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子鹽法

管子鹽法,春秋時期齊國理財家管仲創製的食鹽官營政策。東周莊王十二年(前685)齊桓公繼位,任用管仲為相。管仲即依據齊國海鹽資源豐富的優勢,創製食鹽民制、官收、官運、官銷的官營制度。此法雖不利於民而大利於國,所以各朝統治者無不重視,特別是自秦而漢,自漢而唐,下至宋、元、明、清,在中國鹽政史上都具有重要的歷史地位,故管仲被尊為三大“鹽宗”之一。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