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是根據《中共武漢市委武漢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武漢市機構改革方案>和<武漢市機構改革方案實施意見>的通知》(武發〔2001〕20號)精神設定。是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行政機構,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管理。辦公室位於武漢市漢口洞庭街127號。

2019年1月9日,武漢市委召開全市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宣布不再保留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重新組建武漢市司法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性質:政府部門
  • 地點:武漢
  • 內設機構:法制協調處等
歷史沿革,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主要領導,

歷史沿革

2019年1月9日,武漢市委召開全市機構改革動員大會,宣布不再保留武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重新組建武漢市司法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統籌規劃市人民政府的立法工作,擬訂市人民政府年度立法計畫,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二)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審查各部門報送市人民政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規章草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三)負責承辦市人民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承辦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及其部門、省人大常委會、省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會發給市人民政府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徵求意見工作;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章的備案、清理、編纂工作。
(四)負責市人民政府的法律顧問事務,為市人民政府重要決策、規範性檔案、簽訂的契約協定進行合法性論證,提出法律建議;辦理涉及市人民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指導各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的法律顧問工作。
(五)負責承辦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向市人民政府備案的規範性檔案的審查工作,組織指導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六)負責編制市人民政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的規劃、方案,指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建立依法行政工作制度,落實依法行政工作職責;組織《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複議法》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協調行政執法爭議,參與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行政許可權和綜合行政執法試點等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承辦市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告依法行政情況的具體工作。
(七)負責組織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審查、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培訓工作;承擔行政執法人員資質管理和執法證件的核發工作。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管轄範圍內行政複議案件的審理工作,辦理或組織辦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行政賠償案件,指導監督全市的行政複議和行政調解工作。
(九)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法制工作研究和政府法制宣傳工作,開展對外法制業務交流。
(十)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設5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處(法律事務處)
(二)法規一處
(三)法規二處
(四)法制協調處
(五)行政複議處

人員編制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為2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處級領導職數5名、副處級領導職數3名。

主要領導

張忠軍,男,1971年9月生,武漢大學法學博士。2014年6月起任主任。
彭國元,男,1969年10月生,西南政法大學民法學碩士。2003年12月起任副主任。
胡太榮,男,1968年1月生,武漢大學法理學碩士。2012年4月起任副主任。
張金福,男,1964年10月出生,武漢大學法學碩士,2012年10月起任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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