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上

番上

唐前期時實行的一種軍事制度,又名“上番”。指的是府兵制下府兵們的輪番值勤制度。傳統上認為,“番上”僅指府兵承擔的京師宿衛任務。但是近年來的研究指出,“番上”的服務範圍並不局限於此,在本州的輪值任務也能稱之為“番上”。另外,“番上”還被指代一種定期輪值的行為,例如唐代工匠、文武散官等均需定期到有關部門“番上”以提供服務或進行輪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番上
  • 拼音:fān shàng
  • 釋義:府兵守衛的輪番值勤制度
  • 時代:唐前期至玄宗時代府兵制瓦解前
基本信息,主要內容,計算與輪換,

基本信息

番上
拼音:fān shàng
基本釋義:唐朝府兵制下,府兵守衛的輪番執勤制度。“番”的意思為班次。“番上”即按照班次來從事執勤。

主要內容

番上制度的基本內容如簡介所述,指的是府兵守衛在京師(或各州)的輪番執勤任務。具體而言,番上制度的內容分為兩部分,除去在中央宿衛(傳統認為的“番上”)以外,他們在地方也承擔義務,唐人稱之為“番役”。後者現在也被認為是廣義上的”番上“的一部分。兩者都是“番上”制度的主要內容。
在中央進行宿衛任務(傳統認為的“番上”)
唐前期的兵員種類包括府兵、兵募健兒團結兵、防丁等。以往一般認為,在唐朝所建立的府兵制制度下,折衝府的府兵主要任務是宿衛與征行。但是在唐前期,征鎮軍隊的主體是兵募,府兵並不擔負主要的征伐作戰任務。府兵的主要任務是到中央去進行宿衛。新唐書如是記述道:“初, 府兵之置, 居無事時耕於野, 其番上者 , 宿衛京師而已。若四方有事 , 則命將以出, 事解輒罷, 兵散於府, 將歸於朝 。故士不失業, 而將帥無握兵之重 , 所以防微漸、 絕禍亂之萌也。”由於其宿衛京師的職能,我們有時也以“衛士”的稱呼來代稱府兵。
在唐中期府兵制度被破壞後,開元十一年(公元723年)由長從宿衛改名新設的[弓廣]騎取代了府兵宿衛的任務,成為守衛都城的禁軍。設立[弓廣]騎代府兵執行宿衛任務這一事件,也被認為是府兵制瓦解、募兵制代替徵兵制的標誌,是中國中古兵制演變的大事。
在地方承擔的“番役”任務
在吐魯番文書被發現後,通過對其的研究 ,學界對唐代府兵制度的認識有許多新的推進。唐代前期的府兵制度是典型的重視身份性兵役制度,被認為分成內府和外府兩個方面。內府主要承擔中央宿衛,外府主要承擔地方性番役。唐代不僅是有吐魯番文書可證的西北地區,而且在東北、江南等地區,折衝府的主要任務並不是到中央宿衛,而是在地方服役。並非全國所有折衝府的府兵都必須到中央承擔衛戍工作。現在認為,府兵制下存在大致的分工,除征行、宿衛上番以外,還有後方勤務的工作。
府兵出身資歷表府兵出身資歷表
番役是全年都存在的任務,與府兵農閒時在地方的整訓不同。據吐魯番文書所記,番役內容包括征鎮、出使、守衛、本州服務(授囚)等。唐代府兵在折衝府編制時有團、旅、隊、火的組織結構。折衝府下達的番役命令一般下達到團,番役活動因而也一般以團為單位活動。府兵番役一般按月派遣,故又稱“月番”。為了應付勞役,府軍在當時僱傭白丁服番役的現象也時有發生。
府兵“番上”負擔的問題
俗話說“窮文富武”。家境富裕、 身體強壯、 丁口多寡,也是挑選府兵的三個因素序列。就目前來看,府兵的經濟和勞役負擔還是相對較重的。按照服“番役”時間計算,府兵的勞役比白丁稍重一些。在軍事裝備方面,府兵僅需承擔部分,但若想置辦也必然是殷實之家才能負擔得起的。不過,府兵番上有月賜 , 在邊疆鎮戍值勤也有官府供給的糧食。府兵從國家得到服役期間的生活費用,在戰爭中立功也可以獲得勛官 , 進而獲得政治上進步的階梯 。在唐初,百姓當兵的目的大多不是出於經濟原因,而是對建功立業的渴望。所以府兵的負擔雖較重,但從整體上來看還是能夠接受而且值得的。

計算與輪換

府兵的番上制度作為涉及軍事的重要制度,文獻中不乏對其的描述。但是目前可見的文獻材料中只有衛士番上到京師宿衛的分番規定,難以獲悉地方分番的相關規定。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在地方上服番役也有一套相當完善的制度。
《新唐書》卷五〇《兵志》八記載道:“凡當宿衛者番上,兵部以遠近給番,五百里為五番,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一月上。若簡留直衛者,五百里為七番,千里八番,二千里十番,外為十二番,皆月上……”
《唐代府兵淵源與番役》中關於府兵番上統計《唐代府兵淵源與番役》中關於府兵番上統計
這裡的“番”,即為“分班”,十二番就是分十二班,每年輪值一次。從這段文獻中我們能夠看到,府兵番上(輪值)次數由距離京師遠近決定,越遠花費在路途上的時間越多,在京師的服役時間自然也越少,班次自然也越多。但是具體次數如何在文獻中多有出入。張國剛先生在其《唐代府兵淵源與番役》一文中根據兵志和唐《六典》的相關記載,推算認為府兵到京師宿衛的番上負擔一般每年約120天,上下不超過10%,約半個月。也就是每年服役在三個半月到四個半月之間。這項負擔大約比一般白丁稍重。儘管如此,如前所述,軍中僱傭白丁代為服役的現象依然屢見不鮮。關於這一現象的探究,或許值得我們在弄清番上制度後進一步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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