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

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

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原學生聯合會)是海南師範大學學生進行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民眾性組織,是學生和學校各部門之間聯繫的橋樑和紐帶,是發展與繁榮校園文化的舞台和基地,是培養大學生全面成才的重要載體。下屬有各系(部)學生會和校文工團。是在中共海南師範大學委員會領導、共青團海南師範大學委員會指導下的學生組織。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
  • 外文名: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Students’Union
  • 原名:學生聯合會
  • 機構設定:辦公室、自律委員會等 
  • 本會宗旨:引領思想,真誠服務
  • 基本任務:堅持黨的路線方針等
  • 主席:郭恆瑋
機構設定,學生會理念,學生會章程,第一章 總則,第二章 會員,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第四章 院學生會和班委會,第五章 學生會標識,第六章 附則,主席團及各部部長,學生幹部的職責任務及紀律,學生會活動,

機構設定

校學生會主席和學生委員會委員由各屆學生代表大會民主選舉產生,其他學生幹部實行聘任制。校學生會設有十個部門,即辦公室、權益部、自律委員會、學習部、文娛部(包含主持人隊和舞蹈隊)、體育部、宣傳部、生活部、對外交流與合作部、女生部(包含禮儀隊)。
主席團:學生會主席團承擔全局領導和核心規劃職能,對學生會整體發展狀況和未來發展方向進行總體把握。主席團工作向整個學生會負責,統籌、領導學生會的所有工作。接受學生會全體成員監督;執行學生會章程,制定學生會總體計畫;監督學生會部門工作;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的幹部。
辦公室:1.辦公室的工作分為財務、內務及執行主席團的決議,落實主席團部署的工作任務,協調各職能部門開展工作。
2.財務主要是完成學生會各項活動所需要物資的申請、採購以及費用的審核。
3.完成學生會日常事務,包括檔案列印、信件收發等管理工作;落實學生會內部制度的執行情況;草擬有關條例制度,提交主席團審議;做好績效管理和檔案管理。
4.負責學生會內部人員的考評工作,及時反映校學生會內部考評情況;協調學生會各部門的關係;制定學生幹部獎懲措施並要求實施;對學生會成員進行考核及培訓,積極營造學生會內部文化氛圍。
5.發揮橋樑作用,增進校學生會和各院系學生會的溝通和交流。
6.監督並協助其他部門的工作。
權益部:1.維護同學的權益,關注學生動態,深入了解同學訴求,積極與相關的職能部門溝通解決問題,並將信息反饋給學生。組織學院工作人員與廣大學生互相之間進行交流。
2.負責了解學生生活要求,及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反映,並積極謀求解決方案,以及各項工作的後勤保障工作。
3.關注同學們日常生活,對同學們在學習、醫療、購物、住宿、餐飲等方面遇到的問題進行調研,出具調研報告。以此為依據向校內各機構、商家提出改進意見,促進問題的解決。
4.為學生提供適當的諮詢服務和機會,組織開展校領導見面會,構建學生和學校之間溝通的橋樑。
5.管理權益部官方QQ並開展權益周周見活動,線上、線下同時收集和整理同學們提出的問題,將調查結果及有關建議上交給學校各職能部門並及時作出回復。
6.協助校學生會其他部門的工作,並協辦各學院維權活動。
自律委員會:1.對校園文明、衛生、紀律、安全等工作進行定時全面檢查,督促同學們養成良好的習慣。管理校園文明監督崗,加強校園基礎文明建設。推動“食堂文明、課堂文明、校園文明”,營造良好的校園文明環境。
2.監督並指導二級學院學生會開展促進學生自律、自省、自我教育相關活動。
3.監督食堂一伙食管理,及時反饋同學們對膳食工作所提的建議和意見,帶領同學們自主參與一伙食民主管理,及時為廣大同學服務。
4.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學習部:1.配合學校搞好學風建設,開展形式多樣的知識競賽和全校性學術類專業技能活動,豐富同學課餘文化生活,為同學們創造一個積極活躍的學習環境。
2.加強師生之間的溝通與了解,做好“教”“學”雙方的信息反饋工作,配合學校工作的順利進行。定時了解並解決學生在學習上的問題,協助有關部門抓好學風建設,參加“評教”活動,積極反映學生對學校教學、教育工作的要求和意見,並及時向教務處反饋。
3.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文娛部:1.負責組織學校各項文藝類活動,為同學們搭建鍛鍊展示文藝才能的平台,全面提高我校學生的藝術修養,營造良好的校園文化氛圍。
2.引導各院學生會文藝類職能部門的工作,組織文藝骨幹協助學校有關部門開展全校性的文娛類活動。
3.加強與其他兄弟院校的聯繫與合作,創新文娛類活動,促進院與院之間的交流,提高活動影響力和覆蓋面。
4.積極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5.負責管理主持人隊和舞蹈隊相關事務。
體育部:1.有計畫地開展學校相關體育活動。發現並培養體育骨幹,活躍我校學生的課餘活動。
2.指導各學院體育職能部門的工作,加強各學院體育活動的聯繫與交流。
3.認真按時制定本部門計畫,開展豐富多彩的體育活動。
4.積極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工作。
宣傳部:1.把握輿論導向,宣傳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以及新時期的工作重點。
2.通過校學生會官方網站,微博、微信、QQ等新聞媒介圍繞校學生會主辦的各類活動,制定詳盡的宣傳方案,設計製作宣傳品並在舉辦活動時進行實時宣傳,對外塑造良好的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的形象,樹立校學生會的權威性,建設廣闊有效的宣傳平台,提高宣傳效率。
3.通過學生會內部組織聯繫,協助學生會各個部門的活動宣傳和籌備工作,開展海報、寫真、網路等多種形式的宣傳。
4.宣傳報導校園生活,采寫報導校園新聞,營造積極的校園文化氛圍。
5.協助其他部門開展學生會文化類產品宣傳出版工作。
生活部:1.生活部本著服務同學的宗旨,為學生拓寬生活服務渠道,營造良好的校園生活氛圍。
2.倡導文明、高雅的生活方式,共建和諧融洽的宿舍氛圍。對學生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評比,組織開展全校性宿舍文化活動,督促同學們做好內務衛生,為廣大同學營造良好生活環境。
3.配合學校學生宿舍管理部門,對學生宿舍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檢查。
4.深入學校學生宿舍,了解廣大學生的意見及要求,及時反映給有關職能部門,促進宿舍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
5.引導同學們樹立正確的消費觀,切實為廣大同學服務。
6.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對外交流與合作部:1.加強校學生會與其他學生組織以及與校外各相應院校,企業,組織間的聯繫。
2.積極幫扶部分家庭貧困的大學生,做好濟困助學工作,更多的為廣大同學服務。
3.負責校學生會主辦的各類大型活動的接待工作。
4.以全校同學為服務對象,組織同學們開展各類素質拓展活動互動。
5.為學生會的常規活動爭取外界支持,加強學生會與外界的聯繫,尋求合作夥伴和活動贊助商,促進彼此間的交流。
6.專門負責與港澳台學生、海外留學生交流合作
女生部:1.女生部以關注生活、關愛女生為工作宗旨,通過細微處入手、立體式關懷的方式,開展各類倡導新時代女性的活動,幫助海師女生樹立健康、優雅的生活方式。
2.開展女生維權活動,定期走訪宿舍接受女生的權益訴求,切實維護女生權益。
3.進行禮儀培訓,引導女生文明優雅著裝風尚,塑造優美形態。為女生之間的互相學習交流提供機會。
4.積極配合其他部門組織開展的各項活動。
5.負責管理禮儀隊相關事務。

