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關於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的意見

為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進一步加強我省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高等教育事業更好地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經研究,決定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以下簡稱“人才工程”)。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福建省關於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的意見
  • 單位: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編號:閩政辦〔2008〕206 號
  • 時間: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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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教育廳、人事廳關於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意見的通知
閩政辦〔2008〕206 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廳、人事廳制定的《關於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的意見》已經省政府研究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關於實施高等學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工程的意見
省教育廳 省人事廳
(二○○八年十二月)

檔案全文

一、充分認識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意義
隨著經濟全球化進程的加快、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區域經濟競爭日趨激烈,人才已成為一個國家和地區綜合競爭力的關鍵因素。黨的十七大提出了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的戰略任務,省委八屆三次全會提出了建設人才資源強省的目標。推進“兩個先行區”建設,實施人才強省戰略和建設創新型省份,對我省人才隊伍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作為我省人才隊伍重要組成部分的高校人才隊伍,在全面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中起著基礎性和戰略性的作用,肩負著重大歷史使命。加強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是全面提升高校辦學水平和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舉措,對促進我省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具有重要的示範和推動作用。我們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以更紮實的工作、更有效的措施、更新的作為,進一步推進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
二、指導思想和建設目標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科學發展觀和科學人才觀,努力適應兩個先行區建設,堅持超前規劃、項目帶動、引領創新的原則,遵循人才成長的基本規律,以培養和引進高層次人才為重點,緊緊抓住培養、引進和使用三個環節,著力培養和引進一批學科帶頭人和拔尖創新人才,促進學科建設發展和人才團隊建設,帶動高校人才隊伍整體水平的提升,增強我省的競爭實力,為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提供強有力的人才保證和智力支持。
(二)建設目標:通過建設一批具有輻射帶動作用的重點項目,建立健全任務驅動、項目帶動的工作機制,努力構建高校人才集聚平台、成長平台和學術交流平台,用5年左右時間初步形成定位明確、層次清晰、銜接緊密的高層次人才培養和支持體系,在高校匯聚更多具有國際國內先進水平的科技領軍人才和學術大師,形成一批優秀創新團隊, 培養一批優秀中青年學術骨幹和創新人才,使高校各類高層次人才的數量有較大增長,人才隊伍結構更加合理,人才創新能力和水平明顯提高,更好地滿足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
三、建設任務
(一)構建高校高層次人才集聚平台。依託重大科研項目、建設工程和重點基地,堅持引人與引智相結合,加大人才引進力度,不斷提高高校的人才集聚效應。
