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龍游工業園

浙江龍游工業園

浙江龍游工業園區創建於2003年初,2006年3月被浙江省政府批准為省級工業園區,是浙江省循環經濟示範園區、浙江省生態化建設與改造試點園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龍游工業園
  • 創建時間:2003年初
  • 審批時間:2006年3月
  • 規劃面積:35平方公里
情況介紹,區位優勢,優惠政策,鼓勵政策,

情況介紹

2009年2月,浙江龍游工業園區被浙江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批准為浙江省特種紙產業基地。園區戰略規劃面積35平方公里,經過七年多時間的建設,一期6.91平方公里已基本開發完成,園區二期規劃面積7.05平方公里,正在有序推進。共引進項目153個,投產企業100個,其中投資億元以上項目50個,5000萬元以上項目111個,形成了特種紙、先進裝備製造、紡織服裝等主導產業。2010年實現產值47億元,增長72.8%創稅收1.1億元,增長66.7%。
園區交通便捷。兼具海陸空立體交通優勢,500噸級的內河水運航道及衢江龍游港口,正在開工建設,計畫2012年建成通航;境內有三條高速公路,其中杭金衢、杭新景兩個高速出入口就設在園區,另有46省道、50省道,屬於杭州一個半小時經濟圈內,到寧波港口3個小時;龍游站是全國兩條東西大動脈之一滬昆鐵路上的重要停靠站,分客運站和貨運站,時速達350公里/小時的電氣化鐵路杭長線動車組也停靠龍游;距杭州蕭山國際機場160公里、義烏民航機場80公里、衢州民航機場30公里。園區要素配套齊全。龍游屬錢塘江上游,水清質好,園區內建有兩條供水系統,生活用水由城區承接過來,水價1.55元/噸(含污水處理費0.45元/噸)。園區內建有日供水能力5萬噸的工業水廠,水價是較為低廉的直供成本價0.80元/噸。電力資源充足,園區內建有110KV和220KV的兩個變電所,可為入園企業提供良好的用電保障。園區實行集中供熱供汽,建有浙江龍游恆盛熱力有限公司和浙江恆鑫電力有限公司,供熱管道已基本覆蓋整個園區,達到供熱能力300噸/小時,有力保障造紙行業用熱需求。園區日處理4萬噸污水能力的污水處理廠已於2010年底正式投產。園區土地資源豐富,2010年新征丘陵緩坡4328畝,已形成熟地3000多畝,可滿足企業用地需求。
園區基礎設施逐步完善。園區自創建以來已投入7億多元資金,用於基礎設施建設,園區內道路、水、電、通訊、污水處理、垃圾處理、交通物流、醫院學校、餐飲賓館、文化娛樂生活場所等設施配套完善,園區硬實力顯著增強,要素資源聚集度和共享度較高,綜合競爭力強。
園區培大育強成效顯著。園區廣泛借鑑先進地區成功經驗,堅持以“主導產業高端化、特色產業規模化、傳統產業高新化”為導向,不斷完善了特種紙、紡織服裝、機械電子等產業發展規劃,極力打造全國特種紙產業基地。園區加強與寧波江北、北侖產業合作,加快中小企業創業園、科技企業孵化園建設,鼓勵企業加大技改投入,加快了科研平台建設,建有凱豐、華邦等研發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園區內造紙及深加工企業24家,其中已投產企業11家,涉及50多個產品品種,覆蓋捲菸輔料、醫用、印刷等多個領域。
2011年是龍游工業園區“十二五”開局起步年,園區將全面貫徹縣委九屆十三次會議和縣政府十一屆八次全會精神,牢牢把握 “以發展促轉型、以實幹創新業”工作基調,圍繞“兩年求突破、五年爭跨越”要求,依託區位優勢和要素資源優勢,做好3.5平方公里衢州省級新興產業集聚區規劃,對接省物產集團物流規劃,編制好產業新城發展規劃,著力引進大、好、高項目,加快開放創新步伐,培育做大主導產業,提升改造傳統產業,著力打造 “綠色園區、科技園區、和諧園區、實力園區”。

