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區住建局

溧水區住建局是溧水區政府下屬的職能部門,負責承擔統籌全區住房保障、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的責任,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責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溧水區住建局
  • 外文名:Lishui District Housing Construction Bureau
(一)承擔統籌全區住房保障、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的責任。組織對全區城鄉建設、管理和城鄉建設統籌發展的政策研究;擬訂住房保障和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事業規範性檔案草案;牽頭編制並組織實施城鄉建設、人民防空中長期發展規劃、近期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編制局系統建設資金年度收支計畫;會同區財政局統籌平衡城市建設和維護管理等方面的資金需求;負責建設規費的徵收和資金的使用,負責綜合管理經區政府授權的城鄉建設資金投資形成的固定資產和內部審計工作。
(二)承擔推進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和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的責任。擬訂房改與住房保障政策;編制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區級奮鬥目標建設項目的歸口管理,加強重點工程建設和管理等各方面的統籌協調;組織協調和統籌安排項目建設;負責城區市政道路、園林綠化、支街支巷排水、路燈照明等市政公用設施的建設、管理和養護。
(四)承擔全區房地產市場管理。擬訂並監督實施全區房地產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市場監管政策;指導住宅產業化工作;指導全區物業管理;負責城區各類房屋的白蟻防治管理;負責城區老舊小區和危舊房(棚戶區)改造及直管公房的資產管理;負責房地產管理、房地產開發行業管理。
(五)承擔監督管理建築市場、推進建築業發展的責任。制定建築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監督執行;負責建築施工、裝飾裝修、監理、造價諮詢、招標代理、工程檢測等行業的市場監管及機構資質、從業人員資格管理;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審批管理;負責建築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指導區內施工企業開拓外地建築市場。
(六)承擔全區經區發改局審批立項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責任。制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生產、質量檢測的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負責全區建設工程施工工地現場管理;負責組織或協助對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建設工程契約審查及工程竣工備案管理;負責建築業行政執法工作。
(七)承擔推進全區建築節能和建設系統科技進步工作的責任。負責除牆體材料革新和發展散裝水泥職責以外的建築節能和建設科技成果的管理,牽頭推進可再生能源建築套用示範工作;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管理。
(八)承擔全區燃氣的監督管理責任。負責燃氣市場準入、行政許可、資質審批等工作,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與管理措施,維護運營秩序。
(九)承擔全區人民防空的責任。組織編制全區人民防空建設規劃和實施;制定城區防空襲預案和各種人防保障方案;協調、督促做好防空襲鬥爭的各項準備工作,督促檢查戰時防化、通信、醫療救護、物質儲備、水電供應等各種保障方案和重要經濟目標防護方案的落實,組織制定城區人口疏散計畫,定期組織防空襲演練;協助相關部門做好城區地下空間的規劃與開發利用,指導、監督、檢查全區地下空間開發建設中落實人民防空要求;組織指導、監督人民防空工程建設和維護管理;審核審批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程項目;開展對我區人民防空工程地下環境監測工作;負責區重點人防工程的建設;推進防空防災一體化進展,探索、建立全區人民防空向民防轉變即“防空防災一體化”新體制。
(十)承擔全區防空警報系統建設和管理的責任。制訂全區人民防空通信、警報建設規劃,依法組織實施防空警報試鳴工作;負責全區人民防空(民防)指揮設施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承擔區應急處置機動指揮所的啟動、日常維護和應急保障工作;依法籌集人民防空建設經費;負責本區人民防空工程平時開發利用管理工作,承辦人民防空工程拆除、報廢、改造和影響人民防空工程安全施工作業以及開發利用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一)承擔規範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美麗鄉村建設、促進城鄉建設統籌發展的責任。擬訂並指導實施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方案。
(十二)承擔住建系統黨建工作責任。負責住建系統黨組織和黨員管理、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紀檢監察以及統戰、社團、職工教育、共青團等工作;負責住建系統幹部隊伍和人才隊伍建設的管理;負責局機關幹部管理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勞資和離退休幹部等工作。
(十三) 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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