——閩江學者獎勵計畫項目。根據海西建設的需要,結合高校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重點項目,在省級以上重點學科繼續設定“閩江學者”特聘教授和講座教授等特設崗位各50個,按照按需設崗、公開招聘、擇優上崗、契約管理、專家評審的要求,在海內外遴選一批具有創新性構想和戰略性思維,能帶領本學科在其前沿領域趕超或保持世界先進水平的科技領軍人才和學術大師,到高校任教、指導博士生和主持開展重大科技項目研究。進一步完善“閩江學者”遴選機制,增強支持力度,提高“閩江學者”在學術界的地位和影響,打造我省高端人才品牌,提升高校整體實力和服務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的水平。
——緊缺急需人才引進項目。圍繞我省創新體系建設、經濟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的需要,根據不同層次高校學科建設的要求,加大各類緊缺急需人才的引進工作力度。在電子信息、現代製造、新材料與化工、現代農業、海洋與漁業、生物及醫藥、資源與環境等七大產業發展重點領域,以及現代服務業和文化產業等方面,重點引進200位我省緊缺急需的國外優秀人才和省外拔尖人才,充實高校學術帶頭人和骨幹教師隊伍,最佳化高校人才隊伍學科結構,推動高校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和套用學科的建設與發展。對納入本項目的引進人才在科研啟動費、工作條件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增強對引進人才的吸引力,提高人才引進的質量和水平。
——人才引進示範基地建設項目。以高校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人文社會科學研究基地等創新平台為基礎,遴選10個儀器設備先進、團隊力量較強和管理較完善、與海峽西岸經濟區建設結合緊密的創新平台,建立“人才引進示範基地”。 在人、財、物方面賦予“人才引進示範基地”充分的自主權,鼓勵、支持基地在人才引進機制、管理模式、分配激勵辦法和科研組織等方面進行積極的改革探索,努力與國際接軌,為留學人員和海內外優秀創新人才提供一個機制靈活、環境寬鬆、條件良好的高端創新平台。通過基地的示範作用,更加有效地開發利用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智力資源,吸引更多的海外高層次人才以各種方式為我省服務,進一步推進高校人才柔性引進工作。
(二)構建高校高層次人才成長平台。以提升創新能力為重點,加大高層次創新人才的培養力度,加強青年學術骨幹培養,不斷提高高層次人才的學術水平和競爭力。
——科技創新團隊建設項目。在電子信息、光機電一體化、化學化工、海洋科學、生命科學、農業科學、新材料、生物技術、生物製藥等重點產業領域,依託高校省級以上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平台,遴選30個左右創新能力強、團隊精神好,具有較強攻堅和套用開發能力的創新團隊予以重點培育和建設。以科研立項的形式支持創新團隊建設,聚集優秀人才和優勢資源,形成優秀人才團隊效應,帶動邊緣學科、交叉學科的發展,為構築大平台、實施大項目創造條件,增強高校科技創新能力和競爭實力。
——優秀創新人才培養項目。根據高校學科建設的目標和需要,以我省經濟發展需求為重點,遴選300名學術水平高、具有較強創新能力的中青年學術帶頭人,以科研立項的形式支持其圍繞產業技術難題和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開展創新研究,提高科研能力和創新水平,力爭取得一批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和創新性的重要成果,為承接國家重點科研項目、承擔省重大科研課題打下基礎。
——優秀青年骨幹教師培養項目。加強對青年骨幹教師,特別是優秀青年博士的支持力度,每年在高校評選100名優秀青年博士和有較大發展潛力的青年骨幹教師予以重點培養,並撥給一定的科研進修活動經費,使其能夠根據自己的興趣和愛好,自主選題開展創新研究,充分發揮自己的潛能,讓青年骨幹教師儘快脫穎而出。
(三)構建高校高層次人才學術交流平台。促進高層次人才密切跟蹤學術前沿動態和發展趨勢,與海內外同行開展多種形式的學術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動,不斷提高高層次人才的學術交流能力和在國內外學術界的地位和影響力。
——高校訪問學者項目。加大訪問學者的選派力度,擴大海外訪學的規模。根據不同層次人才培養的需要,提供與之相適應的訪學研修機會。重點資助300名高校學科帶頭人和優秀學術帶頭人到海外高水平大學和研究機構,參與國際科學研究,跟蹤國際學術前沿,提高與國際同行交流合作的能力;資助500名高校學術骨幹到國內重點高校、一流研究機構和大型先進企業進行合作研究和深造,提高學術水平和科技創新能力;資助200名高校青年骨幹教師到省內重點建設高校具有明顯優勢的學科領域進行學習和深造,提高教學科研能力和綜合素質。
——高層次學術會議項目。鼓勵高校主辦、承辦或聯辦各種國際和全國性的學術會議與學術論壇,重點資助30場具有較大影響的高層次國際學術會議或全國性學術會議,加強和擴大與海內外同行專家學者的深度交流和廣泛聯繫,努力形成若干個知名學術會議品牌。鼓勵和支持中青年骨幹教師參加國內外各種學術活動,資助500名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較大發展潛力的中青年學術骨幹參加各類國際高水平學術會議,為其了解最新研究進展、展示研究成果和交流學術思想提供更多機會。
——優秀學術領導人項目。鼓勵和支持高校專家學者積極承擔各類學術組織的領導職務,吸引更多的國內外學術組織掛靠我省高校,不斷提升我省高校和高層次人才在學術界的地位與影響。重點支持100名擔任國內外重要學術組織領導職務的高校專家,鼓勵他們積極參加學術組織的各項活動,加強與國內外高水平專家學者和學術組織的聯繫與交流;同時積極以其所在的學術組織為載體,在我省高校開展各類學術活動,使高校中青年教師及時了解接觸本學科領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前沿發展動態,促進青年骨幹教師的成長。
