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制改革

所有制改革

所有制改革是指改革那種與傳統社會主義經濟模式相適應的、與產品經濟相適應的所有制,即改革傳統意義上的全民所有制和傳統意義上的集體所有制,改革不適合社會主義商品經濟發展的所有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所有制改革
  • 外文名:Revolution of Ownership
  • 定義:改革不適合社會主義的所有制
  • 原則:與利益原則相聯繫的效益等
  • 改革建議: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等
  • 具體措施:政企分開、政資分開、特許經營等
所有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內容和方法,所有制改革的再認識,所有制改革的原則,所有制改革的建議,

所有制改革的指導思想、內容和方法

1.中國不搞私有化,但必須進行所有制方面的改革
從中國的改革歷程看,從農村改革到以城市為重點的全面改革逐步推開。中國的改革,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有步驟地不斷深化。在經濟體制改革全面推進的過程中,所有制方面的改革也逐步明確地提上日程,並進行了有益的探索和總結。
包括所有制改革在內的經濟體制改革都遵循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指導原則,逐步推開和深化的,這些原則主要有:解放思想,實事求是;改革是社會主義制度的自我完善;改革的目的是為了掃除發展社會生產力的障礙;改革是為了發展生產力,也是解放生產力;改革要勇於實踐和探索,大膽地試,大膽地闖,不要怕犯錯誤。
2.農村的所有制改革
農村第一步改革,用包產到戶即統分結合、雙層經營的家庭聯產承包責任製取代人民公社體制,標誌著突破單一公有制,探索公有制新的實現形式取得了一次重大勝利,具有深遠的理論意義:找到了適合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中國農村生產力水平的實現公有制的有效形式。一方面堅持了作為農業基本生產資料土地的公有制,另一方面實行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使農民通過承包掌握了充分的自主權,實現了生產資料與勞動者直接的結合,從而可以自負盈虧,可以自行安排生產、支配勞動時間,可以對家庭成員按男女老少的特點進行適當分工,發展家庭副業和多種經營,大大提高了每個人的積極性和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全面推行,實質上已經開始了所有制改革的歷程。
鄉鎮企業的出現,標誌著變革中開始形成的新的產業部門有了新的迅猛發展的增長點,導致農村經濟結構的劇烈變動,原有的分割、封閉的城鄉關係逐漸瓦解,農民的身份、地位開始發生質的變化。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放開了農民的手腳,但農產品尤其糧食仍然大部分是農民自己消費的,商品率一般只有15%左右。鄉鎮企業的迅猛發展,大大促進了農村交通運輸、郵電通訊的發展,農村集鎮的建設,橫向聯合跨越地區而普遍展開,為古老的農村注入了工業文明的新鮮血液,從而開始走上告別自給自足和自我封閉的道路。
鄉鎮企業也是集體所有制的一種形式,它與計畫經濟體制下的集體經濟有很大的區別。它無法依賴國家計畫調撥原材料和包銷產品,只能到市場上去尋找自己的生存和發展的機會。就迫使它在內部機制(主要是管理機制、分配機制)上告別過去集體經濟那種封閉的模式。它的出現,對中國所有制形式的多元化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起著重要的作用。
當然,中國所有制改革的主體部分,是國有企業為代表的公有制如何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問題,隨著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所有制改革問題,真正建立起以公有制為主體的多種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的問題更加迫切地提上了日程。其中的重點和難點,是原有國有企業的改革。
傳統國有企業的弊端早巳暴露。只是人們圃於某種傳統觀念的束縛,不敢對國有企業這種社會主義的公有制產生懷疑,不承認這種企業制度存在一些根本性的缺陷。從50年代中期到70年代束這一段時期內所進行的調整改革,也就僅限於中央政府向地方政府的權力下放,而對企業來說,這種政府系統內的行政性分權改變的只是企業的“婆婆”,企業是政府附屬物的地位並沒有改變。