學生會理念

一直以來,學生會在校團委的指導和廣大師生的關心支持下,聯繫學校中心工作,謹遵我校“崇德尚學,求是創新”的校訓,並牢記“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宗旨,堅持“求真務實,嚴謹高效”的工作精神,獨立自主的開展健康有益、文明向上、豐富多彩的校園文化娛樂活動。在加強隊伍建設過程中,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發揮學校黨、政部門聯繫學生的橋樑和紐帶的作用。通過各種正確渠道反映同學的建議、意見和要求,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維護廣大同學的合法利益。為促進學校良好校風,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受到學校師生的一致好評。

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簡稱“海師學生會”或“海師大學生會”,英文譯名為“ Hainan Normal University Students’Union”)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是在中共海南師範大學委員會領導、共青團海南師範大學委員會指導下的學生組織。
第二條 基本任務
(一)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遵循和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團結和引導同學成為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加快建設經濟繁榮、社會文明、生態宜居、人民幸福的美好新海南貢獻青春力量,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鬥;
(二)發揮作為黨委聯繫同學的橋樑和紐帶作用,在維
護國家和全國人民整體利益的同時,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具體利益;
(三)組織同學開展學習、文體、社會實踐、志願服務、創新創業創優等多種活動,促進同學全面發展;
(四)組織同學開展有益於成長成才的自我服務活動,協助學校解決同學在學習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問題;
(五)引導和支持學生社團的健康發展,配合團組織加強對學生社團的管理和服務;
(六)規範學生幹部的產生和配備,強化學生幹部的民眾意識、責任意識和奉獻意識,以實際行動做廣大同學的表率。
第三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不違反校紀、校規為前提,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四條 本會承認並遵守《海南省學生聯合會章程》,並參加海南省學生聯合會,為團體會員。

