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領土主權

恢復領土主權,是指國家收回以前被別國非法占有的領土,恢複本國對有關領土的歷史性權利。由於現代國際法禁止以武力或武力威脅侵犯別國的領土完整,不承認通過武力或武力威脅獲取別國領土的合法性。

領土(又稱疆域)指主權國家所管轄的地區範圍,通常包括一個該國國界(邊境)內的陸地(即領陸)、內水(包括河流、湖泊、內海),以及它們的底床、底土和上空(領空),有時亦會包括領海。恢復領土主權,是指國家收回以前被別國非法占有的領土,恢複本國對有關領土的歷史性權利。由於現代國際法禁止以武力或武力威脅侵犯別國的領土完整,不承認通過武力或武力威脅獲取別國領土的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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