對改革認識上的突破起始於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的思想解放運動和對外開放國策的推行。社會主義經濟是有計畫的商品經濟的思想的提出,使商品經濟有了存在和發展的合法地位;而國門的打開,又使人們能夠對各種體制優勢進行廣泛比較。於是,“計畫最優”、“政府萬能”的觀念動搖了。一個以政府推動為主、以國有企業改革為核心的經濟體制改革由此拉開了序幕。
改革是有階段性的,但各個階段的時間界線無法絕對地劃定。因為許多改革是交叉進行的。中國的所有制改革大體上經歷了五個階段。
第一階段:擴大企業自主權的試點階段。這種試點是由四川省率先於1979年10月在6家國有企業中進行的,1979年5月,原國家經委等6個部門聯合選擇了首鋼等8個大企業進行擴權試點。同年7月,國務院頒布了《關於擴大國營工業企業經營管理自主權的若干規定》、《關於國營企業實行利潤留成的規定》、《關於提高國營工業企業固定資產折舊率和改進折舊費使用辦法的規定》、《關於國營王業企業實行流動資金全額信貸的暫行規定》以及《關於徵收固定資產稅的規定》等5個檔案,要求各地和各部門按照統一規定的辦法也選擇少數企業進行試點,促進試點面迅速擴大。到年底,試點企業擴大到4200多個。1980年7月又發展到6600多個,約占預算內工業企業數的16%,其產值、利潤分別占到預算內企業總產值和總利潤的60%和70%,1984年5月,國務院又頒布《關於進一步擴大國營工業企業自主權的暫行規定》,把擴權工作又推進了一步。
企業自主權的擴大和利潤留成制度的建立,使企業普遍產生了完成計畫和增產增收的積極性,自我發展意識和盈利意識有所增強。但是,由於獲得了某些自主權的企業既沒有處於有效的產權約束和市場競爭約束之中,又缺乏能反映商品稀缺程度的價格體系的引導,因而不但增產增收效應隨時間而遞減,而且企業產值的增加往往靠大量社會資金的投入。即它們“自主權”的發揮並沒有使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得到提高和國家財力得到增強,因此,財政赤字日益增大。其中,1979年和1980年出現了歷史上前所未有的近300億元的財政赤字。
第二階段:試行經濟責任制階段。從1981年起,中央政府決定採取緊縮措施,“進一步調整國民經濟”,並提出了增加財政收入、減少財政赤字的要求。各地為了落實財政上繳任務,對部分工業企業實行了利潤包乾的“經濟責任制”,規定企業按歷史水平承擔向政府上繳利潤的任務。由於這種方法使企業的責任較為明確,利益落實,很快就在3.6萬個國有企業中得到推廣。1981年4月國務院召開的全國工業交通工作會議,明確提出了在國營工業中建立和實行經濟責任制的要求。隨後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經委和國務院體制改革辦公室《關於實行工業企業經濟責任制若干問題的意見》。到1981年底,實行這種經濟責任制形式的企業達到了4.2萬家。
盈虧包乾的經濟責任制,的確使一些企業在較短的時間內取得了增產增收的明顯效果,但大多數企業經濟效益並沒有明顯的提高。而且,在當時價格制度和稅收體系等多方面的體制尚未進行改革的情況下,盈利水平往往並不能正確地反映企業的經營狀況,承包基數又只能通過一對一談判決定,受非經濟因素影響較大,“苦樂不均”的狀況相當嚴重。鑒於這種情況,1982年lo月國務院批轉的國家體改委、國家經委和財政部《關於當前完善工業經濟責任制問題》的檔案強調指出,實行經濟責任制,首先要明確企業對國家的經濟責任,在權、責,利三者中,責是第一位的;還規定,要把工作重點放在落實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制方面,要求按照“權、責、利結合,責字當頭的原則”,將技術經濟指標逐項分解,層層落實到車間,科室、班組,直到職工個人,建立健全各項責任的崗位責任制。
1983年初,在“包字進城,一包就靈”的口號推動下,短短的、兩三個月內,全國絕大多數國有企業普遍實行了利潤包乾制。由於時間倉促和耒注意規範,致使經濟秩序發生混亂並形哎物價漲勢。於是,中共中央和國務院作出決定,停止全面推行利潤承包和加快“利改稅”的改革,以便企業能夠在更大程度上自負盈虧。
第三階段:試行利改稅階段。1983年4月,國務院批轉了財政部《關於全國利改稅工作會議的報告》和《關於國營企業利改稅試行辦法》,自6月1日起開始實施。這就是所謂的“第一步利改稅”。
利改稅的主要想法是,企業的獨立經營必須在穩定的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係下進行,並認為應繳稅款固定下來以後,利潤就能夠反映企業自身的經營狀況。第一步利改稅的主要內容是:凡有盈利的國有大中型企業,根據實現的利潤,按55%的稅率繳納所得稅,稅後利潤一部分上繳國家,一部分按國家核定的留利水平留給企業。上繳國家的部分分別採取遞增包幹上繳、固定比例上繳、繳納調節稅、定額包幹上繳等辦法,一定三年不變;凡有盈利的國有小型企業,根據利潤,按八級超額累進稅率繳納所得稅,稅後企業自負盈虧。