第二章 會員

第五條 凡本校正式註冊的在校中國籍本科生,承認本會章程,均為本會團體會員或學生會員。
第六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三)有參加本會舉辦的政治、學術、文體等各項活動的權利;
(四)通過符合本會章程規定的民主程式,討論和決定本會的重大事務。
第七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積極完成本會交付的各項工作任務;
(二)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尊敬老師,團結同學,勤奮學習,努力成才;
(三)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虛心聽取本會內外的批評意見,搞好本會的思想建設工作;
(四)維護學生會的榮譽和利益。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八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中共海南師範大學委員會的領導和共青團海南師範大學委員會的指導下,依照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第九條 學生代表大會是本會的最高權力機關。
學生代表大會每兩年召開一次,在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並得到常任代表委員會成員三分之二以上多數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舉行。學生代表大會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學生代表大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學生代表大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審議和批准常任代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二)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修改本會章程;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常任代表委員會;
(五)討論、決定學生代表大會決議的其他重要事項。
第十條常任代表委員會是在海南師範大學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機構及最高權力機關。
常任代表委員會由在學生代表大會上當選為委員的學生代表組成,每屆任期一年。學生代表大會如提前或推遲舉行,它的任期相應改變。
常任代表委員會全體會議應當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參加才能召開。
常任代表委員會全體會議由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主席團召集和主持。
常任代表委員會進行選舉和通過決議實行表決制。
第十一條 常任代表委員會職權:
(一)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落實並執行學生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學生會的重大事項;
(二)選舉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三)審查和監督主席團的決定和日常工作;
(四)經全體委員的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可在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召開會議進行主席團成員罷免的表決;
(五)學生代表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第十二條 主席團是常任代表委員會的執行機關。
主席團對常任代表委員會負責,接受常任代表委員會的監督和質詢;
主席團全體會議每月舉行兩次,由主席召集;
主席團決定重要事項實行表決制,由主席團成員過半數表決通過方可生效。
學生會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學生代表大會、常任代表委員會決議和學生會章程,主持學生會工作,決定重大事項;
(二)召集常任代表委員會會議;
(三)決定學生會各職能部門的機構設定、任務與職責,決定聘任和解聘學生會秘書長,決定任免學生會幹部;
(四)學生會主席代表學生會參加校務會議,負責反映學生會及廣大學生的意見和建議,並代表學生會參加海南省學聯召集的有關會議;
(五)領導、協調、督促各學院學生會的工作;
(六)行使學生代表大會和常任代表委員會賦予的其他職權。

第四章 院學生會和班委會

第十三條 院學生會是校學生會的院級組織,受所在學院黨委(黨總支)和校學生會的雙重領導,接受所在學院團委的指導;
院學生會應執行全校學生代表大會的決議,完成學生會的工作部署。同時根據各院的具體情況獨立開展工作;
院學生會在學院黨委(黨總支)領導和學院團委指導下開展工作,並接受學生會領導。
第十四條 班委會是學生會的基層組織,受校、院學生會的組織和領導,接受班級團支部的指導。班委會由全班同學民主選舉產生,負責班級日常工作。

