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市鹽業總公司

東莞市鹽業總公司

東莞市鹽業總公司成立於1997年3月,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食鹽專營企業,為廣東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受省鹽業集團委託,其經營業務由廣東省鹽業運銷(企業)集團公司直接管理。東莞市鹽務局於2008年7月掛牌成立,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鹽業行政管理和鹽政執法工作,處級建制,垂直管理,隸屬於廣東省鹽務局。局司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基本介紹

  • 公司名稱:東莞市鹽業總公司
  • 成立時間:1997年3月
  • 經營範圍:食鹽
  • 公司性質:國有
生產能力,職能部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

生產能力

東莞鹽業總公司擁有6000平方米的倉儲設施,全自動化小包裝食鹽生產線4條,年生產能力達3萬噸,配備年運輸能力達10萬噸的鹽產品配送中心,實現生產、銷售全過程標準化、規範化、衛生化,加碘鹽產品質量合格率達100%。
2003年,被中國鹽業協會評定為“AA”級食鹽批發企業,在全市設有六個分公司,在各鎮區共設定了共39個食鹽專營零售部,並已在全市範圍內設定了300多個零售店。

職能部門

公司內設辦公室、專營部、財務部;
鹽務局內設辦公室、鹽政科(鹽政稽查大隊)。

直屬單位

公司下轄南城鹽業分公司、大嶺山鹽業分公司、常平鹽業分公司、樟木頭鹽業分公司、中堂鹽業分公司、虎門鹽業分公司、東莞鹽業配送中心。
鹽務局下屬東莞市鹽務局南城執法分隊(管轄莞城、東城、南城、萬江、茶山、石龍)、大嶺山執法分隊(管轄大嶺山、大朗、寮步、松山湖、東坑)、常平執法分隊(管轄常平、黃江、橫瀝、石排、橋頭、企石)、樟木頭執法分隊(管轄樟木頭、塘廈、鳳崗、清溪、謝崗)、中堂執法分隊(管轄中堂、石碣、 高埗、道滘、麻涌、望牛墩、洪梅)、虎門執法分隊(管轄虎門、長安、厚街、沙田),分隊與分公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領導班子

陳耀嘉:東莞鹽業總公司總經理、東莞市鹽務局局長,主持全面公司。
歐柏根:東莞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東莞市鹽務局副局長,分管生產、經營、紀檢及安全生產工作。
陳煥濟:東莞鹽業總公司副總經理、東莞市鹽務局副局長,分管鹽政、保衛、辦公室及工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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