第一步利改稅的實行,基本達到了穩定和增加財政收入的目標。但由於價格待遇等的不同,企業經營沒有平等競爭的外部環境,因而難以實現自負盈虧的目標。於是,在1984年10月實行第二步利改稅,即全面的以稅代利改革。其中設定了“調節稅”。具體辦法是,將工商稅按繳納對象劃分為產品稅、增值稅、鹽稅和營業稅;增加資源稅、城建稅,房產稅、土地和車船使用稅;對國有企業的利潤徵收所得稅,並在第一步利改稅的所得稅徵收辦法基礎上,對部分國有企業所得稅稅後利潤開徵調節稅。調節稅採取一戶一率的辦法,稅率由財稅部門和企業主管部門核定。但第二步利改稅不僅沒有消除稅收的不規範狀態,反而使企業間“苦樂不均”、“鞭打快牛”的問題更加突出了。
第四階段:推行承包經營責任制和進行股份制及稅利分流試點的階段。1986年全國曾出現過“股份熱”,但由於當時社會上對股份制褒貶不一,加之由此所要求的條件不甚具備,所以只允許搞少數試點而不進行推廣。這樣,企業改革的主要形式重新回到人們所熟悉和易於接受的承包制。
承包經營責任制的設計意圖,是想通過這樣的制度安排,在調整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係的同時,通過強化經營權並使之相對獨立來提高國有資產的使用效率。承包經營責任制與以前所實行的利潤包乾的經濟責任制相比,其承包性質已發生了很大變化,即主要由過去單純落實財政上繳任務的一種手段,演變為一種完整的企業經營形式。最普遍的做法是,包上繳國家利潤,包完成技術改造任務,實行工資總額與實現稅利掛鈎。在國家和企業的分配關係上,確定了“包死基數、確保上繳、超收多留、欠收自補”的原則。承包制雖仍是從重構企業激勵機制入手以調整其積極性,但政企關係已不限於分配關係的調整,實際上“企業”(它的全體職工或高層管理人員)已獲得了部分產權,開始由行政機構的附屬物向商品生產者轉變,由依靠行政指令組織生產向計畫與市場共同調節市場轉變。由於這種制度安排藉助於以產權關係為基礎的收入分配關係在國家與企業間的契約化規範,既能滿足政府實現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目標追求,又給了企業一定程度的利益激勵,因而被政府和企業所共同接受並迅速成長為企業改革的主導形式。
承包制的實行,使企業活力有了明顯增強。但“包盈不包虧”、承包者與職工產生矛盾對立、企業間“苦樂不均”、承包過程不具有競爭性等弊端卻困擾著承包制。因此,在推廣中又提出了興利除弊以使其改善的各種措施,如風險抵押承包、全員承包、“科學地確定承包條件”和招標承包等。儘管如此,國有企業的經營沒有從根本上發生轉機。到80年代末,國有企業竟出現了三分之一明虧,三分之一潛虧的現象。1990年第一期承包期滿後,雖然大多數企業仍在形式上維持承包制,但都改為以年一定的“滾動式承包”,與實行一般的“放權讓利,擴大自主權”沒有太大的區別。
第五階段: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目標的深化企業改革階段。1993年11月,中共十四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了中國國有企業改革的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並把現代企業制度概括為是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要求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企業制度;通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使企業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發展、自我約束的法人實體和市場競爭主體。而在國有資產的運營管理體制方面,《決定》則提出了“國家統一昕有、政府分級監管、企業自主經營”的改革思路。
為了落實《決定》精神,1994年,國家經貿委組織實施了“萬千百十,轉機建制”規劃。1995年提出了“抓住抓好大的,放開放活小的”方針,並多次重申要準確地把握“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的現代企業制度基本特徵,要把改革同改組、改造和加強管理結合起來。
3.中共十五大對所有制改革的新思路
