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指月

孟子指月

《孟子指月》是2012年安徽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馮夢龍

基本介紹

內容介紹,作者簡介,編輯薦語,編者前言,全書目錄,書摘,媒介報導,

內容介紹

2012年,與《論語指月》等書聯袂出版的,作為“馮夢龍經學選集”中的第二種《孟子指月》(明代學者馮夢龍原著)。
明代中後葉以來,世人幾乎都知道明代文化大家馮夢龍先生在通俗文學方面的傑出建樹,因為“三言”(亦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早已廣為人知而且深受好評,但對其在經學方面的獨到建樹,今人恐怕所知者鮮。其實,馮氏在諸如《論語》《孟子》和《春秋》等經學方面的非凡造詣,早已為業內人士所矚目,因為其書在晚明讀書界尤其是科舉生員中因風靡一時而成了“暢銷書”的;另一方面,馮氏對經學的研究,亦真可謂孜孜矻矻地畢生從事著,並為此頗感得意。我們現在看來,馮氏在傳統經學方面的深入研究及其突出成果,確實有他的獨特建樹。綜觀其經學方面的書籍,不難看出馮氏所著視覺獨特,語言平易,獨闢蹊徑而時有卓見,不由不令人拍案叫絕;她們是同類書中不可多得的而且也是頗具成就的經學研究著作。由於馮夢龍對《論語》的熟習研究,所以他的評點時有卓見,使讀者在閱讀之後不但可加深對這一經典著作的深切理解,而且還可得到原文之外的寫作技巧和通經技能。

作者簡介

作者:(明)馮夢龍
馮夢龍(1574~1646),字猶龍,又字子猶,號龍子猶、墨憨齋主人、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姑蘇詞奴、前周柱史等;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江蘇省蘇州市)人。馮夢龍先生為明代學者、詩人、文學家、經學家、戲曲家文學批評家等。
他的作品比較強調感情和行為,最有名的作品為《古今小說》(亦即《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合稱“三言”。三言與稍後凌濛初的《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合稱“三言兩拍”,是中國白話短篇小說的經典代表。馮夢龍以其對小說戲曲民歌笑話等通俗文學的創作、蒐集、整理、編輯,為我國文學做出了獨特的貢獻。而自身孜孜矻矻從事並且也很為得意的經學著作,則為馮氏贏得了不菲的社會聲望和頗為可觀的經濟收益,躋身當時的“暢銷書”行列而無忝。現有二十來卷的《馮夢龍全集》(影印本)多種。

編輯薦語

關於《馮夢龍經學選集·孟子指月》——
中國兩千多年來所有考生和普通國人的修身寶典;
辯論大師孟子關於治國安邦之道妙語連珠的集成
明代通俗文學第一人馮夢龍詳盡解說的經學力作

