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藝(貴州思南縣社會保險事業局原會計兼出納)

張藝,1992年9月5日生,苗族,大學本科文化,2016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貴州省銅仁市思南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的會計兼出納。

2017年7月,張藝開始實施貪腐行為。 2018年8月15日,張藝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張藝
  • 國籍:中國
  • 民族:苗族
  • 出生日期:1992年9月5日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依法逮捕,開庭審理,有期徒刑,

人物履歷

張藝,最年輕貪官,原貴州省思南縣社會保險事業局的會計兼出納。
2016年9月參加工作,2017年7月,開始實施貪腐行為。

人物事件

依法逮捕

2018年6月,張藝因涉嫌貪污罪,被思南縣公安局執行逮捕,同月思南縣人民檢察院向思南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開庭審理

2018年7月,張藝利用職務之便,虛構了王某某等10人在思南縣參加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的虛假事實,又以王某某等10人參加其它社會養老保險為由申請城鄉退保,騙取社保資金,同時還侵吞了楊某某等89 人退回的重複領取養老保險待遇金(含死亡超領),涉案金額總計40餘萬元,數額巨大。
2018年7月,由貴州銅仁市思南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張藝涉嫌貪污罪一案在思南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張藝於2016年9月參加工作,2017年7月,開始實施貪腐行為,案發時年僅25周歲,迄今為止銅仁市範圍內查辦的最年輕的職務犯罪被告人。

有期徒刑

2018年8月15日,思南縣人民法院對該案宣判。該院認為,張藝在其所在單位股室負責人找其談話時主動交代了自己的罪行,視為自動投案,且在調查時如實供述其全部犯罪事實,系自首;案發後監察委員會立案前退回全部贓款,在提起公訴前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真誠悔罪、積極退贓,避免、減少損害後果的發生,可從輕處罰。
該院判決張藝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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