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夏縣民政局

臨夏縣民政局是縣政府管理社會行政事務的職能部門,根據《中共臨夏州委秘書處、臨夏州人民政府秘書處關於印發〈臨夏縣縣鄉機構改革和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通知》(州委秘發[2002]57號)和《關於全縣機構改革和人員編制精簡方案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02]60號)檔案精神設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臨夏縣民政局
  • 劃出職能:縣軍轉安置交縣人事勞動局
  • 內設機構:秘書股優撫股社救股
  • 地理位置:地址:前街4號
職能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它事項,地理位置,

職能調整

劃出職能:縣軍轉安置辦公室的職能交縣人事勞動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發展民政工作方針、法令、法規、規劃、管理和協調鄉(鎮)民政工作。
(二)制定全縣民政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協調和監督實施,負責全縣民政統計工作。
(三)負責各鄉鎮基層政權建設的日常工作,指導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
(四)負責農村自然災害的救災工作,掌握災情、發放並檢查、監督救災款使用、組織開展生產自救等,主管全縣救災扶貧周轉金管理委員會工作。
(五)主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農村受災民眾的救災、救濟工作、六十年代精減老職工社會救濟和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主管各鄉(鎮)五保工作和敬老院建設。農村民眾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六)負責流浪乞討人員、盲流等人的收容遣送。
(七)開展擁軍優屬、創建“雙擁”模範鄉鎮工作、承辦縣“雙擁”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主管全縣優待軍烈屬褒揚、指導優屬工作和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
(九)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的管理,組織開展軍地兩用人才的開發使用。
(十)對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落實福利企業生產的保護扶持政策和殘疾人就業,制定福利企業生產發展規劃。
(十一)承擔全縣性社團審批登記。
(十二)負責《婚姻法》的貫徹落實,承擔婚姻管理登記及兒童收養登記工作。
(十三)負責殯葬管理,推行殯葬改革、負責地方殯葬事業單位的指導管理。
(十四)負責申報鄉一級的轄區設立、撤消、更名、行政區域界線的變更。
(十五)承擔縣內行政區域邊界爭議、調處工作、提出解決邊界爭議的仲裁建議、承擔縣內勘定行政區域界線工作。
(十六)負責民政事業財務管理,負責檢查鄉鎮民政事業費管理使用。
(十七)負責編制全縣地名工作規劃,管理鄉村地名命名、更名申報、審核、更新、儲存縣內地名資料。
(十八)負責全縣社會福利有獎募捐的管理、發行、銷售和資金管理、使用工作。
(十九)檢查、指導各鄉鎮民政工作。
(二十)貫徹和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老齡工作方針、政策和法規,提高全社會尊老、敬老、養老的意識,有計畫地調查研究我縣人口老齡化的趨勢,同時為縣委、縣政府提供科學依據。
(二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民政局設3個職能股室
(一)秘書
組織協調本局內的政務財務工作,安排各種會議、協調各股室業務、起草本局綜合性檔案、報告和承擔檔案的核稿、文印、發行、歸檔,負責民眾的來信來訪及處理工作,負責全縣民政事業統計工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提案、議案的辦理工作。安排並做好各鄉鎮民政助理員的業務培訓工作。
負責民政事業財務管理,負責核銷各鄉鎮救災款物的管理使用。負責本局民政事業費和預算外民政經費的核算工作,並實施監督檢查及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本局財務財產管理工作。編制、申報全縣民政事業費決算匯總表及本局民政事業費財務決算表。對全縣福利企業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對民政福利企業的業務指導,監督指導社會福利企業的辦廠方向,維護和保障殘疾職工的合法權益,負責有將募捐工作。
負責《村委會組織法》、《居委員組織法》的宣傳實施,指導各鄉鎮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組織開展村委會換屆選舉,指導村(居)委會制度建設,協助有關部門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抓好後進村的整頓治理和督促落實村委會辦公場所和村幹部報酬。
承辦社團成立、變更、註銷工作,負責社團年度檢查審計工作,了解社團動態和活動。負責婚姻執法檢查及有關法規的貫徹落實工作,以及婚姻登記收費管理並指導各類婚姻登記檔案建設。負責全縣符合政策的收養工作,收容遺送、殯葬改革工作、承擔縣內邊界糾紛查處工作以及全縣行政區域管理工作和請示上報、協調勘界有關的一切工作。
(二)優撫股(掛“雙擁”辦牌子)
負責現役軍人、退伍紅軍老戰士、復員退伍軍人和烈軍屬的優待補助及軍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革命傷殘軍人、人民警察、烈士家屬、國公犧牲、病故軍人家屬、參戰民兵、民工傷亡撫恤工作。指導、協調各項優待政策的落實工作。
研究制定民眾優待辦法,檢查優待金落實情況,完善優待制度。
負責烈士紀念建築物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縣開展擁軍優屬工作和“雙擁”模範鄉(鎮)工作,承辦縣“雙擁”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三)社救股
負責全縣自然災害的調查、核實、上報、準確掌握和及時反映自然災害損失情況。
擬定自然災害救濟分配方案,檢查監督災區民眾生活救濟款物使用情況。負責開展救災捐助活動,接收分配募捐、外援救災款物,搞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及農村民眾最低生活保障試點工作。
指導救災扶貧周轉金使用管理,協調周轉金管委會和儲金會工作。
負責全縣農村敬老院建設和五保供養工作。負責全縣定期定量救濟、臨時救濟、六十年代精減老職工社會救濟和特殊救濟對象的救濟工作。

人員編制

臨夏縣民政局核定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一般幹部8名,非領導職務職數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另核定後勤服務事業編制2名。

其它事項

臨夏縣老齡委員會辦公室,正科級事業單位。

地理位置

地址:前街4號
臨夏縣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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