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安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作為安義縣政府的組成部門,是綜合研究擬定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政策和規劃,指導全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巨觀調控的縣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安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類別:委員會
機構簡介,主要職能,人員信息,內設機構,委屬單位,機構沿革,

機構簡介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實施縣、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發[2002]21號),2002年安義縣計畫委員會更名為安義縣發展計畫委員會;2005年全縣機構改革(安發[2005]9號),部分職能調整和縣體改辦的職能劃入,再次更名為安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機構有:辦公室、綜合計畫股、投資管理辦公室、飼料工業辦。

主要職能

(一)研究提出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縣國民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措施;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研究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組織、協調爭取國家、省、市重大政策支持的相關工作。
(二)研究擬訂生產力布局、規劃方案及重要產業布局調整的實施意見,促進全縣經濟結構合理化和推進小城鎮化進程。
(三)加強對全縣經濟運行進行跟蹤、預測和預警,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
(四)負責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總規模、投資結構及重大重點項目建設計畫和為民辦實事項目計畫;審批和上報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和國家、省、市規定應報批及本縣需控制的項目;負責對全縣重大重點項目和為民辦實事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協調服務;參與對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外資金進行協調平衡;組織研究擬訂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項目融資方案;負責對全縣重大重點項目和為民辦實事項目的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前期經費實行協調平衡、統籌安排。
(五)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政策性銀行貸款總量,提出商業銀行貸款、直接融資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指導和協調全縣招投標工作,對全縣重大重點建設項目中的工程招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分析預測縣內外市場供求狀況,研究提出全縣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做好全縣重要物資、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動用計畫,引導和調控市場。
(七)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及國防經濟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和重大問題,推動社會事業產業的發展。
(八)負責對全縣基本建設項目和重大重點項目的監管、審查上報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監督管理國家、省、市政府性投融資項目和重大重點項目的竣工驗收;參與縣規劃建設聯合審批。
(九)研究制定全縣經濟體制改革的中長期總體規劃和年度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擬訂企業綜合配套改革的規定和政策;協調農村經濟體制的配套改革。
(十)負責全縣企業上市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一)代縣政府對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實行目標管理考核;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員信息

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編制15名(含價格監督檢查局和農產品成本調查隊),工勤事業編制8名(含價格監督檢查局和農產品成本調查隊)。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總經濟師1名,物價局局長1名(副科級),價格監督檢查局局長1名(副科級);正股級8名。
萬 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兼管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熊勇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工程項目招投標核准及管理、社會口項目報批及管理、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社會綜合治理、涉法工作;
熊員偉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環資、能源、交通、產業協調、應對氣候變化口項目報批及管理、工業園區污水處理廠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楊光華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投資口項目報批及管理、擴內需領導小組辦公室、行政審批服務、兵團招商引資、固定資產報表工作;
楊立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商品價格報批、監測及監管、價格調控、價調基金徵收、使用及管理、成本監審工作;
熊印火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財務、黨務(機關支部、組織、宣傳、工青婦)、現代服務業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區經濟口項目報批及管理、掛點村工作;
劉秋明局長:協助主任分管價格檢查、收費管理、價格認證、成本調查、價格理論研究工作;
范雲飛副主任:協助主任分管計畫、規劃(“十二五”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接鄱陽湖、“山江湖”規劃領導小組辦公室)、目標管理辦公室、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體制改革辦公室、重大重點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農經口項目報批及管理、紀檢監察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上傳下達、組織人事、勞動工資、機構編制、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來信來訪、計畫生育、普法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會議組織、人員培訓、對接人大政協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辦公自動化、保密保衛、退休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效能建設。
(二)綜合改革股
(對接鄱陽湖、山江湖規劃辦、“十二五”規劃辦、目標管理辦、國防經濟動員辦、醫改辦、體改辦)
負責編制全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指標體系,指導相關單位編制行業、產業和區域規劃;負責全縣經濟運行進行預測和分析,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全縣經濟目標管理考核工作;負責對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山江湖生態經濟區規劃工作;負責開展本縣經濟體制、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負責全縣國防經濟動員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重大重點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
(行政審批服務股、擴內需辦)
負責提出全縣重大重點、政府主導投資項目和民心工程計畫;負責協調推進全縣重大重點、政府主導投資項目和民心工程建設,具體承辦重大重點項目調度會;負責審批和上報政府性投資建設項目,對限額以內的政府性投資項目的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進行批覆;審查上報限額以上建設項目可行性報告、初步設計;負責對限額以內的企業投資項目進行核准、備案,審查上報限額以上的項目;負責開展項目稽查工作;負責第四兵團及本單位招商工作;負責建立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檔案,報送統計報表;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項目投資管理辦公室
(稽查辦、污建辦)
負責指導全縣各單位項目前期工作;負責組織專家評審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申請報告、發展規劃和項目初步設計;負責審查項目節能評估報告;負責審查項目實施方案;負責審查工程預算、概算、控制價、預決算;負責對建設工程招投標進行核准、指導、監督和檢查;負責全縣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價格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國家、省、市管理的工業品、交通運輸及能源等價格改革方案;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提出本縣價格改革方案,制定縣管商品價格水平以及相應的作價原則與辦法;參與重要工農產品儲備的管理工作;指導和規範商品生產、經營企業的價格行為;負責監測、分析和預測市場價格運行情況,擬定年度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並跟蹤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協調召開價格聽證會;制定縣管商品價格水平以及相應的作價原則與辦法;負責價格調節基金徵收、使用等管理工作;負責房地產、交通運輸、能源等重要商品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處理和協調價格爭議;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參與收費監督檢查;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收費管理股
負責本縣行政事業性、涉房、物業等公用性、公益性、經營性服務收費管理;提出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改革方案,負責國家、省、市管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及其政策在我縣的貫徹落實,並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提出管理建議;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實施治亂減負,規範行政事業性單位的收費行為;負責審核、換髮全縣《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的工作,定期進行年審、年檢;受理收費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對收費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參與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物價局(副科級)
貫徹執行和宣傳國家、省、市價格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務院、省、市價格部門及有關部門制定的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的規定;負責全縣物價工作者的教育及業務培訓;按照國務院、省、市政府提出的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擬訂全縣價格總水平年度調控目標和中長期調控規劃,提出價格調控措施建議;依法建立和完善價格監測和調控體系;依法建立價格調節基金制度,綜合運用經濟、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調控市場價格;擬訂地方性價格法規、規章草案;負責地方經營性收費管理;組織實施價格改革;制定和調整本級管理的實行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進行調控指導;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及重要的公益性、公用事業價格(收費)管理;實施收費許可證和年審制度;實施價格聽證、價格公示和行政事業性收費統計報告制度;治理各類亂收費;負責價格監測、價格預警和價格信息化工作;實施價格異常波動預警和應急監測制度;負責價格信息發布工作;根據價格監測信息,向縣政府提出價格調控政策建議;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定期成本監審和定調價成本監審工作;依法對價格行為實施監督檢查;受理價格違法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對價格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開展價格公共服務;負責價格鑑證、價格認證工作。 指導企業用好定價權和建立內部價格約束機制;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工作,協調企業之間、地區之間、生產與消費者之間的價格糾紛;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能源局
(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辦)
負責擬訂能源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以及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和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預測監測能源需求和能源發展情況,提出能源經濟運行綜合調控目標,協調和處理能源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煤、電、油的運行管理;負責成品油、天然氣、電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行業的協調和管理,指導協調農村能源發展工作;組織實施清潔發展機制工作,指導申報能源建設項目;負責能源行業節能和資源綜合利用、能源行政執法及執法監督等工作;負責協調發展低碳經濟、建設低碳城市相關工作。

