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風貌

根據《<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釋義》,歷史風貌是指反映歷史文化特徵的城鎮、鄉村景觀和自然、人文環境 的整體面貌。

人文環境可以定義為一定社會系統內外文化變數的函式,文化變數包括共同體的態度、觀念、信仰系統、認知環境等。人文環境是社會本體中隱藏的無形環境,是一種潛移默化的民族靈魂。
人文環境是專指由於人類活動不斷演變的社會大環境,是人為因素造成的、社會性的,而非自然形成的; 自然環境剛好相反,是指不是人類活動產生的天然的周圍環境。
地區和民族的特殊人文景觀(屬於人文環境的組成部分)
包括地區特殊風俗習慣、民族風俗,特殊的生產、貿易、文化、藝術、體育和節目活動,民居、村寨、音樂、舞蹈、壁畫、雕塑藝術及手工藝成就等豐富多彩的風土民情和地方風情。例如,近幾年的旅遊“旺地”雲南,除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外,還有賴於居住於此的各民族獨特的婚俗習慣、勞作習俗、不同的村寨民居形式、服飾、節日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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