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於批准2010年度國家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的通知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批准2010年度國家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的通知

教高函[2010]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解放軍總參謀部,部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財政部關於批准2010年度國家精品課程建設項目的通知
  • 發布單位:教育部
  • 發布時間:二○一○年七月七日
  • 相關檔案:教高函[2010]14號
簡介,詳情,

簡介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 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精神,按照2010年度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項目申報工作要求,經過網路評審、專家會評以及上網公示,決定批准2010年度國家精品課程763門。其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課程438門、高職高專課程229門、網路教育課程60門,軍隊院校(含武警)課程36門(名單見附屬檔案)。現予公布。

詳情

一、國家精品課程要按規定將課程內容全部上網,取消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向全國免費開放。用戶可登錄“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和教學改革工程”網,點擊“國家精品課程建設”,或直接登錄“全國高等學校精品課程建設工作”網,瀏覽國家精品課程內容和了解全國精品課程建設工作的相關信息。
二、有關高等學校要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國家精品課程建設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教高廳〔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國家精品課程建設工作實施辦法>補充規定的通知》(教高廳〔2004〕13號)要求,進一步加強課程建設,不斷改善網路條件,更新和完善課程網上教學資源。軍隊院校的國家精品課程由總參謀部負責管理。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高等學校要進一步加大教學投入和政策支持,推進優質資源的建設與共享。高等學校要充分利用國家精品課程的優質資源和建設經驗,推進本校課程改革,不斷提高教學質量。
四、未經著作權人許可,任何人不得將國家精品課程內容用作商業目的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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