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集體討論筆錄

《案件集體討論筆錄》是一種法律文書類型,參與者主要有檢察員、律師等。

案件集體討論筆錄 (一)文書製作基本知識
1.文書的含義及作用
案件集體討論筆錄是記載律師事務所集體對所承辦的重大疑難案件進行討論的有關情況的書面材料。對重大疑難案件進行集體討論,多方面聽取意見,集思廣益,有利於發揮律師事務所律師的集體力量,把案件處理得更好,有利於更好地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是同所律師相互學習、提高的良好機會。
2.文書製作要點,
(1)首部。
主要寫明時間、主辦律師、事務所領導人、案由、參加人等。
(2)正文。
①簡要案情介紹。②律師代理(辯護)意見。③討論結果:主要載明各個律師對案件的不同看法,涉及對案件的定性,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關係,律師工作介入時間、具體步驟等。
(二)格式
案件集體討論筆錄(第×次)
案由:
時間:
地點:主持人:
參加討論律師:
記錄人:
案情:
討論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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