念與經濟社會各領域深度融合,把蕪湖建設成為重要的雲計算產業基地、大數據綜合生態示範基地、網際網路套用產業集聚區。重點打造農業服務業、物流、智慧城市運營、智慧型製造、網際網路金融等網際網路套用雲平台體系。
5.實施超車計畫。在實施領跑、新動能、新生代、雲智四個計畫基礎上,同步推進汽車及零部件、材料、電子電器、電線電纜、化工等傳統產業最佳化布局、轉型升級,主動化解過剩產能,引導企業兼併重組,力爭“十三五”末實現以專利技術、人才保有量為核心的發展質量指標進入長三角第一方陣,經濟總量指標進入全國地級市第一方陣。
四、集聚創新資源
加快以高端人才為核心的創新資源集聚,補齊創新發展的短板,營造人才、資金、技術等各類創新要素廣泛集聚的生動局面。
1.加大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引進力度。堅持人才優先發展主戰略,加大高層次人才團隊招引力度,以全球視野延攬人才,以穩定事業引進人才,以保姆式服務留住人才。對招引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給予最高2000萬元入股扶持,完成預期目標給予核心團隊成員最高70%的股份獎勵。積極爭取創新型省份建設高層次科技人才團隊政策支持。(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2.集聚高端創新人才。發揮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吸引和使用中的主體作用,對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高端人才的企業和研發機構給予最高500萬元補貼。建設國家級人力資源市場,推進人力資源產業園發展,進一步最佳化人才引進環境,構建中部一流、全國領先的人才高地。完善人才服務機制,健全人才“一站式”服務體系,不斷提升人才服務水平。(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
3.大力引進高水平研發機構。鼓勵國內外知名高校在蕪湖設立分校或辦學機構,支持國內外科研機構在蕪湖設立分支機構,爭取中央級科研院所在蕪湖設立研究機構新突破。對國內知名高校、國家級科研院所在蕪湖建立獨立研發機構,自註冊之日起,3年內經認定後給予儀器設備投資額50%,最高500萬元一次性資助。研究制定事業單位科研人員離崗創業政策措施,完善科研人員在企業與事業單位之間流動時社保關係轉移接續政策,探索建立促進高校、科研院所、企業、高層次人才團隊之間人員有序流動長效機制。(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財政局)
4.創新財政科技投入機制。建立財政科技投入穩步增長機制,市、縣區政府安排專項資金兌現科技創新系列政策、支持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實施科技計畫專項、鼓勵專利發明創造和運用,到2020年科技財政投入占財政支出比重達到8%。創新財政支持方式,靈活運用項目支持、委託貸款、後補助、貸款貼息、保費補貼、風險補償等方式,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及放大作用,促使企業成為科技投入的主體,引導社會增加科技創新投入。建立監督體系與問責制度,加強對財政科技資金投入落實情況、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提高科技資金的使用效益。(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科技局)
5.支持科技型企業利用多層次資本市場上市(掛牌)融資。加強優質科技型企業投資和分類輔導,建立科技型企業上市資源庫,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進入資本市場融資,促進科技型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對接。推進企業股權託管交易市場發展,鼓勵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非公開方式進行股權融資。鼓勵科技型企業通過發行中小企業集合債、集合票據、短期融資券等產品,擴大債券和票據直接融資規模,通過債券市場融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民銀行蕪湖中心支行、蕪湖銀監分局)
6.建立風險投資新模式。壯大股權投資規模,積極支持安徽省投資集團、安徽省信用擔保集團在蕪湖設立創業投資引導基金,鼓勵安徽開發投資基金和安徽高新技術產業投資基金在蕪湖發起成立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基金集群,以跟進投資和風險補償等方式支持各類投資活動,建立從實驗研究、中試到生產的全過程科技創新融資模式。(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建投公司)
7.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推廣“創投+孵化”、“持股孵化”新模式,建設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開放式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形成“眾創空間+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基地”的梯度孵化體系。支持蕪湖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開展持股孵化和創業孵化全鏈條建設試點。對考核優秀的國家和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分別給予50萬元、30萬元資助;對經評定為市級眾創空間的給予50萬元獎勵,對市級以上示範性眾創空間給予最高200萬元獎勵。立足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孵化平台,圍繞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開展創業沙龍、大講堂、訓練營等新型培訓活動,培育創業主體。堅持外部引進和內部培養相結合,側重創新創意、市場需求和社會資本的有效對接,為符合條件的創客項目提供10-5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支持創業項目落戶蕪湖。(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五、增強創新能力