區位優勢

龍游縣地處浙江省金(華)衢(州)盆地中部,東連金華,南鄰遂昌,西接衢江區,北靠建德、蘭溪。龍游區位優勢明顯、交通便捷,浙贛電氣化鐵路、320國道、46省道、50省道、杭金衢高速及正在建設的杭新景高速龍游連線線、龍麗高速公路縱橫交錯,西距衢州民航機場僅30公里,是浙江東、中部地區連線江西、安徽、福建三省的重要通道。項目選址位於龍游縣城建成區以西,龍麗高速以東,46省道北側地塊,面積179.63畝。

優惠政策

龍游是浙江省的經濟欠發達地區,已被國務院劃入長三角發展區域和海峽兩岸協作區,被省政府劃入金衢麗產業帶和浙中城市群區域。
上級扶持 浙江省委省政府把推進欠發達地區發展作為重點戰略,作為全省經濟新的增長點推進區域協調發展的重要舉措、實現全面小康建設的重要抓手。因此,龍游享受省級多項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優惠扶持和傾斜政策。
龍游與杭州、寧波等地區簽訂了資源與產業合作協定,來自這些地區的投資項目可享受兩地政府特殊的扶持政策。
地價優惠政策 在龍游“一區二塊”範圍內工業用地受讓使用年限50年。工業園區、城南工業區主導產業14萬元/畝、一般產業16萬元/畝,湖鎮工業區分別為11萬元/畝和13萬元/畝,區外地塊(生地)8萬元/畝,進行公開掛牌出讓。對縣域經濟發展有重大影響或投資額特別巨大的項目(固定資產投資3億元以上)實行“一事一議”。
財政扶持政策 凡區內新辦規模工業企業從土地招拍掛之日十個月後,其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屬縣級所得部分,前五年減半獎勵給企業;對鼓勵發展的特種紙及深加工、先進裝備製造、紡織服裝等主導產業項目及高新技術新興產業項目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縣級所得部分,前三年全額獎勵給企業,第四年至第六年減半獎勵給企業。
凡園區規劃範圍內工業項目建設中的各類非稅繳費一律按下限的50%收取。
在城市規劃區範圍內選擇合適地塊建立總部經濟區,對年銷售額5億元以上企業,其總部從外地遷入縣內的,相應政策實行“一事一議”。
鼓勵園區企業建設多層廠房,對建設三層以上廠房的,二層及以上部分免收建設規費。在園區規劃範圍內,建設三層及以上標準廠房,五年內出租收入繳納營業稅屬縣級所得部分減半獎勵給出租方。
鼓勵企業做強做大,培育扶持中小(成長型)企業加快發展。對符合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年淨入庫稅收100萬元以上企業,按照企業規模和稅收增長幅度,開展年度明星企業評選,確定三星至五星標準。對入選企業近三年最高應稅額為基礎,新增的增值稅、企業所得稅屬縣級所得部分,根據星級標準分別給予30%、40%、50%的獎勵。
建立科技孵化園,縣財政每年安排一定額度的資金,扶持科技型企業入園孵化,為中小型企業和創業者進行科技創業、科技開發等提供支持。
對企業上市、兼併重組、品牌獲得、技術改造、科技成果轉化、節能減排等方面,都設有相當的獎勵金額。

鼓勵政策

按免、調低增值稅縣級所得部分的30%獎勵給企業,單個企業獎勵最高不超過50萬元。支持企業引進國家鼓勵導向目錄的國外先進設備和技術,促進產業升級和進出口貿易平衡。對特種紙等主導產業生產企業進口的先進生產設備或進口設備投資額占總投資額50%以上的,進口設備按投資額的6%給予一次性財政資助,最高資助額為50萬元。
在“一區二塊”內新辦外商投資工業企業,其依法繳納的增值稅、所得稅的財政獎勵,在同等條件下,其享受的全額貼補年限順延一年。凡外商投資企業新增外資擴大註冊資本和投資規模或與內資企業合作,實到外資新增在100萬美元以上的,縣級財政按其當年上繳增值稅縣級留成部分比上年增收的15%獎勵企業,連續享受3年。兌現出口企業退稅政策,退稅時間不超過4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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