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利(北京師範大學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李利,女,漢族,1972年1月出生,湖南人,中共黨員,法學碩士,現為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李利
  • 畢業院校:中國人民大學
  • 學位/學歷:碩士
  • 專業方向:法學
  • 職務: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碩士生導師
人物經歷,研究方向,主講課程,學術成果,科研項目,教材與專著,論文,

人物經歷

1989年至1993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系,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3年至1996年就讀於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6年畢業後即任教於北京師範大學法政所(北京師範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前身)。

研究方向

行政法學、行政訴訟法學。

主講課程

行政法學專題研究、行政訴訟法學和法治行政研究(獲2007-2008年度、2011-2012年度研究生優秀教學獎)。

學術成果

科研項目

1.中國精算師考試體系建設,中國精算師協會研究項目。
2.中國社會信用評價體系研究,中國標準化研究院研究項目。
3.科研機構評價激勵機制對科技人才發展的影響,中國科學技術發展戰略研究院。
4.行業協會發揮行業自律作用研究,民政部。

教材與專著

大專國小教育專業教材《法律基礎》,主編,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2006年11月出版。

論文

《我國保險契約解除法律制度完善研究》,載於《保險研究》2012年第11期。
《論在我國保險法上確立合理期待原則》,載於《保險研究》2011年第4期。
《新<保險法>對消費者利益的保護》,載於《保險研究》2009年第5期。
《關於村委會行政主體地位的思考》,載於《紅旗文稿》2008年第15期《政府信用建設的法學視角》,載於《紅旗文稿》2005年第19期。
《論損失補償原則的法律適用》,載於《保險研究》2004年第7期。
《國家賠償案件審理宜透明化》,載於《《理論學刊》2004年第9期。
《修改<國家賠償法>勢在必行》,載於《中國司法》2003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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