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

所謂“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是指業務規模較大、業務複雜程度較高、一旦發生風險事件將給地區或全球金融體系帶來衝擊的金融機構。根據二十國集團坎城峰會通過的協定,這些具有系統重要性的金融機構將被要求額外增加資本金,金融穩定理事會將在每年11月對名單進行審查和更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
  • 特點:業務規模較大
  • 組織金融穩定理事會
  • 時間:每年11月
名單,美國,英國,法國,德國,義大利,瑞士,比利時,荷蘭,西班牙,瑞典,日本,中國,巨觀效應,

名單

國際金融監督和諮詢機構金融穩定理事會4日在法國坎城發布全球29家“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名單。以下是首批29家“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名單:

美國

美國銀行(Bank of America)
紐約梅隆銀行(Bank of New York Mellon)
花旗銀行(Citibank)
高盛集團(Goldman Sachs)
摩根大通(JPMorgan Chase)
摩根史坦利(Morgan Stanley)
道富銀行(State Street)
富國銀行(Wells Fargo)

英國

蘇格蘭皇家銀行集團(Royal Bank of Scotland)
勞埃德銀行集團(Lloyds Bank)
巴克萊銀行(Barclays)
滙豐控股(HSBC)

法國

法國巴黎銀行(BNP Paribas)
農業信貸銀行(Credit Agricole)
人民銀行(Banque Populaire)
興業銀行(Societe Generale)

德國

德意志銀行(Deutsche Bank)
德國商業銀行(Commerzbank)

義大利

裕信銀行(UniCredit)

瑞士

瑞士銀行(UBS)
瑞士信貸集團(Credit Suisse)

比利時

德夏銀行(Dexia)

荷蘭

荷蘭國際集團(ING)

西班牙

桑坦德銀行(Banco Santander)

瑞典

北歐聯合銀行(Nordea)

日本

三菱日聯金融集團(Mitsubishi UFJ)
瑞穗金融集團(Mizuho Financial)
三井住友金融集團(Sumitomo Mitsui Banking)

中國

中國銀行(Bank of China)

