渾江區民族宗教局

有在渾江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全區民族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等重要職責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渾江區民族宗教局
  • 地址:渾江區
  • 性質:政府機構
  • 下設機構:辦公室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監督檢查全區民族政策、法規的貫徹實施;當好區委、區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擬定全區有關民族關係、民族事務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措施。
三、研究少數民族婦女兒童狀況和散居少數民族情況,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清真飲食和有土葬習俗的少數民族殯葬的監督、檢查。
四、參與全區少數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及有關方針、政策、措施的研究和制定,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和民族村的專項貸款、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指導、幫助少數民族和民族村經濟的發展等事業的發展;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區民族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特殊政策、措施,開展興邊富民行動活動,管理好興邊富民重點項目。
五、做好少數民族扶貧工作,做好少數民族地區補助費和民族發展金等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六、掌握、管理全區民族成份的認定、恢復、變更工作。
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八、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組織、統戰、人社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和使用工作。
九、開展有關少數民族的對外宣傳工作, 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有關民族方面的涉外事務。
十、協助有關部門抵制、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在民族問題上的分裂活動,打擊利用民族問題進行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一、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措施;調查研究宗教狀況,掌握動態,研究宗教理論問題,提出政策性的建議和意見;開展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二、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十三、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信教民眾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做好抵制境外敵對勢力進行宗教滲透和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十四、推動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十五、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
十六、協助區委、區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做好信教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維護宗教領域的穩定。
十七、負責宗教方面的外事歸口管理工作。支持、幫助宗教界開展對外的友好往來。會同有關部門處理宗教方面的涉外事宜。
十八、依照程式辦理宗教方面的審批、審核事項。申報寺觀教堂維修項目、經費,並對資金的使用與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十九、承辦上級部門、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綜合辦公室:
(一)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協調各處室工作;
(二)負責機關文電、文秘、信訪、信息、檔案、保密、財務、統計、接待、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及其他行政後勤管理工作;
(三)負責機關和宗教團體及所屬單位的編制、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監察、安全保衛、老幹部服務管理等工作;
(四)負責本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責任制落實工作;
(五)辦理民族宗教方面對外交往事宜;
(六)管理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
(七)會同業務處室管理有關民族宗教專項經費;
(八)指導、檢查、審計直屬事業單位及區級宗教團體的財務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民族宗教科: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當好區委、區政府在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組織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問題等重大課題的調查研究,開展民族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並監督貫徹執行。
(三)研究少數民族婦女兒童狀況和散居少數民族情況,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
(四)研究擬定協調民族關係的原則、方法,促進各民族間的平等、團結、互助合作,協調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維護社會穩定和國家統一;組織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
(五)調查研究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協助擬定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規劃;組織調查研究少數民族經濟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六)在國家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開展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體育等方面的工作,提出相關意見,承辦相應事務。
(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使用工作。
(八)協調民族關係,做好少數民族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維護民族領域的穩定。
(九)做好少數民族貧困戶的扶貧工作。
(十)貫徹黨和國家關於宗教工作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貫徹落實的措施;調查研究宗教狀況,掌握動態,研究宗教理論問題,提出政策性的建議和意見;開展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傳教育工作。
(十一)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護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的合法權利,保護宗教教職人員履行正常的教務活動,保護信教民眾正常的宗教活動。
(十二)對有關宗教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貫徹實施進行行政管理和監督;引導、促進信教民眾在法律、法規和政策範圍內活動;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進行非法、違法活動;做好抵制境外敵對勢力進行宗教滲透和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
(十三)推動宗教界進行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鞏固和發展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動員廣大信教民眾為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服務。
(十四)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搞好自身建設。
(十五)協助區委、區政府及時處理宗教方面的重要問題,做好信教民眾的來信來訪工作,維護宗教領域的穩定。
外事僑務辦: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外事工作和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調查研究全區外事、僑務及涉外工作的重大問題並提出建議;督促檢查全區外事工作和僑務工作方針政策的落實情況。
(二)負責掌握處理全區外事工作、僑務工作;掌握境外有關國家和地區的情況,並提出相應的建議和措施。
(三)負責全區邊界、邊境管理工作,協調處理邊界、邊境涉外事務;參與邊境會談,會晤工作。
(四)指導我區與外國友好縣、市及其他結好單位的交往活動,開展全區對外民間友好交往活動。
(五)負責全區歸僑、僑眷工作,協助有部門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的有關事宜。
(六)根據黨和國家對外宣傳的方針和政策,做好外事、僑務宣傳工作,擴大我區的知名度,會同有關部門審定本區的重要涉外報導和稿件以及對外表態口徑。
(七)貧困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
(八)協助配合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檢查外事僑務紀律及保密制度的執行情況,處理違反外事僑務紀律和保密規定的重大案件。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