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司法局

機構簡介,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班子,

機構簡介

兵團司法行政機關是根據中辦發〔1983〕70號檔案的規定,於1984年正式建立,機構編制由中編委直接下達。現轄14個師司法局(地市級,設在各師師部)、30個墾區司法局(縣市級,尚有17個待建,設在各墾區),3個勞教所,205個團場(鄉鎮、街道、社區)司法所,38家律師事務所、25個公證處,202個基層法律服務所,3692個基層調解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司法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兵團司法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擬定兵團法制宣傳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兵團範圍內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導和管理兵團範圍內的法律服務機構;指導和監督法律服務的各項業務活動。
(四)指導兵團基層司法所、司法助理員、社區矯正、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的工作;指導和管理兵團人民監督員工作;組織協調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戒毒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
(五)指導和管理兵團仲裁機構。
(六)指導和管理兵團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鑑定工作。
(七)負責兵團戒毒工作。
(八)負責兵團司法行政系統的財務、裝備工作。
(九)指導兵團司法行政系統的法制建設;指導兵團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工作;負責兵團國家司法考試的管理工作;對司法考試違紀行為的處理。
(十)指導兵團司法行政系統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
(十一)負責局直屬機關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兵團黨委、兵團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法規處、技術處)
負責局機關的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文秘、會務、信息、保密、檔案、督辦、外事、信訪、統計、機要、政務公開;負責法律諮詢工作和法規提案、建設的草擬工作;負責指導兵團司法行政系統信息化建設。
(二)法制宣傳處
擬定兵團法治宣傳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識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兵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參與對外法制宣傳報導工作;組織編寫和審定兵團統一使用的普法材料;負責兵團法制宣傳的組織協調工作;承辦兵團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律師公證工作管理處(仲裁機構管理處)
負責兵團律師工作和法律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兵團律師協會工作;指導和管理兵團的公證工作;負責對兵團律師、公證行業的行政處罰;負責指導兵團仲裁機構登記管理工作。
(四)基層工作處(社區矯正管理局、人民監督員工作處)
負責兵團基層司法所、社區矯正、司法助理員、基層法律服務、人民調解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兵團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工作;負責刑滿釋放人員和戒毒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計畫財務裝備處(信息化辦公室)
擬定兵團司法行政系統的財務、裝備計畫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洗髮行政信息化建設套用的統籌管理、規劃計畫、組織協調、指導實施、業務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工作。
(六)法律援助工作處(法律援助中心、司法鑑定管理處)
擬定兵團法律援助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管理和使用兵團法律資金;組織協調法律援助的宣傳及對外交流活動;指導、管理司法鑑定機構及司法鑑定人。
(七)教育矯治(戒毒)管理處(對外稱兵團教育矯治(戒毒)管理局)
指導、管理兵團的教育矯治(戒毒)工作。下設政治處(辦公室)、管教處(場所警衛處)、財務生活衛生處、戒毒管理處,均為副處級。
(八)政治部(警務部、國家司法考試管理處、監察室)
負責兵團司法行政系統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承辦幹部管理方面的有關業務工作;負責警務、警銜的評授工作;負責國家司法考試的組織和考務工作;對司法考試違紀行為的處理;負責局機關行政監察工作。

領導班子

何瑋:兵團司法局黨委書記
魏長江:兵團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戒毒管理局局長
文娟:兵團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援疆幹部)
蔡建軍:兵團司法局副巡視員
許新國:兵團司法局副巡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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