四、組織領導和保障措施
(一)加強人才工程的組織領導。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廳成立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領導小組,加強對高校高層次人才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統籌協調,組織制訂人才工程建設項目的實施方案,落實項目資金,確定資金使用管理辦法,研究解決人才工程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省教育廳人事處,負責人才工程的日常協調管理工作。各高校也要相應成立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制定該校高層次人才培養與引進規劃,把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作為學校改革和發展的重大任務納入學校發展戰略,並根據該校實際制定人才工程配套管理辦法,確保人才工程建設項目的順利實施。
(二)加大人才隊伍建設資金投入力度。建立政府投入為主,多元化的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經費投入機制。省財政下達給重點建設高校的建設經費應劃出不低於20%的資金,作為人才工程的專項資金。各地也要設立高校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專項資金,用於高校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工作。高校要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安排人才隊伍建設專項經費,提高學校發展性投入中用於人才隊伍建設的比例,切實落實人才工程建設項目的各項配套經費。
(三)完善人才引進機制和培養模式。高校要根據人才工程的要求,認真制定該校緊缺急需人才引進計畫,積極探索團隊引進、核心人才帶動引進等多種引進模式,建立科學的引進人才資格審核和學術水平認定機制,做到按需引才、引入真才。確立“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新理念,加強人才柔性引進工作。要將引進海外人才,特別是閩籍留學人員作為工作重點,實施國家“高校學科創新引智計畫”和“海外名師引進項目”,支持高校建設學科創新引智基地。要創新培養模式,加強產學研合作,促進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與人才培養的有效結合。要在事業發展中造就領軍人才,培養青年學術骨幹。要大力推進“學科帶頭人+創新團隊”的人才培養模式,發揮領軍人才在培養中青年骨幹教師中的重要作用。要把到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研修、學術交流、科研合作和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作為高層次人才培養的一個重要形式,使大部分高層次人才具有國外高水平大學或科研機構研修、訪學的經歷,具備與國際同行開展學術交流的能力。
(四)創新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高校要制定科學的人才引進和培養使用管理辦法,加強對高層次人才的績效考核和動態管理。建立以能力和業績為導向,由品德、知識、能力等要素構成的分類量化的人才評價標準,發揮專家在人才學術評價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對高校高層次人才的激勵力度,採取一次性重獎以及協定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逐步完善高層次人才分配激勵機制。對部分緊缺或者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以業績為導向,經批准,可參照市場化薪酬水平高薪聘請,實行協定工資、課題工資、項目工資、年薪制等靈活多樣的分配方式和分配辦法。對做出突出貢獻的優秀人才和重才育才的先進單位與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倡導敢於創新、勇於競爭、嚴謹治學和寬容失敗的精神。加強學術道德建設,堅決反對和制止各種學術腐敗現象,營造健康良好的學術環境。
(五)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條件。高校要加強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人文社科基地等創新平台建設,為高層次人才提供良好工作環境和條件。進一步落實高層次人才培養和引進的各項政策措施。對領軍人才要配備行政助理、科研助手。要認真落實高層次引進人才住房補助政策,各級政府和高校可通過建設人才公寓和購置商品房等方式,為高層次引進人才提供一批周轉用房,為來高校短期工作的柔性引進人才安排便利舒適的住房。要認真解決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子女入學入托問題。積極推進在福州、廈門等地有條件的中國小創辦國際學校或雙語班級,為引進的海外留學回國人才和華僑、外國專家子女提供與國際接軌的教育服務。要積極協助解決高層次引進人才的家屬就業問題。實行學術休假制度,定期安排專家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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