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複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定複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複印件。有關房屋未取得房屋產權證的,屬城鎮房屋的,提交房地產管理部門的證明或者竣工驗收證明、購房契約及房屋銷售許可證複印件;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出租方為賓館、飯店的,提交賓館、飯店的營業執照複印件。使用軍隊房產作為住所的,提交《軍隊房地產租賃許可證》複印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股份有限公司設立登記提交材料規範
  • 外文名:無
  • 簽署:《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要求:住所使用證明
內容
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2、董事會簽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由全體董事簽字)及指定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的身份證件複印件;
應標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辦理事項、許可權、授權期限。
3、由發起人簽署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字的股東大會或者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募集設立的提交)
4、全體發起人簽署或者全體董事簽字的公司章程;
5、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複印件;
發起人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發起人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複印件;發起人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複印件;發起人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複印件;發起人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複印件;其他發起人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6、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7、發起人首次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檔案;
8、以股權出資的,提交《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
9、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提交由發起人簽署或由會議主持人和出席會議的董事簽署的股東大會決議(募集設立的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董事會決議或其他相關材料。股東大會決議(創立大會會議記錄)可以於第3項合併提交;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10、法定代表人任職檔案及身份證件複印件;
依據《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和程式,任職檔案提交董事會決議,董事會決議由董事簽字。
11、住所使用證明;
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屬城鎮房屋的,還應提交《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業主委員會)出具的有利害關係的業主同意將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證明檔案;屬非城鎮房屋的,提交當地政府規定的相關證明。
12、《企業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
13、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准檔案;
14、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範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准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或許可證明;
15、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准的,提交有關的批准檔案或者許可證書複印件。
註: 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設立登記適用本規範。
2、《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託代理人的證明》、《登記附表-股權認繳出資承諾書》、《登記附表-住所(經營場所)登記表》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中國企業登記網》(http://qyj.saic.gov.cn)下載或者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領取。
3、提交的申請書與其它申請材料應當使用A4型紙。
以上各項未註明提交複印件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複印件的,應當註明“與原件一致”,並由發起人簽署,或者由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委託的代理人加蓋公章或者簽字。
4、以上涉及發起人簽署的,自然人發起人由本人簽字;自然人以外的發起人加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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