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瑪卓瑪(班戈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米瑪卓瑪(班戈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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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瑪卓瑪,女,班戈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米瑪卓瑪
  • 外文名:無
  • 國籍:中國
  • 民族:藏族
  • 職業:法官
  • 畢業院校:西藏大學政法學院
  • 主要成就:班戈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個人簡歷,先進事跡,

個人簡歷

米瑪卓瑪,女,藏族,1987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2009年從西藏大學政法學院畢業後,一直在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班戈縣人民法院工作,現任班戈縣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助理審判員、審判委員會委員。2015年被評為西藏自治區法院系統優秀法官。

先進事跡

1月的羌塘草原,氣溫已經降到-10℃,枯黃的草原猶如大漠,在凜冽的寒風中愈加空曠,正在吃草的藏野驢抬起頭,一臉好奇地看著闖入的“不速之客”。
班戈,藏語意為“吉祥保護神”,位於西藏自治區那曲高原納木錯和色林錯兩大湖泊之間。近日,《法制日報》記者驅車近400公里,來到海拔4700多米的班戈縣人民法院,見到了該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米瑪卓瑪。
米瑪卓瑪已經在這裡工作7年了,高原氣候在她臉上留下的高原紅、近1.7米的身高、炯炯有神的雙眼,都給人留下深刻印象。
流動法庭開到偏遠農牧區
班戈縣地廣人稀,幅員遼闊,面積30138平方公里,總人口4萬餘人,是那曲地區海拔最高、條件最艱苦的縣區之一。
記者見到米瑪卓瑪時,她正在立案庭諮詢台前查看當事人的訴訟材料。“阿佳,起訴材料缺乏被告身份信息和詳細地址,請您及時補正後7日內遞交本院……”熱情周到的態度、熟練的業務技能,讓當事人甚為滿意。
班戈縣法院副院長孫傑文告訴記者,從2015年6月開始,縣法院組建了女性黨員法官便民服務隊,米瑪卓瑪任隊長,她們立足審判,在登記立案、訴前調解、審判執行、法治宣傳及幫貧扶困等方面,充分發揮女性平易近人、心思細膩的特點,以實際行動服務好民眾訴訟的“最後一公里”。
據介紹,多年來,經米瑪卓瑪審理的案件,無一超過審限、無一差錯、無一民轉刑案件,結案率保持100%。
“只有人民民眾滿意了,我們的工作才算合格”,剛參加工作時老領導送給米瑪卓瑪的這句話,成為她的座右銘。
為了實現“讓人民民眾在每一個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義”,班戈縣法院從2015年開始開展為期3年的巡迴辦案,將各類矛盾糾紛發現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真正實現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
則美達瓦狀告格桑旺姆離婚糾紛案,被告的家位於距縣城230多公里、海拔5000多米的新吉鄉古嘎村,交通不便。米瑪卓瑪便帶領法院工作人員,經過6個小時的顛簸,到當事人家門口流動審判。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經過多番努力,原告最終自願撤訴,有效化解了這起離婚糾紛案。
對於班戈縣法院的工作,已在羌塘草原政法戰線奮鬥了16年的班戈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馬華軍不吝溢美之詞。他說:“把流動法庭開到偏遠農牧區,既解決了民眾的困惑,又維護了民眾的合法權益,得到農牧民民眾的一致好評。”
結合農牧民實際宣傳法律
作為一名基層法官,米瑪卓瑪深知“打鐵還需自身硬”的道理,自參加工作以來,她始終堅持學習,刻苦鑽研民事法律法規,認真研究民事審判業務,虛心向老同志請教,業務能力不斷提高,迅速成長為業務骨幹和工作能手。
2012年,米瑪卓瑪積極回響西藏自治區黨委號召,主動到班戈縣青龍鄉三村開展駐村工作。在認真完成駐村工作任務的同時,她積極發揮自身優勢和專長,在駐村工作所在地建立起法律諮詢站,接受民眾的法律諮詢,一年裡共調解民事案件50多起,解答民眾法律諮詢500餘人次,被評為那曲地區駐村先進個人。
2015年11月,米瑪卓瑪擔任法治宣傳工作第一小組組長,深入班戈縣10個鄉(鎮)、86個行政村(居)的遊牧點,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當地農牧民民眾宣講各類法律法規。
她根據農牧民民眾的實際,通過宣傳婚姻法,讓民眾樹立正確的婚姻觀和家庭觀,減少非婚生子、近親結婚等違法犯罪現象的發生;通過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婦女權益保護法,喚醒婦女兒童維權意識,引導婦女兒童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通過宣傳刑法,讓民眾知曉刑法的禁止性規定,明白觸犯刑法所要承擔的法律後果,通過真實案例,宣講盜竊罪、故意傷害罪、重婚罪等牧區多發性案件,受到廣大民眾的熱烈歡迎。
法治宣傳工作如此成功,有何秘訣?米瑪卓瑪說:“這是因為我們事先徵集了各鄉鎮、村居的意見和建議,再結合各自實際,精心準備宣傳內容。”
忘我工作羌塘草原就是家
作為一名黨員,米瑪卓瑪是合格的;作為一名法官,她是優秀的;但作為女兒、妻子和母親,米瑪卓瑪虧欠家人太多太多。
從2009年參加工作至今,米瑪卓瑪只有兩次和家人一起過藏曆新年,每年短暫的休假也因工作繁忙而大打折扣。
讓米瑪卓瑪甚感欣慰的是家人的支持和理解,這給她提供了莫大的精神動力。
2015年藏曆新年前夕,藏區的人們為迎接藏曆新年做著準備之時,米瑪卓瑪帶領民庭幹警風塵僕僕地趕往班戈縣保吉鄉加南村,處理扎雜和然果兩個自然組的相鄰權糾紛。兩個自然組因為牲畜吃草和飲水問題,多年來一直矛盾不斷,有時甚至大打出手,嚴重影響當地的社會穩定和民眾的生產生活。
米瑪卓瑪一行到達加南村後,立即組織兩個自然組的新舊組長、駐村工作隊、村“兩委”班子成員和民眾代表40餘人,逐一進行調查詢問,耐心細緻地安撫穩定兩個組村民的情緒,努力尋找調解的突破口。經過兩天一夜的調解,雙方最終握手言和,長達十餘年的積怨就此化解。
開展法治宣傳中,得知班戈縣門當鄉五村村民貢加因長期生病,家境貧寒、生活困難後,米瑪卓瑪主動找到貢加,了解其面臨的主要困難和急需解決的問題,為其送去慰問金,幫其找到增收致富之路。
米瑪卓瑪說:“我所做的工作,哪怕能對司法公正和農牧民民眾法律知識的普及起到一丁點作用,我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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