第五章 學生會標識

第十五條 學生會的會徽是學生會的象徵。
第十六條 學生會會旗為白色長方形旗幟,中央印有學生會徽志。
第十七條 學生會工作理念為:引領思想,真誠服務。

第六章 附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主席團。

主席團及各部部長

部門
職務
姓名
備註
主席團
主席
郭恆瑋
桂林洋校區學生會主席
副主席
陳家琦
龍昆南校區學生會副主席
代嘉威
桂林洋校區學生會副主席
杜曉
龍昆南校區學生會副主席
方春燕
桂林洋校區學生會副主席
藺星宇
龍昆南校區學生會副主席
和天倫
桂林洋校區學生會名譽副主席
附:龍昆南校區以及桂林洋校區學生會主要學生幹部名單
海南師範大學龍昆南校區學生會主要學生幹部
部門
職務
姓名
性別
學院
主席團
副主席
陳家琦
初等教育學院
杜曉
旅遊學院
藺星宇
生命科學學院
辦公室
主任
張曉潔
數學與統計學院
副主任
倪靚
生命科學學院
副主任
關鈺川
數學與統計學院
自律委員會
主任
楊菀芊
數學與統計學院
副主任
王賽賽
數學與統計學院
學習部
部長
呂妍
地理與環境科學學院
副部長
呂夏鑫
數學與統計學院
副部長
朱涵菁
初等教育學院
文娛部
部長
吳怡楠
生命科學學院
副部長
陳琴
生命科學學院
副部長
霍星宇
音樂學院
體育部
部長
樊東
物理與電子工程學院
副部長
劉曉暢
生命科學學院
副部長
姚菁菁
旅遊學院
宣傳部
部長
盧奕帆
旅遊學院
副部長
安舒湲
數學與統計學院
生活部
部長
張心竹
生命科學學院
副部長
王冰潔
生命科學學院
權益部
部長
楊雅琪
數學與統計學院
副部長
高妍
生命科學學院
女生部
部長
明春霞
國際教育學院
副部長
曾馨
初等教育學院
對外交流
與合作部
部長
成磊
數學與統計學院
副部長
劉晶晶
旅遊學院
副部長
王妙雲
化學與化工學院
註:權益部是於2016年暑假換屆以後新增加的部門,在此之前並無此部門;2017年將文體部分開為文娛部和體育部,並增加對外交流與合作部。
海南師範大學桂林洋校區學生會主要學生幹部
部門
職務
姓名
性別
學院
主席團
主席
郭恆瑋
教育與心理學院
副主席
代嘉威
文學院
方春燕
經濟與管理學院
和天倫
美術學院
辦公室
主任
鮑偉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副主任
樊志偉
文學院
副主任
王歡
外國語學院
自律委員會
主任
方雪怡
教育與心理學院
副主任
王禹博
外國語學院
副主任
殷閒梅
教育與心理學院
學習部
部長
劉芳州
外國語學院
副部長
曲焱熔丹
外國語學院
副部長
夏俊彥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文娛部
部長
彭貞榮
教育與心理學院
副部長
修語晗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副部長
張斯揚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體育部
部長
薛棋文
教育與心理學院
副部長
馮悅
文學院
副部長
劉國維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宣傳部
部長
趙雪倩
教育與心理學院
副部長
葉紫涵
新聞傳播與影視學院
副部長
任健椿
外國語學院
生活部
部長
鄒慶平
法學院
副部長
楊雪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副部長
蔣寧靜
文學院
權益部
部長
景雨欣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副部長
樊伊雯
化學與化工學院
副部長
李想
文學院
女生部
部長
郭菲
文學院
副部長
李晨陽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副部長
麥文欣
文學院
對外交流
與合作部
部長
王子睿
文學院
副部長
田於龍
法學院
副部長
李兆睿
信息科學技術學院

學生幹部的職責任務及紀律

一、校學生會學生幹部辭職的,應當將書面辭職信交與主席團,同時交還工作牌、聘書等學生幹部相關任職證明,經主席團集體研究決定同意其辭職申請的(主席團辭職申請經校學生會秘書長和常任代表委員會委員共同研究,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及秘書長共同決定同意的),應當將其結果進行全校公示後方可有效,公示檔案由校學生會辦公室負責製作與公布。在辭職程式結束之前,提出辭職的學生幹部繼續履行其職責。
二、校學生會學生幹部違反以上辭職程式,應當由校學生會主席團告知其糾正,告知後仍然違反的,由校學生會主席團作出開除決定,除名決定應當進行全校公示後方可有效,除名決定相關檔案由校學生會辦公室製作與公布。
三、對於不執行校學生會的決議、違反《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章程》、《海南師範大學學生會幹部管理條例》以及本細則的學生幹部,校學生會應當進行批評和幫助,情節嚴重的,給以紀律處分。
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除名。
(一)警告:警告處分期限為兩周。
(二)嚴重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期限為一個月。
(三)除名:被給予除名的學生幹部,校學生會不承認其學生幹部資格,且在一學年內不得參與任何評獎評優的參選,且會進行黨團內的處罰。

學生會活動

廣泛開展“我為核心價值觀代言”、“四進四信”、“與信仰對話”大學生論壇、“舞動新時代·勇做弄潮兒”校園舞蹈大賽、“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立志爭當新時代優秀大學生”主題演講比賽、“一學一做”手抄報比賽、喜迎十九大知識問答競賽、徵文比賽等,以豐富多彩、形式多樣的活動推進黨史、國史和形勢政策教育。組織校院兩級開展“最強班級爭霸賽”趣味運動會、“迎新杯”拔河比賽、“歡送杯”男籃女排比賽、足球比賽、拉拉操比賽等 40 餘項活動。其中歡送杯“男籃女排”比賽,參與人數達2100 多人;分校區舉辦“趣味運動會”活動,參與人數 4000 多人;舉辦“青春愉悅跑”活動,參與人數達 2000 多人。學校各級學生會著重發現和培養大學生中的各類先進典型,努力發揮他們的示範引領作用,組織或協助開展了“十佳·百優”、“優秀志願者”、“優秀學生會幹部”、“優秀學生會”等先進典型評選表彰活動,充分發揮學生典型的示範作用、 指導作用、激勵作用、輻射作用和長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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