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屹峰

孫屹峰

孫屹峰,男,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出生於1956年的孫屹峰畢業於安徽大學外語系,1990年到檢察院工作,1994年獲青島市十佳公訴人稱號,1999年到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擔任主訴檢察官。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孫屹峰
  • 出生日期:1956年
  • 職業青島市人民檢察院公訴處副處長
  • 畢業院校:安徽大學外語系
工作成績,涉及案件,最新進展,

工作成績

2003年5月 19日,他接過了一項重要任務——趕赴濟南加入“王懷忠案”特偵組。
王懷忠是安徽省原副省長,因貪污罪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2004年2月12日在濟南被執行死刑。辦完這起案件後,孫屹峰也名噪一時,因為,他是這起案子的公訴人之一。
接手王懷忠一案的時候,正是國內“非典”最為嚴重的時期,在開始的10天內,孫屹峰夜以繼日地緊張準備,查閱了57冊案卷,製作了八十餘頁的案件審查報告。孫屹峰說,由於王懷忠是“建國以來省、部級幹部犯罪認罪中態度最為惡劣的”,中央又要求將此案辦成“鐵案”,這就需要辦案人員與王懷忠鬥智鬥勇。面對王懷忠的無理取鬧,孫屹峰感覺更多的是辦案的壓力,但隨著王懷忠的“表演”一點點進行,抵賴伎倆一招招使出,孫屹峰心裡反倒踏實了:只要把每一個證據都論證清楚落到實處,就不怕你玩花樣。在其後的調查、覆核材料過程中,除了乘飛機、火車外,孫屹峰和同事們還輾轉奔走於北京、安徽、江蘇、河北等地,行程兩萬餘公里。幾個月內,孫屹峰和同事們共取證二百餘份,形成新卷宗多達19冊,拿到法庭上的76冊卷宗,摞起來足有1.5米高,其中的每一頁都是他們幾經推敲論證,拿得出手的“鐵證”。
1996年,孫屹峰公訴了全國人大代表劉延民涉案達1.5億元貪污挪用公款案。1998年,孫屹峰主持公訴涉案金額26億人民幣 孫屹峰在從事檢察工作的十多年裡,所辦的一件件“鐵案”的背後,不僅有他紮實的法學理論做根基,還有他持之以恆的學習態度做鋪墊,更有他公正執法、一心為民的品格做後盾。
這些年來,孫屹峰以敏銳的偵查意識和腳踏實地的工作作風,辦理了一件件漂亮利索的案件。他常對同事說:“檢察官除了要有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外,還要勤動腦、善思考,既要有勇,更要有謀。”在孫屹峰辦理的近千件案件中,有不少是曾經轟動一時的大要案。
“從我乾檢察官的那一天起,我就要求自己首先要把公平放在第一位。所有人在法律面前地位是平等的,在證據面前地位也是平等的,我也是這樣做的。”這也是媒體報導的孫屹峰認為的“理想公訴人”的形象。然而,斗轉星移,如今,孫屹峰卻被貼上了“涉嫌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收受賄賂50餘萬元”的標籤。

涉及案件

“青島市檢察院公訴處原副處長孫屹峰涉嫌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收受賄賂50餘萬元。我們護法不護短,嚴肅追究其刑事責任,維護了隊伍的純潔性。”這段話,出自2月21日下午 ,省檢察院檢察長國家森代表省檢察院向省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所作報告。其中提到的人物孫屹峰,是名曾有著出色工作成績的公訴人。如今,他卻成了涉案人員。

最新進展

青島市檢察院公訴處原副處長孫屹峰涉嫌徇私舞弊,貪贓枉法,收受賄賂50餘萬元。對此,檢察機關護法不護短,嚴肅追究了其刑事責任,維護了隊伍的純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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