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整體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覆

通過實施《方案》,到2020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規模進一步擴大,種植規模5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發展到7萬戶;家庭農場8萬家,經營土地面積1200萬畝;農民合作社入社農戶達到650萬戶;規模以上龍頭企業超過1萬家,年銷售收入過億元的達到3100家。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山東省整體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的批覆
魯政字〔2016〕181號
省農業廳:
你廳關於《關於報批〈山東省整體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的實施方案〉的請示》(魯農產業字〔2016〕21號)收悉。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山東省整體推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實施方案(2016—2020年)》(以下簡稱《方案》),請你廳負責印發並組織實施。通過實施《方案》,到2020年,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發展規模進一步擴大,種植規模50畝以上的種糧大戶發展到7萬戶;家庭農場8萬家,經營土地面積1200萬畝;農民合作社入社農戶達到650萬戶;規模以上龍頭企業超過1萬家,年銷售收入過億元的達到3100家。
二、要按照整體推進的思路,通過實施專業大戶培植、家庭農場培育、農民合作社規範、龍頭企業提升、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等五大工程,強化各類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聯合與協作,真正實現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為骨幹,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推動全省農業提質增效轉型升級。
三、各級政府要加強對新型經營主體發展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落實扶持政策,加大資金投入,為新型經營主體培育發展創造有利環境。省直有關部門要共同支持新型經營主體的培育發展,在政策、資金、人員等方面提供有力保障。
四、你廳要會同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對《方案》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分析和督促評價,確保《方案》目標任務實現。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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