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圍墾沙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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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田是珠江口一種灘涂鹹鹵之地,通過圍墾而成的種植田地。辦法是造一條圍堤把一片灘涂圈起來,等珠江口潮水漲,圍堤水閘放下,使水不能灌入基圍中。 所謂基圍,就是圍堤。由於基圍多是灘涂圍堤而成,基圍靠陸地一面多建成一條河道,河床高於低潮位排放高地的來水,一邊疏浚臨水,由於往往堤內比堤外河道還低,如果河道積沙,打開圍堤水閘,讓帶沙的河水進內,等潮水退後,打開圍堤臨水一面排水,長期織沙為陸,改造沙田,或深挖為塘,堆積為基種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沙田
開發,廣東新語卷二之沙田原文,

開發

人們往往在沙坦未浮出水面前便築堤促淤,邊圍墾邊淤積成田,珠江口各門(即入海口)間的海灘逐漸擴大,成沙十分迅速,香山東北部的萬頃沙等大片沙坦,逐漸浮露成形。
南宋紹興二十二年(1152年),以原東莞縣香山鎮為基礎,由周邊的南海、番禺、新會三縣各劃入部分濱海之地,新建香山縣。一般認為,這是由於珠三角人口增加,沙田面積擴大後,官府所採取的調整行政區域的措施。
由於宋元時期珠三角大量修築堤圍,使珠江河道固定,番禺南部、香山北部、新會東部大量泥沙沉積,從明初到明末,短短二百餘年間,已大體形成今天珠三角的面貌。據明末賦役史書記載,粵東(主要指珠三角)沙田比明初洪武年間增加了11萬頃。
在此期間,香山北部的西海十八沙、東海十六沙,也全部成為陸地。據明嘉靖(1507~1566年)《香山縣誌》記載,該縣有大小沙坦35個,吸引了周邊縣份許多民眾遷入開發沙田。
到了清代,人們往往在沙坦未浮出水面前便築堤促淤,邊圍墾邊淤積成田,珠江口各門(即入海口)間的海灘逐漸擴大,成沙十分迅速,香山東北部的萬頃沙等大片沙坦,逐漸浮露成形。道光十八年到二十九年(1838~1849年)間,東莞明倫堂在萬頃沙占據的第一批共145頃沙田,便是使用樁石圈築堤壩的辦法圍成的。到光緒十八年(1892年),整個萬頃沙圍田已達4000頃左右。時至今日,珠三角許多地方仍以沙、以海為名,保留了沙田不斷延伸的歷史痕跡。

廣東新語卷二之沙田原文

廣州邊海諸縣,皆有沙田,順德、新會、香山尤多。農以二月下旬,偕出沙田上結墩,墩各有牆柵二重以為固。其田高者牛犁,低者以人秧蒔,至五月而畢,名曰田了,始相率還家。其傭自二月至五月謂之一春,每一人一春,主者以谷償其值。七八月時耕者復往沙田塞水,或塞篊箔,臘其魚、蝦、蟮、蛤、螺、〈蟲呈〉之屬以歸,蓋有不可勝食者矣。其田皆一熟,或種秋分,或白露,或霜降,必兼種之。使自八月至十月,月月有收,其以八九月熟者曰小禾,秋分、白露、霜降等種是也。以十月熟者曰大禾,赤秥是也。沙田鹹鹵之地,多種赤秥,粒大而色紅黑,味不大美,亦名大秥,皆交趾種也。其黃秥、花秥,惟內地膏腴者多種。禾既獲,或貯墩中,或即舟載以返。盛平時,海無寇患,耕者不須結墩,皆以大船載人牛,合數農家居之。喪亂後,大船為官府所奪,乃始結墩地居。自癸巳遷海以來,沙田半荒,主者賤其值以與佃人,佃人耕至三年、田熟矣,又復荒之,而別佃他田以耕。蓋以田荒至三年,其草大長。佃人刈草以售,每一日之功,可充十日之食。又有魚、蝦、蟮、蛤、螺、〈蟲呈〉之屬,生育其中,潮長輒塞篊箔取之,其利甚饒。草之未盡刈者,則燔以糞田,田得火氣益長苗,而田荒之至三年又復肥沃。故佃人每耕之三年,必荒之三年,不肯為田主長耕,如數納谷,此有沙田者之苦也。沙田既多荒棄,於是賠貱虛糧,為累未已,而陰以其田賤賃於沙頭,有司捕問,則里長以沙頭告。沙頭乃上限狀於有司,請先輸糧而後獲。沙頭者何?總佃也。蓋從田主攬出沙田,而分賃與諸佃者也。其以沙田為奇貨,五分攬出,則取十分於諸佃,不俟力耕,而已收其利數倍矣。此非海濱巨猾不能勝任。當盛平時,邊海人以沙田而富,故買沙田者爭取沙裙。以沙裙易生浮沙,有以百畝而生至數百畝者。今則以沙田為累,半委之於莫可如何者矣。
粵之田,其瀕海者,或數年或數十年,輒有浮生。勢豪家名為承餉,而影占他人已熟之田為己物者,往往而有,是謂占沙。秋稼將登,則統率打手,駕大船,列刃張旗以往,多所傷殺,是謂搶割。斯二者,大為民害,順德、香山為甚。岩野先生嘗請著為令,凡浮生沙潬,悉以入官,官募民耕種,以其租為賑饑餉軍之需。如有能清察報聞者,與墾田同功。此則既絕爭端,又資國用,誠為長利之策。或曰:古時五嶺以南皆大海,故地曰南海。其後漸為洲島,民亦蕃焉。東莞、順德、香山又為南海之南,洲島日凝,與氣俱積,流塊所淤,往往沙潬漸高,植蘆積土,數千百畮膏腴,可趼而待。而農民又輒于田邊築壩,以致封岸之田崩沒,而流其泥沙至壩,以為浮生,以故爭訟日甚,有司者每不能平。使能於沙田已報稅者,按籍給之。無籍者即沒於官,召民承買,而取其價以供公,斯則絕訟之術也。
香山土田凡五等。一曰坑田,山谷間稍低潤者,墾而種之,遇澇水流沙衝壓,則歲用荒歉。二曰旱田,高硬之區,潮水不及,雨則耕,旱乾則棄,謂之望天田。三曰洋田,沃野平原,以得水源之先者為上。四曰鹹田,西南薄海之所,鹹潮傷稼,則築堤障之,俟山溪水至而耕,然堤圮,苗則槁矣。五曰潮田,潮漫汐乾,汐乾而禾苗乃見。每西潦東注,流塊下積,則沙坦漸高,以蕢草植其上,三年即成子田,子田成然後報稅,其利頗多。然豪右寄莊者,巧立名色,指東謂西,母子相連,則橫截而奪之,往往構訟,至於殺人。其或子田新生者,田主不知多寡,則佃人私以為己有,有田而無稅,利之幸而得者也。故凡買潮田者,視其不至崩陷。而大勢又可浮生,雖重價亦所不辭矣。香山人但以田之納谷多少為度,不以畝為度,問其田若干,則曰納谷若干,不曰畝若干也。以故田主寄命于田客,田主不知其田之所在。惟田客是問,禮貌稍疏,其患有不可言者。田客者何?佃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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