編者前言

素有明代通俗文學第一人之稱的馮夢龍先生,其平生所纂輯的《喻世明言》(初刻時稱《全像古今小說》)、《警世通言》、《醒世恆言》(亦即所謂“三言”),人們早已耳熟能詳,喜聞樂讀;而他畢生殫精竭慮所撰的經學著作,如《四書指月》,如《麟經指月》,如《春秋衡庫》,如《春秋定旨參新》,如《春秋別本大全》等,不惟普通讀者難得一見,即使當今學界對之所知恐亦不多,這是令人頗可惋惜的。事實上,以上諸多經學方面的著述卻是馮氏終生的著力處和得意者,且其書在晚明讀書界尤其是科舉生員中曾因風靡一時而成為“暢銷書”;時至今日,馮氏這些經學方面的著作依然有其獨特的學術價值和恆久的閱讀價值。
馮夢龍(1574~1646),明末南直隸蘇州府長洲縣(今屬江蘇省蘇州市)人;他是一位著名的學者、詩人、文學家、經學家、編輯家、戲曲家、文學批評家等;而且,他還是一位頗具政績的好官員和不惜犧牲自我的愛國志士。馮氏字猶龍,一字耳猶,亦字子猶,號姑蘇詞奴、顧曲散人、吳下詞奴、前周柱史、墨憨齋主人等;別署龍子猶。龍子猶與其兄夢桂畫家及乃弟夢熊詩人,同被人們稱為“吳下三馮,一門風流”。而馮夢龍聲名最著的“三言”與凌濛初《初刻拍案驚奇》、《二刻拍案驚奇》(亦即“二拍”),合稱“三言兩拍”,成為我國白話短篇小說的經典代表,且曾流播到西歐和日本等東南亞國家;其中相關篇什尤為海外文豪如歌德席勒等嘆賞有加而留下文壇佳話。眾所周知,馮夢龍以其對小說、戲曲、民歌、笑話等通俗文學的創作、蒐集、整理與編輯,為我國文學的積累做出巨大貢獻而蜚聲中外文苑。但在馮氏生前,他研究及其出版的經學著作,為他知名度的迅速擴展和影響力的提升夯實了至關重要的基礎。
馮夢龍雖然在經學方面的造詣頗深,其相關著述自然也頗為可觀,堪稱“指月”之人,但他自身卻一生蹭蹬科場,屢試不售。而此外值得一說的,就是馮氏其人風骨凜然,愛國心誠,這跟他飽讀經書、以文化節操為旨歸的人生理念正乃息息相關。這裡試舉一兩個例子來說明:明熹宗天啟六年(1626),由於跟以反對勢焰熏天的權閹魏忠賢而名揚海內的忠介名士周順昌等人有著密切往來,馮氏幾乎也因此身陷囹圄;他在那緹騎遍地、特務機構四出殘害良善之際敢為正義事業奮不顧身的做派,自是顯得難能可貴。崇禎三年(1630),已然57歲的馮夢龍終於獲取貢生資格(亦即從各州縣選舉的人才,可入國子監讀書),一年後,他又被任命為江蘇丹徒縣儒學訓導;這對很早就已精心鑽研儒家經典並擅長著書立說的馮氏來說,真可謂得心應手。但直到崇禎七年,年過六旬的馮氏才被破格委派,出任福建壽寧知縣。出於為匡救國難和傾其所學為社會服務的既定人生目標,馮氏毅然遠赴福建壽寧任職。任職期間,他親自鼓勵百姓耕作,勸說他們不要輕易打官司,不要溺殺女嬰。此外,馮氏還曾上疏陳述國家衰敗積弊之因,等等。可見,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馮夢龍委實是一位學有所成的通儒和廉正有為的好官。為此,《福寧府志》、《壽寧縣誌》等地方志均將他列入《循吏傳》,稱馮氏“政簡刑清,首尚文學,遇民有恩,待士有禮”;不難見出,優秀的傳統文化對馮氏晚年正確人生的引導與觀照,正是起著何等重要的良好作用。
而馮夢龍為祖國文化的積累所做的絕大貢獻,後人自是不會忘記。只是必須指出,馮氏著述近年來為眾多出版單位所刊印的,大多為其所謂被輕鬆閱讀著的“閒書”亦即世人所稱的“三言”之類,抑或就是有關他的影印版“全集”罷了;至於偶有馮氏著述的點校本,卻也居然錯訛百出,不堪卒讀,這就極大地妨礙了馮夢龍特有文化價值的有效傳播。而這,自然也將未能真切而有效地反映馮氏真實而全面的文化價值所在。
基於此,時代出版傳媒北京時代華文書局遂決定組織人力出版馮氏經學方面的著述,於是就有了這套小規模的《馮夢龍經學選集》。

