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租賃業

英國租賃業是19世紀中葉,在英國一度盛行的鐵路貨車長期租賃和19世紀末旨在限制貿易,保持壟斷地位的制靴機和製鞋機租賃是英國融資租賃的早期萌芽。第二次世界大戰後,隨著英國金融機構把投資重點從消費信貸轉向工業信貸市場,租賃作為一種獲得資本設備的融通手段重新被英國金融界和工商界所重視。1960年,英國第一家租賃公司——英美合資的商業租賃公司正式成立,從此開始了英國現代設備租賃的新時期。其後,大部分融資機構和商業銀行很快都開辦了租賃業務,以此作為它們推進發展工業融資業務的手段。60年代是英國現代租賃的創業期,業務有了穩步發展。70年代期間,英國租賃業獲得了迅速發展,逐步形成了一個新的產業部門。1971年8月,英國設備租賃協會成立,會員13家,到1985年增至75家,1990年又發展到90多家。1992年,英國設備租賃協會與英國金融協會合併為英國金融租賃協會。英國租賃的成交額業務以及在設備投資中所占比例占居西歐國家首位。據英國設備租賃協會1986年年報統計,1985年租賃成交額為57.57億英鎊,比上年增長43%,占英國經濟活動中總投資的20%。到1994年底,英國金融租賃協會所屬租賃公司的成交額已超過600億英鎊。

英國租賃業的市場結構由銀行、金融機構系列的租賃子公司、租賃經紀人和工業附屬租賃機構組成。英國設備租賃中,產業機械一直居第一位; 其次是電腦、辦公室用設備、商用車輛、汽車和飛機、船舶、石油開採設備等。在英國的租賃市場上,根據1991年的統計數字,銀行、保險公司、金融和商業機構所用設備占最大份額; 其次為交通和通訊工具、製造工業、旅館設施、能源和供水設施,以及政府部門辦公用具及電話交換設備等。從租期看,一般至少在2年以上,以4~5年的居多(約占租賃成交額的30%左右),5~7年的其次,10年以上的比例較小。
英國租賃業的特點主要是: ①大多數租賃公司是金融機構的子公司。在英國的租賃市場中,租賃公司大部分是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子公司,其中清算銀行集團的租賃子公司是工業的主要力量,其他大量經營租賃業務的融資機構是獨立的融通商號、商業銀行、保險公司以及外國銀行。1976年以來,一些工商業集團相繼成立了一些輔助銷售型租賃公司,經營如計算機、車輛、火車機車等專門設備的租賃。但是,這些專門出租人一般不是設備租賃協會成員,也不是英國租賃市場上的主力軍。②租賃業務以動產租賃為主。在英國,不動產租賃幾乎等於零,這是區別於其他歐洲國家最顯著的特點之一。英國設備租賃不包括不動產租賃、土地、工業建築和私人住宅等。財產租賃通常不是由租賃公司,而是由保險公司、養老金專業財產公司以及使用長期基金的其他企業來進行。③在租賃契約中,承租人不享有留購權 (pur-chase option) 規定。在英國法律中,融資租賃被視為委託契約的一種形式,像其他商業契約一樣受普通法條文制約。按照普通法規定,租賃財產的所有權與使用權永遠分離,出租人對設備的所有權與承租人對設備的經濟受益權彼此獨立,出租人的物權永不轉讓給承租人或任何有關的第三者。因此,租期滿時,承租人不能享有留購權,要么歸還設備,要么以較低租金續租,也可以作為出租人的代理,出售該項租賃設備並以租金回扣形式獲得出售設備所獲淨利的90%~99%。租賃契約如果訂有一項留購權 (不論行使這一權利的代價是什麼) 的規定,那么該契約則被視為租購 (hire-purchase) 契約,不能享受作為租賃的稅收待遇。也就是說,英國稅務當局將認為不是出租人而是承租人作為設備物主享受折舊及投資優惠和補助。然而,在大多數歐洲國家,租賃契約通常都包括一項承租人享有留購權的規定。因為那些國家的法律認為融資租賃契約是自成一類的交易契約,其主要目的是融通設備的使用權,轉移所有權不過是從屬活動。④租賃在稅法上不享受特殊優惠。租賃作為一種對英國工業中期融資的重要方式,在稅法上不享受任何特殊優惠,但在大多數情況下,可與貸款購買平等地享受政府對工業提供的各種投資鼓勵 (即減免稅制度)。不過,英國的租賃業在某些方面可以得到政府的行政扶植措施,如出租人作為設備所有者出租設備時,可以得到政府的補助金,而且與直接購買設備的公司相同; 英國設備的出口租賃可以在商業、政治風險、擔保償還貸款和以特別的國家利率提供資金這三方面獲得出口信貸擔保局提供的擔保支持,但條件比出口貿易稍差一些,即出口信貸擔保局承擔擔保範圍內損失的90%,其餘風險由出租人自己承擔。⑤租賃業直接或間接地受政府各種政策約束。一是英格蘭銀行通過外匯管制,限制設定在海外的租賃設備享受稅務優惠。英國承租人從海外出租人那裡租用設備也必須得到英格蘭銀行許可,獲得其所需外匯。二是租賃公司作為借款人,也要接受英國政府擴張或緊縮貨幣政策,即各種控制貨幣供應及信貸條件的辦法。三是政府要求租賃公司制定租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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