1997年召開的中共十五大,依據鄧小平理論,在總結中國近20年所有制改革理淪與實踐探索成就的基礎上,形成了新的調整和完善所有制結構的理論,從而使所有制理論有了歷史性突破。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堅定而明確地回答了所有制改革以及公有制實現形式的選擇的根本依據和判斷標準究竟是什麼。中共十五大報告明確指出:“一切符合‘三個有利於’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應該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同時指出:“公有制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一切反映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都可以大膽利用。要努力尋找能夠極大促進生產力發展的公有制實現形式。”這裡表明了兩層含義:一是說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所有制結構的選擇必須緊緊匿繞解放生產力和發展生產力這一根本目標,這也才是社會主義的本質所在。把社會主義財產制度建設與“三個有利於”統一起來而不能有絲毫的分離,這既是歷史唯物主義的基本觀點,也是運用鄧小乎理論對中國改革發展深化面臨的種種矛盾做出的根本回答。二是說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以公有制為主體,以國有制為主導,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這一基本財產制度結構,就總體而言,恰是基於中國現階段生產力發展的根本要求,這是中國經濟實踐,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的歷史實踐證明了的。也就是說在財產制度的總體上,中國生產力發展要求以公有制為主體,但就某一企業,某一產業、某一地區並不要求以公有制為主體。
(2)在所有制結構上對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有了新的認識: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始終把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並存或共同發展作為一項基本政策和根本方針,但作為基本政策和方針,承認非公有制經濟成分作為社會主義經濟的補充,並不等於將非公有制經濟的存在作為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不可或缺的內容,而只是說社會主義社會基本經濟制度是公有制,非公有制經濟不過是這一基本經濟制度之外的政策性存在的補充。中共十五大則第一次明確承認,非公有制經濟與占主體的公有制經濟一道,統一構成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將非公有制經濟作為中國社:會的基本經濟制度的有機組成部分,這既是對馬克思主義科學社會主義理論的重大發展,更是基於對中國改革開放實踐的總結,對於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實踐的意義將是極其重大而深遠的。
(3)提出公有制實現形式的多樣性。公有制經濟的具體實現方式應根據經濟發展的具體要求而加以選擇,不能將其單一化、純粹化。公有制實現形式可以而且應當多樣化,一切反映社會化生產規律的經營方式和組織形式都可以利用。在公有制實現形式上至少有三方面突破:一方面,打破把公有制實現形式固定化的教條主義,把公有制實現形式視為一個不斷創造的過程,一個需要努力探索的過程,並不存在固定的靜止的公有制實現形式,生產力的多樣性和發展的活躍性決定了公有制實現形式的多樣性和創造性;另一方面,對股份制這一現代企業制度的一種資本組織形式於社會上義的可適用性做出了明確肯定:股份制不僅市場經濟機制上社會主義可以運用,而且在財產制度上社會主義同樣可以運用,市場經濟本身不存在姓“資”姓“社”問題,股份制本身也不創造姓公姓私問題。關鍵看控股權掌握在誰手中。
(4)對國有經濟的地位、功能、作用有了新的、更為明確、更為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要求的認識。一是明確了發展國有經濟的目的在於體現國家對經濟的控制力,即保證國有經濟主導地位。這種主導的控制力主要表現在對社會基礎產業,市場失靈的公共品領域,關於國計民生的國民經濟命脈等方面的支配地位。相應地在其他非主導性經濟領域則不必在數量上追求國有制的支配地位,而更注重國有資產的質量和運用效率。二是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在非主導性領域的非國有改造的歷史任務,尤其是明確了對小型國有企業的非國有改造。採取改組、聯合、兼併、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形式,加快放開搞活國有小型企業的步伐。三是對國有經濟的實現形式和實現效率做出了新的闡述。

