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管委會

負責組織編制園區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並報批;負責制訂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年度建議計畫、分項目建設計畫;負責項目工程建設各項前期準備工作,參與做好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負責審核區內建設項目的設計圖紙,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核發“一書兩證”;負責工程項目建設管理,聯繫協調建設過程中的各種問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管委會
  • 外文名:The Administrative Committee of Hangzhou Bay Shangyu Industrial Area
  • 所屬類別:政府其他部門和單位
  • 單位名稱: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管委會
  • 單位地址:浙江上虞港區
  • 郵政編碼:312369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杭州灣上虞工業園區(上虞新區)黨工委、管委會在市委、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行使下列職權:
1、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辦好工業園區區建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並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2、領導和管理園區規劃區範圍(下稱規劃區)內的開發建設。規劃區範圍:東至餘姚上虞邊界;南以紹嘉高速公路為界,以東至世紀大道,以西至曹娥江標準江堤;西至曹娥江標準江堤;北至杭州灣治導線。
3、負責園區規劃控制區(下稱控制區)內規劃區以外的建設、土地利用等各類規劃的初審,由市直有關部門進行審批。控制區範圍:精細化工園區、港務局、圍墾局、瀝海鎮、崧廈鎮、蓋北鎮、謝塘鎮等所轄區域。
4、配合國土資源局辦理園區土地徵用、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
5、指導園區的招商引資、對外經濟技術合作,並負責進園區企業、投資項目的核准報批工作。
6、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機構名稱:安監分局(安全辦)
職責:綜合管理園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安全生產形勢,擬定園區安全生產工作規劃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考核辦法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按照《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職業病防治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依法行使對園區企業的安全、職業衛生、特種設備監察。綜合管理園區傷亡事故統計工作,發布安全生產信息,組織協調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協調工業事故的緊急救援和化學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新建、擴建、改建項目工程“三同時”(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安全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負責園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人員培訓。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規劃建設局(農業服務中心)
職責:負責核發建築工程許可證,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安全工作。負責對已收儲土地的生產、經營、管理;根據工程建設計畫,提前做好政策處理、面花賠償等用地保障工作;協助做好涉土信訪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規劃、土地利用開發和辦理進區項目的規劃用地手續,協助做好建設徵用所需指標的報批、落實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社會事務管理局(城監執法大隊)
職責:負責指導管理區內企業文教衛生事業和民政、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園區企業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依法開展企業勞動爭議調解;負責園區外來人口管理工作;負責園區人民武裝工作;負責協調、指導園區企業防汛抗台等工作。負責園區環境設施(包括各項建築、構築物)的檢查管理和行政監察工作。協助做好園區生態化改造、環境建設等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投資合作局(投資服務中心)
職責:負責制訂園區招商引資的總體方案和項目推薦方案,開展對外宣傳招商;負責建立招商網路,收集信息,建立信息庫;制訂完善園區各項優惠政策;負責園區有關人員出國(境)和對外邀請事宜。負責進區項目的統一洽談、統一簽約和項目立項審批前的各項服務工作;負責各類項目的立項審批(報批備案)和方案會審工作。負責園區項目用地出讓有關工作;負責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跟蹤服務,接受進區企業投訴並反饋意見處理結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經濟發展局
職責:負責編制園區產業發展規劃和對外經濟合作交流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及主要措施;負責已批進區項目建設和生產經營的各項保障服務工作。負責園區企業科技創新、技改項目、循環經濟及生態化改造項目的組織協調和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園區企業生產經營情況的分析統計;牽頭組織園區企業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工作。聯繫和指導園區企業人才引進和行業協會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財務稽查局(投資公司、招投標中心、審計室)
職責:負責編制園區(包括直屬各公司,下同)財務概算、收支計畫;負責日常經費管理和建設項目資金的籌措、平衡、調拔、支付工作;負責園區內各行政性規費的徵收、管理和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負責編制匯總園區各項財務報表工作;負責園區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工程項目招投標監督;負責工程項目的預決算、工程計量及項目變更的審核;審查有關經濟(包括項目工程)契約。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黨工委、管委會辦公室(監察室)
職責:負責管委會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委機關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園區對外聯絡、對外宣傳工作和政策調研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機關幹部考察、配備、調整、考核、獎懲及勞資管理工作;負責園區企業黨的組織建設,聯繫指導區內企業工、青、婦等群團組織工作;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牽頭辦理人大、政協提案、議案工作和民眾來信來訪處理。負責綜合性檔案的起草、修改和檔案、電文的傳遞、歸檔、文印及園區信息電腦網路管理;負責園區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保衛、保密工作。承辦黨工委、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名稱:園區(新城)服務業發展局
職責:職能:負責制定園區(新城)現代服務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措施;負責健全園區現代服務體系,開展商貿洽談活動、投資項目的申報,服務與驗收工作。
機構名稱:新城規劃建設局
職責:負責濱海新城規劃建設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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