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負責全市政府法制建設的綜合調研工作;負責擬訂市政府年度立法項目計畫;負責綜合協調全辦法制業務,起草、審核各類重要文稿;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政府法制宣傳及政務公開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
  • 外文名:The Legislative Affairs Office of Ningbo Municipal People's Government
  • 內設機構:6個
  • 隸屬:寧波市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領導信息,單位地址,

主要職責

(一)調查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協助市長辦理法制工作事項,為市政府提供法律諮詢服務;負責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
(二)負責統籌安排市政府立法工作,研究編制市政府年度立法工作計畫草案,報經市政府批准後組織實施。
(三)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
(四)負責審查市政府各部門和縣(市)區政府報送市政府審議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協調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審查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五)負責辦理國家、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草案徵求市政府意見的工作。
(六)承辦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章立法後評估工作。
(七)承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和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規範性檔案及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處罰、行政許可案件的統計工作;組織指導政府規章、規範性檔案清理工作。
(八)研究行政立法、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行、行政調解、行政強制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擬訂有關配套制度和措施。
(九)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的統計工作。
(十)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調解案件,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調解工作。
(十一)組織實施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協調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有關問題,組織實施市政府對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依法行政的考核工作;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指導縣(市)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
(十二)負責市本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審查、認定工作;負責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
(十三)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人員、政府法制幹部的培訓,以及行政執法有關證件的管理工作。
(十四)組織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編輯出版本市地方性法規、規章彙編,做好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工作;聯繫指導寧波仲裁機構工作。
(十五)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編纂出版《寧波市法規規章彙編》;聯繫指導寧波仲裁機構工作;負責對外聯絡、文秘、會務、機要、信訪、檔案、保密、安全和機關財務管理、行政後勤等工作;負責辦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等工作。
(二)立法一處
具體承辦發改、經信、財政、稅務、工商、外經貿、交通運輸、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建設、規劃、城管、旅遊、貿易、質量技監、海洋漁業、國資、經合、金融、應急管理、會展業、農機、公共資源交易、開發園區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和立法後評估工作;承辦國家、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有關立法草案徵詢市政府意見的工作;承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市政府有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三)立法二處
具體承辦公安、教育、科技、監察、民政、司法、人力社保、民宗、文廣新聞出版、衛生、食品藥品監管、人口計生、審計、環保、體育、統計、安全生產監管、外事、僑務、口岸打私、人防、國家安全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起草或組織起草有關重要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負責有關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和立法後評估工作;承辦國家、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有關立法草案徵詢市政府意見的工作;承辦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有關規範性檔案和市政府有關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
(四)複議應訴處
按分工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承辦征地補償安置爭議行政複議案件;組織起草行政應訴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關規範性檔案;受理並審理市政府行政賠償案件,了解、研究全市行政賠償工作中出現的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辦理以市政府名義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
(五)複議監督指導處
按分工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複議案件和行政應訴案件,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組織起草行政複議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人員的培訓、考核;對全市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案件進行調查統計、分析研究,並及時向上級反映和上報;負責市行政調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承辦市政府行政調解案件,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調解工作。
(六)政府法制監督處(法律顧問事務處)
組織實施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實施和考核檢查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工作,協調各部門之間在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指導縣(市)區行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審查、認定市本級行政執法主體資格;協調和監督指導全市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培訓和政府法制幹部的法制業務培訓;負責全市行政執法有關證件的管理工作;組織辦理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辦各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向市政府報送的規範性檔案和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承辦市政府規章報送國務院、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備案,以及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規範性檔案報送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備案的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
寧波仲裁委員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定,由寧波市人民政府組建,依法獨立行使仲裁權,全市唯一仲裁民事、經濟糾紛的專門機構。其職責根據雙方當事人達成的仲裁協定,受理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契約糾紛和其他財產糾紛案件。寧波仲裁委員會下設辦公室,作為仲裁委員會的日常辦事機構,負責辦理仲裁案件受理,仲裁文書送達,檔案管理,仲裁費用的收取與管理等日常工作。

領導信息

主任、黨組書記:張利兆
1988年9月參加工作,歷任餘姚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寧波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黨組成員、檢察委員會委員,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任、黨組書記。
主持辦全面工作。
副主任:劉立群
1990年8月參加工作,歷任餘姚市人民檢察院副科長、餘姚市監察局副局長、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公安、教育、科技、監察、民政、司法、人力社保、民族宗教、文廣新聞出版、衛生、食品藥品監管、人口計生、審計、環保、體育、統計、安全生產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複議應訴人員培訓、行政調解等工作。負責有關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及有關國家、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草案徵詢市政府意見的工作。負責辦機關工會、婦女委會工作。分管立法二處、複議應訴處、複議監督指導處。
副主任、黨組成員:靳偉
1982年6月參加工作,歷任飛行團參謀長、副團長,飛行師副參謀長、副師長,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機關及直屬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機構編制、行政後勤、機關財務、信訪、安全保密等方面工作,和發展改革、財政、稅收、工商、外經貿、交通運輸、農業、林業、水利、國土資源、建設、規劃、城管、旅遊、貿易、質量技監、海洋漁業、國資、經合、金融等方面的地方立法工作。負責有關市政府規章的立法解釋及有關國家、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草案徵詢市政府意見的工作。負責辦機關黨建和機關黨支部工作。分管秘書處、立法一處。
副主任、黨組成員:張劍飛
1986年7月參加工作,鄞縣公安局痕跡技術員,鄞縣紀委紀監室副主任,鄞縣姜山鎮人民政府副鎮長,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副主任科員、科員,法制監督處副處長、處長,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市本級行政執法主體審查和認定、行政執法有關證件的資格培訓和考核管理、行政規範性檔案及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市本級行政規範性檔案和重大行政決策的合法性審查等方面的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事務工作。負責辦機關的紀檢監察工作。指導、聯繫寧波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分管政府法制監督處(法律顧問事務處)、仲裁辦。

單位地址

寧波市縣前街61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