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將沖繩歸還日本

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沖繩歸還日本。

1945年6月,美國軍隊攻占沖繩島。1969年11月,佐藤榮作再度訪美,與尼克森總統發表聯合聲明,定於1972年把沖繩行政權交還日本。1972年5月15日協定生效,沖繩歸還日本。

1952年《舊金山和約》生效後美軍仍占領該地,並在島上修建機場飛彈基地和兵營。沖繩人民從50年代初開始展開回歸祖國運動。1960年4月28日成立“沖繩縣復歸祖國協定會”。1963年4月28日,開展“沖繩復歸祖國日”活動。日本本土也配合沖繩人民舉行長達100天的海上、陸上示威遊行。
在日本人民鬥爭的壓力下,日美兩國政府開始商討沖繩歸還問題。1965年11月,日本總理大臣佐藤榮作訪美,與美國總統詹森討論沖繩歸還問題。1969年11月,佐藤榮作再度訪美,與尼克森總統發表聯合聲明,定於1972年把沖繩行政權交還日本。實際上於1971年歸還。1971年6月,日美簽訂《沖繩歸還協定》,規定美國放棄對沖繩的施政權;沖繩的“美國之音”可繼續使用5年;自協定生效日起的5年內,日本向美國支付3.2億美元,作為接受美國設施、基地工人退職金和撤除特種武器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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