所有制改革的再認識

所有制問題是生產關係的核心,而生產關係只有充分反映和適應生產力的性質和水平,才能有效地促進生產力的發展。任何偏左偏右的觀點都可能導致失誤,甚至延誤歷史的進程。
一、改革前的所有制問題
改革前,由於我黨在指導思想上基本上為極左思想支配,不顧條件、教條主義地照搬經典作家對社會主義社會的論述。在革命勝利以後,盲目追求公而純的社會主義所有制,使國有經濟在城市的各個領域均占絕對統治地位,並在城鄉急於消滅一切非公有制經濟,這嚴重背離我國國情,脫離當時的生產力基礎,在客觀效果上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
其實,馬、恩的預言是有條件的。恩格斯在其著作《共產主義原理》指出:“第十七個問題:能不能一下子就把私有制廢除?答:不,不能,證像不能一下子就把現有的生產力擴大到為實行財產公有所必要的程度一樣。因此,很可能就要來臨的無產階級革命,只能逐步改造現社會,只有創造了所必需的大量生產資料之後,才能廢除私有制。”列寧也曾論述過,在資本主義不夠發達、生產力水平還不夠高的國家罩,在具有革命形勢的條件下,可以先奪取政權,然後再發展生產力以趕上經濟已開發國家。十月革命勝利後的初期,列寧針對戰時共產主義政策指出:“我們犯了錯誤:決定直接過渡到共產主義的生產和分配。”“它沒有促成生產力的提高”。與此相對照的是,史達林只承認兩種社會主義公有制,並規定集體所有制所使用的基本生產工具(土地、農業機械)也都是國家所有的。在我國,早在建國後的第七年,即1956年,就對資本主義經濟和個體經濟完成了社會主義改造,不再允許非公有制經濟合法存在。到“文化大革命”時期,更進一步企圖把自留地和家庭副業當作“資本主義尾巴”割掉。事實上,任何一種社會都不可能只有絕對單一的所有制。顯然,後繼者們不顧具體條件,機械地照搬馬、恩的論述,違背了馬克思主義的精髓——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的基本觀點。所有制不適當地過早改變,也就影響了生產力的發展。集中表現在對非公有制經濟的盲目恐懼症,沒有看到在特定歷史條件下它們對生產力發展的積極作用,自然就受到經濟規律的懲罰。我國“文革”期間國民經濟瀕於崩潰的邊緣就是一個明證。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國實施了改革開放政策。
二、我國對所有制的改革
由於經濟落後、人民貧窮的根本原因,是公而又純的所有制嚴重壓抑了人民民眾的生產積極性導致的後果,因而,當時的改革也就由此著手。
首先,在農村衝破一大二公、政企不分的人民公社制度,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解放和發展了生產力,使農村面貌發生重大變化。這罩,有一個如何正確處理集體和個人之間的關係問題。過去在極左思想指導下,只強調先集體後個人,國家、民族淪亡,個人也失去保障,但是,卻忽視集體由個人組成,忽視個人利益,如果國家和集體不注重大多數民眾的個人利益,民眾體會不到集體對他們的重要作用,也就很難有生產積極性。因此,一種所有制不能抽象地講有多大的優越性,一定要看它能否給其成員帶來看得見、摸得著的個人利益。過去,在人民公社制度下,民眾乾多、乾少一個樣,收入難保溫飽。改革後,土地雖仍為集體所有,卻歸家庭經營,使用承包的土地以及屬於個人所有的資金和其他生產資料從事經營,所得除按規定上交提留外全由個人支配。聯合組成的合作經濟又從流通和服務領域為農戶服務,既引導又促進,這種雙層經營既有利於農戶發展生產,也符合社會主義發展的需要。
在城鎮裡,黨的十二大即提出“關於峰持國營經濟的主導地位和發展多種經濟形式的問題。”指出“在很長時期內需要多種經濟形式的同時並存”。那時的多種經濟形式,除國營經濟以外,只提到勞動民眾集體所有制和個體經濟,而且個體經濟只是“作為公有制經濟的必要的、有益的補充”。我國經濟的基本制度只提生產資料公有制。
十三大報告進一步把私營經濟納入多種所有制範疇,與個體經濟一起定位為“公有制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同時,把中外合資企業、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和外商獨資企業也納入“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必要的和有益的補充”的組成部分。在公有制內部,也肯定了“還應發展全民所有制和集體所有制聯合建立的公有制企業,以及各地區、部門、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的公有制企業”。