全書目錄

第一章上孟一
一、梁惠王
孟子見梁章/孟子見梁惠王王立章/梁惠王曰寡人之於章/梁惠王曰寡人願安章/梁惠王曰晉國章/孟子見梁襄章/齊宣王問曰齊桓章/莊暴章/齊宣王問曰文王章/齊宣王問曰交鄰章/齊宣王見孟子於雪章/齊宣王問曰人皆謂章/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章/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章/齊宣王問曰放章/孟子見齊宣王曰為巨章/齊人伐燕勝章/齊人伐燕取章/鄒與魯哄章/滕文公問曰滕章/滕文公問曰齊人章/滕文公問曰滕小章/魯平公章
第二章上孟二
二、公孫丑
公孫丑問曰夫子當路章/公孫丑問曰夫子加齊章/孟子曰以力假仁章/孟子曰仁則榮章/孟子曰尊賢章/孟子曰人皆有不忍章/孟子曰矢人章/孟子曰子路人告章/孟子曰伯夷非其章/孟子曰天時不如章/孟子將朝王章/陳臻問曰章/孟子之平陸章/孟子謂蚔蛙曰章/孟子為卿於齊章/孟子自齊葬於魯章/沈同以其私章/燕人畔章/孟子致為臣章/孟子去齊宿於晝章/孟子去齊尹士章/孟子去齊充虞章/孟子去齊居休章
第三章上孟三
三、滕文公
滕文公章/滕定公章/滕文公問為國章/有為神農章/墨者夷之章/陳代曰章/景春曰章/周霄問曰章/彭更問曰章/萬章問曰宋小國章/孟子謂戴不勝章/公孫丑問曰不見章/戴盈之曰章/公都子曰外人章/匡章曰陳仲子
第四章上孟四
四、離婁
孟子曰離婁章/孟子曰規矩方員章/孟子曰三代章/孟子曰愛人不親章/孟子曰人有恆言章/孟子曰為政章/孟子曰天下有道章/孟子曰不仁者章/孟子曰桀紂章/孟子曰自暴章/孟子曰道在邇章/孟子曰居下位章/孟子曰伯夷辟紂章/孟子曰求也為季氏章/孟子曰存乎人章/孟子曰恭者章/淳于髠曰男女章/公孫丑曰君子之不教章/孟子曰事孰章/孟子曰人不足章/孟子曰有不虞章/孟子曰人之易章/孟子曰人之患章/樂正子從於章/孟子謂樂正子章/孟子曰不孝章/孟子曰仁之實章/孟子曰天下大悅章/孟子曰舜生章/子產聽鄭國章/孟子告齊宣王章/孟子曰無罪而殺士章/孟子曰君仁莫不章/孟子曰非禮之禮章/孟子曰中也養不中章/孟子曰人有不為章/孟子曰言人之不善章/孟子曰仲尼不為已甚者/孟子曰大人者言章/孟子曰大人者不失章/孟子曰養生者章/孟子曰君子深造章/孟子曰博學而詳說章/孟子曰以善服人章/孟子曰言無實章/徐子曰仲尼章/孟子曰人之所以異章/孟子曰惡旨酒章/孟子曰王者之跡章/孟子曰君子之澤章/孟子曰可以取章/逄蒙學射於羿章/孟子曰西子蒙不潔章/孟子曰天下之言性章/公行子有子章/孟子曰君子所以異章/禹稷當平世章/公都子曰匡章章/曾子居武城章/儲子曰王使人章/齊人章
第五章下孟五
五、萬章