委屬單位

(一)安義縣價格監督檢查局(含農調隊)
1、按照國家、省、縣價格主管部門的工作安排,研究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計畫,組織全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的實施。2、監督檢查全縣價格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3、依法查處各種價格違法行為及價格違法案件。 4、依法受理價格舉報案件。 5、幫助企業逐步完善內部價格監督管理制度,開展“價格誠信活動”。6、承擔法律法規賦予的其它職責和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安義縣價格鑑定監測管理局
負責對政法機關在審理案件過程中涉及的涉案物品;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沒收的各種物品及充抵罰款的物品;金融、稅務等部門依法扣押、抵押、抵債物品;對公物拍賣及交通事故定損和保險理賠的價格認證以及負責社會產品等價格行為的合法性等服務工作。負責全縣價格監測管理,落實價格監測報告制度;分析和預測全縣價格總水平變化趨勢;制定並適時啟動全縣價格異常波動監測預警;
(三)安義縣價格信息諮詢服務部
及時傳遞和反饋價格信息,建立價格信息網路,開展價格信息服務工作。

機構沿革

安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安義縣發改委),前身為安義縣計畫委員會。
2002年,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實施縣、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安發[2002]21號)檔案精神,安義縣計畫委員會更名為安義縣發展計畫委員會,劃出的職能:將制定土地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關職能,交給安義縣國土資源局;增加的職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縣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和動用計畫;轉變的職能: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驗收、技改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由審批改為監管;取消的職能:不再編制農轉非、生產資料購銷、大中專學校畢業生分配計畫。
2005年,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實施縣政府部分機構調整方案的通知》(安發[2005]9號)檔案精神,安義縣發展計畫委員會更名為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撤銷縣政府辦公室內設的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其職能併入縣發改委。
2010年,根據縣委、縣政府《關於實施安義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通知》(安發〔2010〕6號)檔案精神,縣物價局併入縣發改委,保留安義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為縣人民政府主管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價格工作的工作部門,正科級建制。劃入的職能:原縣物價局承擔的價格管理工作職能,原縣經濟與貿易委員會承擔的能源管理工作職能;劃出的職能:將工業行業規劃和工業產業政策制定的職能劃入縣工業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將地方金融發展有關職能、企業上市工作職能劃入縣政府金融和國有資產管理辦公室,將飼料工業行業管理的職能劃入縣畜牧水產局;新增的職能:對接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和山江湖綜合開發規劃工作職能,加強重大重點項目的統籌規劃、協調、推進和政府投資項目的統籌管理工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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