十五大報告進一步明確提出“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是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一項基本經濟制度”。而且肯定“非公有制經濟是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
至此,非公有制經濟在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中占有了一席之地。這早有三個問題需要認識清楚。
(一)準確認識非公有制經濟的性質和地位。非公有制經濟在十五大報告中取得了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地位,並不意味著它由此取得了完全的社會主義性質。我們要嚴格區分基本經濟制度與基礎:這裡所說的“基本經濟制度”實際上是“所有制結構”。用基本經濟制度的提法,是指現實的經濟制度的基本內涵,是為了說明在初級階段需要比較穩定地長期地保持已在客觀上形成制度的這種所有制結構。這個所有制結構所包含的幾種所有制經濟都是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在經濟制度上不可缺少的。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所有制結構只能是混合所有制結構。十五大報告分作三點來論述為什麼以此為基本經濟制度,也在實際上指明並非構成這一項基本經濟制度的各種所有制經濟在性質上都屬於社會主義經濟。十五大報告指出:“必須峰持公有製作為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說明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只能是公有制,只有公有制才屬於社會主義性質,才能保證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本方向。非公有制本身的性質不會變,它們只能作為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經濟制度中非基礎的組成部分,是在社會主義國家領導下,社會主義法律制約下,公有經濟占優勢、國有經濟起主導作用的條件下,發揮積極作用,“用來為社會主義服務”的。
(二)我們要注意糾正把所有制與生產力水平對號入座的思維方式。有種習慣的說法,多種經濟成分並存是因為生產力水平不同所決定的,似乎非公有制經濟與低生產力水平相對應,公有制經濟與高水平的生產力相對應。這種說法在解放初期是符合實際的,現在乃至今後就越來越不恰當了。因為,戰後科學技術的發展,使個人創造性在生產中的地位上升,客觀上造就了一批科技含量高的個體私營經濟,因而,不能籠統說個體私營經濟都是低生產力水平的。一部分低一些,相當多的是其生產力水平與公有制經濟差不多,有些可能生產力水平還會高於一般的公有制經濟。所以,所有制與生產力水平不能簡單歸結為邏輯對應關係。實行多種經濟成分並存,是因為我國總的生產力水平還比較低,根據三個“有利於”的標準,應該讓各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以利於生產力的加快發展,這從根本上對社會主義是有利的。
(三)國有經濟要進行戰略調整,縮短戰線。隨著經濟總量的不斷增大和擴張,國有經濟無力、也不應囊括所有經濟部門。國家沒有那么多的資金去支撐無所不包的國有經濟攤子,也沒有精力照顧那么多行業和企業,有精力也不應該用於直接管理企業。所以,十五大報告指出,“要從戰略上調整國有經濟布局。對關係國民經濟命脈的重要行業和關鍵領域,國有經濟必須占支配地位。在其他領域,可以通過資產重組和結構調整,以加強重點,提高國有資產整體質量。…………國有經濟比重減少一些,不會影響我國的社會主義性質。”國有經濟應該從一般競爭性行業退出,縮短戰線,集中力量把應保留的國有經濟辦得更好。還可以用少量國有資產控制大量的社會資本,保證我國整個經濟發展的社會主義方向。國有經濟通過控股、參股,還有控制國民經濟命脈的影響,發揮乘數效應,對社會資本的控制力大大增強。有人算過一筆帳,以上海為例,1997年全市獨立核算工業企業資本金為2342.76億元,其中國有資本金786.45億元,也就是說每1元國家資本金直接控制3元社會資本:如果加上跨地區、跨產業參股、聯營、合資的部分,l元國家資本金可調動、支配9元以上的社會資本。

所有制改革的原則

改革國家所有制必須堅持以下幾條原則:
第一,利益原則,即社會主義國家所有制必須為全體勞動者謀利益。任何生產資料所有制的意義都在於所有者憑藉對生產資源的所有權獲得某種經濟利益或收入,如果失去這種經濟意義,那么所有制的意義就等於零。社會主義國家所有制更應該為全體勞動者帶來經濟利益,這是社會主義所有制的根本意義所在,也是社會主義所有制的本質特徵。