萬章問曰往章/萬章問曰詩云娶妻章/萬章問曰象日章/鹹丘蒙問曰語云章/萬章曰以天下章/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章/萬章問曰人有言伊尹章/萬章問曰或謂孔子章/萬章問曰或曰百里奚章/孟子曰伯夷章/北宮錡問曰章/萬章問曰敢問友章/萬章問曰敢問交際章/孟子曰仕非為貧也章/萬章曰士之不託章/萬章曰敢問不見章/孟子謂萬章曰一鄉章/齊宣王問卿章
第六章下孟六
六、告子
告子曰性猶杞柳章/告子曰性猶湍水章/告子曰生之章/告子曰食色章/孟季子問章/公都子曰告子曰章/孟子曰富歲章/孟子曰牛山章/孟子曰無惑章/孟子曰魚我所章/孟子曰仁人心章/孟子曰今有無名章/孟子曰拱把章/孟子曰人之於身章/公都子問曰鈞是章/孟子曰有天爵章/孟子曰欲貴章/孟子曰仁之勝章/孟子曰五穀章/羿之教人章/任人有問章/曹交問曰章/公孫丑問曰高子曰章/宋將之章/孟子居鄒章/淳于髡曰章/孟子曰五霸者章/魯欲使慎子章/孟子曰今之事君章/白圭曰吾欲章/白圭曰丹之治章/孟子曰君子不亮/魯欲使樂正子章/陳子曰古之君子章/孟子曰舜發章/孟子曰教亦多術矣章
第七章下孟七
七、盡心
孟子曰盡其心章/孟子曰莫非命章/孟子曰求則得章/孟子曰萬物皆備章/孟子曰行之章/孟子曰人不可以章/孟子曰恥之於人章/孟子曰古之賢王章/孟子謂宋句踐章/孟子曰待文王章/孟子曰附之以韓魏章/孟子曰以佚道使民章/孟子曰霸者之民章/孟子曰仁言章/孟子曰人之所不學章/孟子曰舜之居深山章/孟子曰無為其所章/孟子人之有德慧章/孟子曰有事君人章/孟子曰君子有三樂章/孟子曰廣土眾民章/孟子曰伯夷辟紂章/孟子曰易其田疇章/孟子曰孔子登東山章/孟子曰雞鳴而起章/孟子曰楊子取章/孟子曰飢者甘食章/孟子曰柳下惠章/孟子曰有為者章/孟子曰堯舜性之章/公孫丑曰伊尹曰章/公孫丑曰《詩》雲章/王子墊問曰章/孟子曰仲子不義章/桃應問曰舜為天子章/孟子自范之齊章/孟子曰食而弗愛章/孟子曰形色天性也章/齊宣王欲短喪章/孟子曰君子之所以教者五章/公孫丑曰道則高矣章/孟子曰天下有道章/公都子曰滕更章/孟子曰於不可已章/孟子曰君子之於物章/孟子曰知者章/孟子曰不仁哉章/孟子曰春秋章/孟子曰盡信書章/孟子曰有人曰章/孟子曰梓匠章/孟子曰舜之飯糗章/孟子曰吾今章/孟子曰古之為關章/孟子曰身不行道章/孟子曰周於利章/孟子曰好名之人章/孟子曰不信仁賢章/孟子曰不仁而得國章/孟子曰民為貴章/孟子曰聖人百世章/孟子曰仁也者章/孟子曰孔子之去魯章/孟子曰君子之厄章/貉稽曰稽大不理章/孟子曰賢者以其昭章/孟子謂高子曰山徑章/高子曰禹之聲章/齊飢陳臻曰章/孟子曰口之於味章/浩生不害章/孟子曰逃墨必歸章/孟子曰有布縷章/孟子曰諸侯之寶章/盆成括仕於齊章/孟子之滕章/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章/孟子曰言近而指遠章/孟子曰堯舜性者章/孟子曰說大人章/孟子曰養心莫善章/曾皙嗜羊棗章/萬章問曰孔子在陳章/孟子曰由堯舜至於章