加強以企業為主體的創新能力建設,通過建設企業創新平台、公共創新平台,在支撐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和公共技術上取得突破,營造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新業態蓬勃發展的生動局面。
1.增強企業創新能力。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研發費用加計扣除、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對企業購置的研發設備省、市分別給予15%的補貼,對授權的發明專利每件給予1萬元一次性補助。組織實施各類科技計畫專項,推動項目、資金等創新要素重點向企業集聚,讓企業真正成為技術創新決策、研發投入、科研組織和成果轉化的主體。到2020年,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研發投入達到130億元以上。(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統計局、市財政局)
2.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基地建設。實施一批重大新興產業工程和專項,推進機器人、新能源汽車、現代農機、太赫茲、通用航空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建設,培育戰略性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基地後備力量,形成“重大新興產業專項—重大新興產業工程—重大新興產業基地”梯度推進格局,構建創新型現代產業體系。完善技術創新體系,開展原始創新和集成創新,建立高水平創新中心,著力突破產業發展的關鍵技術和前瞻技術,在技術創新、管理創新、商業模式創新等方面取得進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
3.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行動和創新企業百強工程,全力支持奇瑞汽車、鑫龍電器、長信科技等大中型科技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打造具有蕪湖特色的創新型企業集群。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通過複審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繼續實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計畫,加快培育高成長性科技型中小企業。對列入市科技“小巨人”培育計畫的企業,給予最高400萬元的委託貸款資助。鼓勵科技型企業聯合高校、科研院所,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科技計畫項目,承擔重大科技專項任務。(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4.提高科研機構研發水平。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鼓勵龍頭骨幹企業建設國家級研發機構,支持大中型科技企業建設省級研發機構,引導科技型中小企業建設多種形式的研發機構。重點組建10家國家級和100家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對新認定的國家和省級研發機構分別給予400萬元、5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骨幹企業採取併購、收購、直接投資等方式,建立海外研發機構。打造創新研發平台,重點建設機器人、通用航空、微電子、智慧型汽車、新藥創製、增強現實等領域的公共研發及技術轉移平台,規劃建設網際網路+物流、堅果類電商、智慧城市、農業大數據、污染防治創新型納米環保材料、全球農業裝備電商及智慧農業、軌道交通裝備等領域高端研發平台。(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科技局、市經信委、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5.加強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加快蕪湖汽車產業技術研究院、哈特機器人產業技術研究院、鑽石通航飛機產業技術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建設,創新管理方式和運行機制,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科技服務。採取政府投資參股、財政資助、支持項目建設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打造集研發、服務、孵化和人才培養為一體的產業共性技術、關鍵技術研發平台,市重點產業技術研究院達到20家。對市重點產業技術研究院給予研發設備投入額50%、每年最高500萬元補助,連續扶持3年。加大對院士工作站的政策扶持力度,院士工作站達到40家以上,為蕪湖服務院士達到50人。(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6.