巨觀效應

目前,學者們比較多地集中於微觀經濟面的分析,並取得共識。
一是增加投資人和發行人在市場進行避險、投機和套利的工具選擇
範圍;二是降低交易成本及增加金融資產的流動性;三是減少信息不
對稱和代理成本問題。但是,在金融創新的巨觀效應討論中,分歧較
大。例如Peter Tufanoc等(1995)結合案例論證了金融創新對經濟社會
的福利改善;潘愛華(2006)分析研究了金融創新在巨觀層面的作
用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對金融創新的推動作用不能過於樂
觀;陳子季(2000) 在理論層面上對金融創新推動金融深化、金融創
新活動中貨幣供求機制的變化以及金融創新與金融體系穩定性問
題進行了探討和分析,認為金融創新是“雙刃劍”既促進了金融發
展,又為貨幣政策的制定帶來困難,同時也增加了金融體系的潛在危
機。
一、SIFIs金融產品創新與金融體系的穩定性
1.金融產品創新工具的定價
金融產品創新的湧現,也許可能會導致金融機構危機的出現,進
而增加整個金融系統風險,但這主要取決於金融創新內在的各種風
險是否得到合理定價,也就是說,從事新型金融業務,是否能產生足夠
的利潤額來彌補來自市場、信用及其它方面的風險。因為影響金融
市場的因素不斷增加,金融創新工具定價比傳統金融工具定價要困
難的多。創新工具出現之後,若市場競爭激烈、金融機構會降低定
價,這種定價可能低於合理考慮了風險成本之後的價格。許多西方
經濟學家相信,隨著創新工具市場的成熟,創新工具風險真實地表現
了自己之後,工具的定價將會趨於合理。但在從不合理到合理的轉
變過程中,可能已有不少金融機構蒙受了巨大的損失,並因此引起金
融體系的不穩定引起金融危機。
2.金融產品創新的風險積累和傳染效應
由於金融產品創新的風險積累和傳染效應以及系統重要性金
融機構與其他金融機構強關聯性,造成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金融
產品創新降低金融體系的穩定性。金融產品創新的風險積累和傳染
效應,主要是由金融產品創新工具的特點和金融產品創新所帶來
的交易方式的改變所決定的。首先,金融產品創新工具“以小博
大”的槓桿性可能給交易者帶來高收入,也可能帶來巨額損失;其
次,金融產品創新工具具有虛擬性,金融產品創新工具的虛擬性所
產生的市場後果是,金融產品創新市場的規模大大超過原生市場的
規模,造成虛擬市場與實體市場的脫離。另外,金融產品創新所帶
來的交易方式的改變也會使金融機構面臨一些經營風險。最後是投
機所造成的風險增加。當代金融產品創新為投機活動創造出了大批
先進手段,這些投機手段的使用加劇了金融風險的積累和傳染。此
外,由於金融產品創新一方面在金融機構之間創造出遠比過去複雜
的債權債務鏈條,直接加強了金融機構之間、金融市場之間、金融
機構和金融市場之間的密切聯繫,另一方面間接推動了以金融業務
國際化、金融市場國際化、資本流動國際化為主要表現的金融國際
化趨勢,加之在場外交易市場中由信息不對稱引起的公眾對其他金
融機構信用的心理預期作用,將致使局部的金融風險更易轉化為全
局性的金融風險,從而削弱了金融體系抵禦局部風險的能力,整個
金融體系的穩定性也隨之降低。這就是金融產品創新的傳染效應。
二、SIFIs金融產品創新與高端行業發展
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會促進高端行業的發展,
例如高新技術產業、現代服務業的發展。
由於高新技術產業發展過程所具有的特性,傳統的財政投入
和銀行信貸等資金支持方式難以適應其發展的需要。具有“以小博
大”特徵的金融產品創新工具的廣泛使用使得風險投資者能以較小
的風險資本進行投資,這刺激了風險投資者的投資欲望,推動了高
科技創業投資的進一步發展。此外,金融產品創新對高科技創業投
資的作用,還表現為:使風險企業家取得原來得不到的新的外部資
金來源;為風險企業家提供廉價的投資資源;使風險企業家的流動
資金融通更加順利;使風險企業家能夠更好地承擔投資或融資決策
風險;為風險企業家提供了穩定生產成本的條件,企業可以通過金
融市場參與、規避生產要素價格方面的風險;金融衍生市場的運作
可為風險企業提供具有預見性的較為準確的價格信息,從而有利於
企業的生產決策、銷售決策以及企業管理的其他方面;金融衍生市
場的出現使價格信息更為靈敏,易於促進資源的有效配置。
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金融產品創新會加快現代服務行業的發
展。現代服務業,金融保險、法律諮詢、電影文化產業等等。加快
高端服務行業的發展,有利於更好的解決目前不斷惡化的高校就業
環境。發展新興的高端服務行業,拓展現代服務業的行業領域,
對於吸納這些高素質的待業群體,改善社會資源利用環境,最大限
度的發揮我們龐大的教育資源的智力優勢,促進第三產業內部的發
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三、SIFIs金融產品創新與經濟發展
系統重要性金融機構的金融產品創新帶動經濟發展。以IS-LM
模型來分析金融創新對巨觀經濟的影響。
例如,期貨和期權市場的建立,有助於價格波動的減緩和風
險的降低,促進企業的投資(如上圖)。企業投資的增加會使IS曲
線向右移動,由IS移至IS`,這將導致均衡利率的上升和均衡產出的
增加,利率由i0增加到i`,產出由y0增加到Y`;同時,各種金融資
產的替代性會增加,導致貨幣需求對債券收益率的變動更加敏感,
LM曲線趨於平緩,呈LM`狀。顯然,這些將導致產出的增加和利率
的降低。在新的均衡點E``處,產出為y``,利率為i``。雖然由於貨幣
需求利率彈性的增大,貨幣政策的效應減弱,但是財政政策的效應
會有所增強。金融創新改變了投資者對於利率變動的反應方式。無
論通過何種渠道,利率上升會導致實際投資下降的趨向不會變。但
是有沒有金融創新,結果是有差別的金融創新使投資者獲得資金的
渠道增加了,為投資者增加了資金的可獲得性。因此,同樣在利率
上升的情況下,因為金融創新的影響,實際投資的下降可能就沒有
那么多。因而實際投資對利率的敏感性隨著金融創新的發展而減
弱。可見,金融創新與經濟成長的關聯性較強,金融創新的豐富應
該使經濟運行更加有效。
金融創新通過拓寬金融功能,便利社會的投融資,促進經濟
增長;通過金融市場、金融機構、金融業務、金融工具、金融制度
等方面的創新作用於經濟成長。沒有金融創新,其經濟的內在動力
就無法被調動起來。理性、適度的金融產品創新能夠動態調整金
融產品結構,並最佳化金融體系結構,進而最佳化產業結構,促進經濟
增長。但是,非理性的過度金融產品創新則會導致金融體系內部結
構失調,並波及實體經濟,最終引發經濟危機。我國微觀金融創新
主體缺乏創新動力、基礎性條件薄弱,金融創新呈現區域性,滯後
經濟發展,這些都限制了我國金融創新對經濟成長的推動能力。因
此,一方面,市場需要更多的金融產品創新以擴大金融服務的種
類,減少某種產品或交易的擁擠問題;另一方面,必須對金融機構
的市場參與行為進行規範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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