書摘

孟子見梁章
【孟子】孟子見梁惠王。王曰:“叟!不遠千里而來,亦將有以利吾國乎?”
孟子對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國?’大夫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萬乘之國,弒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國,弒其君者必百乘之家。萬取千焉,千取百焉,不為不多矣。苟為後義而先利,不奪不饜。未有仁而遺其親者也,未有義而後其君者也。王亦曰仁義而已矣,何必曰利?”
【指月】“仁義”,是孟子一生學問。“何必曰利”、“亦有仁義”,是正說;“仁義”未嘗不“利”,是權說。舊雲孟子非言利也,莫說仁義未嘗不利,看來不妨。戰國之君,中於利者已深,欲以空空仁義奪之,其誰肯信?故指陳利害,反覆相形,正曲引之於仁義處。孟子引君,如好貨好色,皆此類。
孟子見節孟子平生守不見諸侯之義,而劈頭就見梁王,此正學孔子之從權處。若曰為禮幣,則齊宣之見奚辭?
王曰叟節“利”字,泛說利益,前勿出“富強”字,後亦非專指財利。
孟子對節“亦有”,“亦”字對“利”字看,“有”字可味,只此乃王心所固有耳。此二句,且從義理寬說,下方指陳利害出來。
王曰節“王曰”句重看。曰“何以”,有許多商量計較在。“萬乘”以下,正國危之事。千乘是國,對萬乘則為家矣。看兩“必”字,分明言“上下交征利”,畢竟上人受虧,此作己事看。下五句,特接此詠嘆一番。“取”字,當“得”字看。取千取百,大概從君十卿祿之意,此分所當得便是“義”。凡言“利”者,皆欲得其分外也。
未有節“利”者,天下所本無,無則共爭;“仁義”者,天下所本有,有則各厭。不遺不後,有之之明驗也。“遺”、“後”,以心言,要說得細,二者也正應“大夫”、“士庶”說。
王亦曰節前曰“亦有仁義而已矣”,重一“有”字,翻他“亦有以利吾國”句;後曰“王亦曰亦有仁義而已矣”,重一“曰”字,翻他“王曰何以利吾國”句,倒“何必曰利”在下作煞語,叮嚀有味。
梁惠王曰寡人之於章
【孟子】梁惠王曰:“寡人之於國也,盡心焉耳矣。河內凶,則移其民於河東,移其粟於河內;河東凶亦然。察鄰國之政,無如寡人之用心者;鄰國之民不加少,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對曰:“王好戰,請以戰喻。填然鼓之,兵刃既接,棄甲曳兵而走。或百步而後止,或五十步而後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則何如?”曰:“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則無望民之多於鄰國也。不違農時,谷不可勝食也;數罟不入洿池,魚鱉不可勝食也;斧斤以時入山林,材木不可勝用也。谷與魚鱉不可勝食,材木不可勝用,是使民養生喪死無憾也。養生喪死無憾,王道之始也。五畝之宅,樹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雞豚狗彘之畜,無失其時,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畝之田,勿奪其時,數口之家可以無飢矣;謹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養,頒白者不負戴於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飢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檢,塗有餓莩而不知發;人死,則曰:‘非我也,歲也。’是何異於刺人而殺之,曰:‘非我也,兵也。’王無罪歲,斯天下之民至焉。”
【指月】盡心之君,平時如何愛養,如何經制,澤被天下,而民心自歸,方是王道。只臨事支吾,便想得民,全未,全未!
梁惠節移粟,亦是括民間之粟以移之。分外曰“加”,“少”是消耗,“多”是繁衍。“何也”,有歸罪歲凶意。自謂“盡心”,便是惠王病根。【原書批註:無論移民、移粟,非王者物,各得所之仁。即較多、較少,便非王者與物一體之量。】
孟子對節以小惠視不恤其民,均之不行王道也;以五十步視五步,均之戰敗也。
不違節民苦歲凶,由谷匱也,故首言谷;魚鱉、材木皆以佐食之窮者。【原書批註:此章重養不重教,重農不重桑,重谷不重材木。】○恆產未制也,先之以“不違農時”;畜產未立也,先之以“數罟不入洿池”;樹藝未興也,先之以“斧斤時入山林”時:《孟子》原文則作“以時”。。看他區畫處,費多少心思在。○三“不可勝”,正見民利自可因,並不消移民移粟。○“始”,猶雲“初行”一般。民不聊生,驟焉創製立法則反擾。故必生死無憾,而後經制可立。兩節是一套事,但設施有序耳。
五畝節“五畝”、“百畝”,正是分田制產。三“可以”字,正王者節制之妙。“謹”以學術言;學術之邪正,人心風化之所由關,“謹”之不使異端得雜其間。然“孝弟”又良心最切孝弟:即《孟子》原文中之“孝悌”。,故更加丁寧,正見“謹”處。衣帛食肉中,藏得導民養老之意,此亦莫非“教”也;“教”特“養”之餘,勿平。
狗彘節梁王病根,正在“狗彘食人食”,所以“塗有餓莩”。觀下章“庖有肥肉”云云,可見。既不知檢,又不知發,側下看兩“不知”,正破他“盡心”二字。“人死”二字中,不知消耗多少百姓了。“無罪歲”,有反躬責己意,便能革當時之弊政,行王道之始終,故“天下民至”。
孟子曰西子蒙不潔章
【孟子】孟子曰:“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雖有惡人,齊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
【指月】“西子”、“惡人”,時多主生質之美惡,看來總是影語,只要在“蒙”字,及“齋戒沐浴”字上寫景按:齋戒,即《孟子》原文“齊戒”;下同。。“蒙”字甚下得輕淺,“齋戒沐浴”字甚下得牢實。“西子”、“惡人”,甚言之詞,不必認真。“上帝”正與“人”相形。○此提好潔之公心,以激人之去污而就潔也。“皆”字、“可以”字,宜玩。看上節勤修的,也驚一跳;看下節暴棄的,也著一鞭。須緊扭相形說,方醒;或欲倒下節,反不警策