推進軍民融合發展。加快蕪湖國家級軍民融合產業示範基地建設,研究建立軍民融合需求體系,建設全市軍民融合綜合信息服務平台,規範需求提報內容、程式和方法,統籌推進軍民融合創新。組建軍民融合產業聯盟,在技術攻關、項目研發、成果轉化、示範套用、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交流與合作,以及實驗室、檢測、認證等方面科技創新資源的協同利用,打通軍地信息交流共享渠道。建立軍民用科研項目、技術等“淘寶”平台,組織高校、科研院所、企業等參與軍工關鍵技術攻關,促進雙向選擇和定價交易。支持蕪湖航空產業園加大核心技術研發、加快重大項目建設,打造國家級軍民融合通航產業集聚示範區。充分發揮安徽華東光電技術研究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五七二〇工廠、蕪湖造船廠、中電科鑽石飛機、國睿兆伏等優勢骨幹企業的技術研發優勢,構建以航空產業為核心,以新一代信息技術、智慧型製造、新材料、新型微波技術、光電技術及基於機器視覺的智慧型化平板檢測技術為支撐的新型軍民融合產業體系。支持軍工企業加快深化改革和擴大對外開放,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實現軍轉民發展。(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經信委、市科技局)
六、促進科技成果轉化
發揮政府的服務功能,大力推進政產學研合作,促進科技成果加速轉化和產業化,營造創新源泉充分涌動的生動局面。
1.激發高校的研發動力。促進駐蕪高校轉型發展,支持安徽師範大學、安徽工程大學、皖南醫學院建設一批優勢特色學科,努力衝擊“一流學科’’。支持安徽師範大學圍繞化學材料、生物工程等領域,引進高端人才,開展共性技術和前瞻技術研究,創建國家重點實驗室。支持安徽工程大學圍繞機械製造、智慧型控制、文化創意等領域,開展套用技術攻關,培養實用型人才。支持安徽信息工程學院打造具有鮮明特色的套用型地方民辦高等教育品牌,探索民辦套用型高校發展新模式。繼續深化蕪湖職業技術學院“四年一貫制”技術技能型本科人才培養機制改革,提升辦學層次。(責任單位:市委宣傳部、市教育局)
2.紮實推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大力弘揚“工匠精神”,以產業、行業、職業等需求為導向,以培養市場所需的高層次套用型人才為目標,發展蕪湖技師學院、蕪湖國際工程師學院,支持揚子職業技術學院等升格為本科院校或國內外名校的分校,規劃建設航空職業技術學校、現代農業機械職業技術學校等一批行業特色院校,打造“職教名城”。(責任單位:市教育局)
3.加快科技成果轉化步伐。支持駐蕪高校在科技成果轉化、科研評價、科研項目管理、人才引進等方面深化改革,大膽創新,研究提出新思路、新舉措。健全科技成果科學評估和市場定價機制,全面推進科技成果使用、處置和收益管理改革,科技成果轉化收益用於獎勵科研負責人、骨幹技術人員等重要貢獻人員和團隊比例不低於50%,對實質參與研發的高校、科研院所具有領導職務科研人員,可按實際貢獻享受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政策。科技成果擁有人以技術入股、轉讓、授權使用等形式在蕪轉移轉化科技成果,給予最高100萬元資金補助。(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4.推進產學研用協同創新。建立“政府扶持、市場引導、企業主導、互利共贏”的合作新模式,推進政產學研用緊密結合。鼓勵構建以龍頭企業為主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高校、科研院所參與的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實現聯合開發、優勢互補、利益共享、風險共擔。建立健全鼓勵大型科學儀器共享共用等機制,推進大型儀器設備共享平台建設,加快儀器設備向社會開放。發展技術轉移機構,建設皖江技術轉移轉化中心和皖江專利運營中心,加快科技成果轉化。(責任單位:市科技局)
5.促進金融資本與科技成果對接。發揮產業基金作用,引導社會資本進入實體經濟,加大研發投入。鼓勵銀行、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金融機構支持高校科研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深入推進專利質押融資,支持企業專利成果轉化運用。大力推進金融租賃公司規範發展,為科技成果轉化提供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等租賃服務。(責任單位:市金融辦)
七、完善創新機制
全面深化科技管理體制改革,先行先試、積極探索,在管理機制、創新政策、科技服務、巨觀管理等方面形成可推廣、可複製的經驗。
1.形成開放融合的創新機制。擴大國際科技創新合作,統籌推進“引進來”和“走出去”合作創新,鼓勵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參與國際科技合作。支持本地企業在境外投資併購“隱形冠軍”企業,鼓勵龍頭企業利用國外科技資源,建設國際合作基地,支持高校建設國際合作聯合實驗室。支持蕪湖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經濟技術開發區、新蕪經濟開發區探索與已開發國家和地區共建合作園區。建設中德中小企業技術文化交流中心,促進內外資企業產業關聯和技術交流,打造全產業鏈、綠色循環的特色園區。加快蕪湖口岸申報建設汽車進口指定口岸。(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商務局、市招商局)
2.深化區域科技創新合作。堅持“向東看、往東比”,瞄準沿海發達地區,借鑑先進經驗、開展科技合作、引進創新成果,在企業研發能力、高新技術企業數量、專利創造能力等方面實現新突破,力爭進入長三角同類城市前列。(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發改委)