第二,與利益原則相聯繫的效益。只有取得好的經濟效益,才能滿足勞動者的需要,才能體現出國家所有制的意義。從實踐看,社會主義國家所有制確實存在效益不高的問題,甚至當我們發現了這些問題並自覺予以克服,但仍不盡如人意。由此有一種意見就否定國家所有制,認為國家所有制是產生這些弊端的根源。其實這是一種誤解。國家所有製作為社會主義階段的公有制形式之一,適應生產力發展的較高水平,有利於在全國範圍內統一安排生產力,有利於國民經濟的巨觀管理,因而為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奠定了基礎。國有制經濟中出現的種種弊端,並不是國家所有制所固有的,而是建立在產品經濟、自然經濟基礎上的錯誤指導思想、僵化管理體制的產物,而這些問題如果得以克服,國家所有制經濟是完全可以獲得好的經濟效益的。因此,對國家所有制不是要否定或取消,而是要通過改革予以完善和發展。
第三,民主原則。既然國家所有制歸根結底是勞動者所有制,其基本要求是為勞動者謀利益,那么在生產中乃至整個經濟的管理中,充分地發揚民主,就是國家所有制改革必須堅持的一條重要的原則。這是保證勞動人民廣泛地積極地參與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克服原有的種種弊端、避免許多失誤的重要保證。民主的實質在於勞動者享有對生產資料的占有權、支配權和使用權,而這些權利在現代生產中又往往要通過代表人物去實施,所以堅持民主原則最重要的是要使勞動者擁有對經濟決策者和管理者的民主選舉的權利以及監督他們活動的權利。只有通過不斷地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國家所有制的改革才能不斷前進。
第四,適合生產力實際水平的原則。國家所有制建立的必要性及其優越性的發揮是以適應生產力發展狀況為前提的,不是任何什麼情況都會促進生產的發展。從實踐中的社會主義看,特別是我國的實際情況表明,生產力的發展狀況是呈現多層次狀態,而且在地區、部門之間是參差不齊的,由此就決定了在我國不能只有國家所有制一種形式,而必須有多種經濟成分。這樣就提出了一個問題,即國家所有制的範圍,在國民經濟中的比重究竟以多大為宜,這是在對原有的國家所有制進行改革中不可迴避的問題。而對這一問題的認識和解決,只能從我國生產力發展的實際狀況以及由此而決定的實際可能出發。

所有制改革的建議

中國作為最大的開發中國家,其所有制改革中的經驗值得所有開發中國家借鑑。在日益複雜的國際關係和日趨明朗的經濟全球化的大環境中,開發中國家面臨的首要任務是發展生產力,儘快擺脫貧困和落後,提高綜合國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
而生產力的發展離不開與之相適應的生產關係作為保障,必須不斷改革和完善所有制結構和產權制度。開發中國家在變革所有制關係,尋求合理的、能夠推動生產力發展的生產關係時不可盲目、激進,必須注意以下幾點:
1.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環境
目前,全球經濟的發展實踐告訴我們,無論是在已開發國家還是在開發中國家,市場都是有效的資源配置方式,當前市場經濟是能夠推動生產力發展的經濟形式。市場經濟的長足發展離不開相對自由的競爭環境,改革的根本不是要實現私有化或是公有化,而是通過所有制的變革、產權的清晰確定與產權制度的不斷完善來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
因此,開發中國家要想在激烈的國際經濟競爭中有立足之地,就必須通過制定合理的產權安排,對所有制進行改革,使其與當前的經濟發展相適應。
2.制度保障,統一遊戲規則
由於世界經濟的發展呈現一體化與全球化的趨勢,任何一國都不可能在封閉的狀態下尋求發展,對外開放是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與國際接軌就要求開發中國家必須建立和執行國際遊戲規則,形成統一的制度要求。
因而,開發中國家在參與國際競爭之前必須熟悉國際慣例,改革國內經濟的弊端,創造建立和發展市場經濟所需的各種體制和制度要求,以保證國內經濟的正常與健康發展。
3.巨觀穩定與微觀改革相結合
公平市場環境的營造和合理產權安排的確立離不開國家的巨觀調控和企業自身的改革。開發中國家在迎接經濟全球化的挑戰時必須把握好適度原則,堅持巨觀穩定與微觀改革並進。
一方面,國家制定相應的政策、法規、制度來規範微觀個體的市場競爭活動,為國內外企業的生存和發展提供保障。
另一方面,作為開發中國家的企業,必須結合本地資源優勢和巨觀環境,不斷進行自身體制變革,轉換經營機制,做到產權清晰,不斷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和公司治理結構,借鑑已開發國家的改革和經營經驗,在學習中生存,在競爭中提高,在創新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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