媒介報導

挖掘馮氏經解“四書”的選題
素有明代通俗文學第一人之稱的馮夢龍先生,其平生所纂輯的《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恆言》(亦即所謂“三言”),人們早已耳熟能詳,喜聞樂讀;而他畢生殫精竭慮所撰的經學著作,如《四書指月》《麟經指月》《春秋衡庫》《春秋定旨參新》《春秋別本大全》等,不惟普通讀者難得一見,即使當今學界對之所知恐亦不多,這是令人頗可惋惜的。事實上,以上諸多經學方面的著述卻是馮夢龍終生的著力處和得意者,且其書在晚明讀書界尤其是科舉生員中曾因風靡一時而成為“暢銷書”;時至今日,馮氏這些經學方面的著作依然有其獨特的學術價值和恆久的閱讀價值。
馮夢龍雖然在經學方面的造詣頗深,其相關著述自然也頗為可觀,堪稱“指月”之人,但他自身卻一生蹭蹬科場,屢試不售。而此外值得一說的,就是馮氏其人風骨凜然,愛國心誠,這跟他飽讀經書、以文化節操為旨歸的人生理念正乃息息相關。
只是必須指出,馮氏著述近年來為眾多出版單位所刊印的,大多為其所謂被輕鬆閱讀著的“閒書”亦即世人所稱的“三言”以及《智囊》《情史》《東周三國志》之類,抑或就是有關他的影印版“全集”罷了;至於偶有馮氏著述的點校本,卻也居然錯訛百出,不堪卒讀,這就極大地妨礙了馮夢龍特有文化價值的有效傳播。而這,自然也將未能真切而有效地反映馮氏真實而全面的文化價值所在。
馮夢龍經解“四書”的特色與成就
由於《四書指月》其實只是馮氏對《論語》和《孟子》兩書的解說,並沒有對另外二部《中庸》和《大學》的說解,一如朱熹《四書集注》那樣名副其實地收羅“四書”。於是,我就把馮氏《四書指月》析為《論語指月》和《孟子指月》二冊,根據多版本《論語》《孟子》擇善而從地添加其原文和刪汰原書中的誤植誤判者,整理後獨立出版。
兩千年來,《論語》是被人們認為足以明事理,會讀書,善撰文,足研究,能管理,擅領導的經典,所謂半部《論語》既可打天下亦可治天下所說就是這事兒。眾所周知,《論語》語句固為經典,而馮氏說解對之亦頗多闡發。蓋馮氏博通經史,在解讀《論語》時委實頗多勝義,其中的現實警示意義不唯在當時有其特殊價值,就是如今也依然稱得上是足以指導和糾正人們言行的上上箴言。如《子曰君子求章》中孔子所說的“君子求諸己,小人求諸人”,確是千古哲言;對此,馮氏即進一步講解道:“君子會得己真,看得己大,自己取用不盡,故只求諸己;小人看得自己一毫沒有,富貴在人掌握,聲名在人齒頰,全向人討生活。”這分明將《論語》中孔子的原話做了進一步的闡發,其勵志處委實令人激賞。又如講解所涉啟發式教育和“舉一反三”這一語典時,馮氏即進而引申道:“教人之法,最忌說盡。依我作解,障彼悟門,此大病也。故不啟發者,正以進之啟發;‘不復’者,正以進之能‘反’。重學者身上理會。”(具見《述而篇·子曰不憤章》)《孟子指月》如此之類也所在多有。
馮氏說解對深入理解《論語》《孟子》原文大有幫助。如諸書對《陽貨篇·陽貨章》的斷句各行其是,以致歧見紛出而又莫衷一是;至於人們讀後也確實覺得雲山霧罩,不得要領。但馮氏說解中僅一句“記者於此方著個‘孔子曰’”云云,即可解決問題,因為這種正確的句讀立馬使人憬悟孰是孰非。又如在對《憲問篇·南宮适問章》關於南宮适問孔子語時的解說,亦即馮氏對通行本句讀“羿善射,奡蕩舟,俱不得其死然。禹、稷躬稼而有天下”作解說時,以為“‘若由也不得其死然’是未定之詞;羿、奡是已然事,故‘然’字當屬‘禹、稷’句,乃轉下落重語”;我們知道,馮氏所引“若由也”句,源出《論語·先進》,跟這裡的用法確實有異,可見馮氏這別出心裁的說解因不襲舊說而別有新見,這就令人涵泳不盡了。而馮氏此等說法對理解《論語》《孟子》原文確有如湯沃雪之功,類似勝義在書中可謂俯拾即是。因為馮氏的國學素養極為深厚,這並不是當今某些學者所能望其項背的。其實,這也不難理解,因為時代環境和個人境遇早已大為不同。