3.創新人才管理機制。打破部門分割,構建統一的人才計畫管理平台,推動人才管理部門簡政放權,建立市場化、社會化評價和認定人才的新機制。最佳化人才激勵機制,加快實施企業股權和分紅激勵政策,落實股權獎勵稅收優惠政策,建立向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傾斜的分配機制。創新支持方式,加大對重點行業、重要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人才的政策支持力度。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高的國有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服務型企業開展員工持股試點。(責任單位: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市財政局)
4.最佳化高校人才管理。擴大高校、科研院所人才管理自主權。完善人才柔性引進機制,支持高校、科研院所設立特設崗位和流動崗位。對高校、科研院所研究活動實行分類考核,構建以原創貢獻和產業貢獻為核心的評價機制。對基礎和前沿技術研究實行同行評價,評價重點從研究成果數量轉向研究質量、原創價值和實際貢獻。對套用型研究,建立符合科技成果轉化特點的職稱評定、崗位管理、考核制度。改革績效工資總量核定及審批管理制度,合理確定科研人員工資水平。(責任單位:市編辦、市人社局、市教育局)
5.最佳化科研項目管理機制。高校、科研院所財政經費與非財政性經費支持的科研項目實行分類管理。財政經費支持的科研項目,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的人財物支配權、技術路線決策權。與企業合作的非財政性經費支持科研項目資金,由單位按照委託方要求或契約約定自主管理使用,激發科技人員研發和轉化科技成果的積極性。(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
6.完善政府權力運行機制。不斷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及時動態調整政府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企業投資負面清單,進一步簡政放權。推進政務公開,開展政府服務事項網上受理、審批和辦結,健全事中事後監管體系。改進網際網路、金融、環保、醫療衛生、文化等領域監管,支持和鼓勵新業態、新模式發展。(責任單位:市編辦、市發改委、市信息辦)
八、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蕪湖市推進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建設領導小組,建立工作目標責任制,細化分解示範區建設目標任務。各縣區、開發區建立相應的組織領導和工作推進機構,切實把示範區建設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2.促進科技金融結合。加快合蕪蚌金融服務試驗區建設,營造科技、金融、產業一體化的生態環境,構建覆蓋科技創新全鏈條的金融支撐體系。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示範區科技企業信貸投放力度,支持民間資本發起設立民營科技銀行,支持銀行業金融機構設立科技金融專營機構。深化科技保險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保險公司設立科技保險專營機構,創新科技保險產品,引導科技型企業積極投保。加快國家智慧財產權質押融資試點城市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評價服務,建立市場化風險補償機制。開展信用體系建設,加強銀政企合作,持續推進稅融通、續貸過橋、政銀擔合作機制創新。
3.強化智慧財產權保護。加強國家智慧財產權示範城市建設,強化對成果轉化、套用型發明專利的獎勵,激勵各類創新主體加大專利創造力度。培育一批智慧財產權套用優勢企業,組建智慧財產權聯盟,推動智慧財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加強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完善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實施重大經濟活動智慧財產權評議制度。加強中國(安徽)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蕪湖分中心建設,建立健全智慧財產權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
4.最佳化創新服務環境。開展國家賦予合蕪蚌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的各項重大創新政策試點,結合蕪湖實際,及時調整和出台促進示範區發展的配套政策和實施細則。加大創新改革和政策評估與督查力度,提高實際效果。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自主創新宣傳活動,更加突出宣傳的時效性、實效性,唱響科技創新創業主旋律,營造良好的創新氛圍。建立容錯機制,鼓勵各方面大膽進行創新改革試驗。加快科技服務體系建設,重點發展創業孵化、產權交易、科技諮詢、技術評估等中介服務業。
5.建立創新評價體系。建立健全以形成產業成果、科技成果、人才成果、改革成果為導向的評價機制,明確責任,強化督查,狠抓落實,引導示範區建設科學有序推進。加強對縣區、開發區、市直部門的自主創新考核,將示範區建設工作納入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體系,考核結果與科技經費投入、科技項目安排掛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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