再就是馮氏說解所徵引前人與時人的說法頗多,只要是有助於理解《論語》原文的就收錄,而並不以說話者的聲望來取捨,所以書中除引錄一些學術權威的說法外,還使得許多現在名不見經傳者那頗具見地的解說得以保留;這種治學方法頗為可取。尤為可說者,馮氏對當時業已被尊為聖人的朱熹之說(蓋指朱氏《四書集注》一書)亦敢多所訾議,但這是出於做學問的公心,因此也就多所匡正朱氏不當甚乃錯誤的解說了。如講解《衛靈公篇·顏淵問為邦章》中為孔子所稱“放鄭聲,遠佞人。鄭聲淫,佞人殆”時,便指出“雅與鄭聲,皆其聲調,非指其詞。朱子認作男女淫奔,而輕改《鄭風》之序,冤哉!”頗具見地。又如對《季氏將伐章》講解時,文末斷定“朱子分作兩節,便沒分曉”,所說頗合事實而不唯名人之言為是。誠然,馮氏亦並不全跟朱子唱反調的,比如他講《子貢問曰有一言章》時即稱“朱注甚明”。對此,馮氏自述“亦非定與相左,只是虛心觀理”(具見《子曰眾惡章》解說語)。總之,馮氏講述時這種實事求是的學術態度,為我們最終確切理解《論語》《孟子》提供了良好的版本;而這,無疑是令人嘆賞不置的。
自然,閱讀馮氏的說解,對我們洞徹《論語》《孟子》行文中的文法高妙之處大有幫助。除了對原文重出者不予說解,馮氏幾乎對《論語》《孟子》(尤其是前者,下同)原文做到字字精研,句句確評,而且必使原文蘊涵無餘剩而後已的程度;這種著意深入研究和真切賞析的境界確乎使人讀後頗覺痛快淋漓。至於他扼要論說《論語》《孟子》原文中那巧妙的筆法,尤其有利於初學習文者;而對於行文老手來說,它其實亦不是沒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如在《衛靈公篇·子曰君子義章》所批點“首尾兩‘君子’正相呼應”等等,即是。而全書所涉此類寫作技巧者,真可謂觸目即見;而這,對現在人們有志寫好文章和洞明古人行文用意者自是大有裨益,而且時時饒有醍醐灌頂之樂。
我編注馮氏經解“四書”的版本及其他
必須說明的,由於底本《四書指月》並不同具《論語》《孟子》原文,這在當時的社會環境或許不成問題,但現在卻恐怕就不一樣了,因為當今絕大多數讀者遠沒有達到“飽讀四書五經”的程度;故此,若沒有《論語》《孟子》原文對看,那就勢必對深入理解和確切掌握《論語》《孟子》精義是個障礙,而且這還不僅僅是“閱讀不便”而已。舉個例子說,如《顏淵篇·子張問士章》中的“夫達節”,底本和其他刻本原多訛為“天達節”,致使後來諸多古籍出版社點校本亦多沿襲其誤;如此之類,其他地方尚多。因此,若不照錄《論語》原文,則多數讀者勢必難以理解馮氏文中的所謂“天達”究為何所指,那就更別奢望能夠立刻明白馮氏原本精闢的論述意義何在了。又由於《論語》《孟子》原文前後頗多重出,故馮氏對後出的語段就不予解說了。
故本編為使《論語》《孟子》原文完整起見,特行取錄,以便使之成為完璧。於是我取坊間權威的《論語》版本並移錄在馮氏說解之前,但其中文字因版本之故而頗多不同者,則擇善而從,且於文後略作按語以供讀者採擇。又因本編句讀有與通行版本頗有不同處,這是按照古人所指明的“當同者不得不同,當異者不得不異”的原則進行的,“雖一時或駭里耳,後世不乏子云,必有玄吾玄者矣”(具見馮氏《〈麟經指月〉發凡》);對此,誠可謂“於我心有戚戚焉”(具見《孟子·梁惠王上》)。昔人有所謂備此一書,即不必更求《論語》其他版本的說法,這是可信的。對此,相信《孟子指月》亦然。
誠然,馮氏解說也並非全無可商榷的。如對《泰伯篇·太宰問章》中解釋“吾少也賤,故多能鄙事”時,以為“夫子以‘多能’為‘鄙事’”云云,與《論語》原意似乎就有些游離甚乃誤會了。如此之類,其他地方也有,請讀者自行留意。
但總之一句話,讀者若能時時做到念誦馮氏《論語指月》《孟子指月》,則達到明事理,會讀書,善撰文,足研究,能管理,擅領導等等境界,是當可深信不疑了。而宋代開國宰相趙普所謂“半部《論語》打天下,半部《論語》治天下”(語本《鶴林玉露》卷七;其實,《孟子》又何獨不然!),這或許就是對上述見解的最簡括性闡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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