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中海地區項目法

地中海地區項目法( Mediterranean Regional Project Methodology),亦稱“地中海地區規劃模型”。流行於 60 年代。由帕內斯(Herbert S.Parnes)於 1962 年根據地中海地區項目總結出。該項目為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OECD)於 1961 年在地中海地區的 6 個國家——希臘、義大利、葡萄牙、西班牙、土耳其和南斯拉夫所做的長期(至 1975 年)教育規劃,是把人力預測做為教育規劃基礎的最早嘗試之一。

以人力——產出比率法為主,綜合地運用了僱主估算法、國際比較法等。規劃步驟:(1)預測經濟的總產出;(2)預測各經濟部門的產出;(3)預測各部門的勞動生產率;(4)預測各部門的職業分布;(5)預測總職業分布;(6)預測與各職業有關的各種教育需求;(7)預測總教育存量;(8)預測按教育分類的人力增量;(9)預測畢業生總流量。每種教育規格的人力需求量可由(Y)(Yj)(Lj/Yj)(Lk/Lj)(Lj/Lk)求出。式中,Y 為國民收入,L 為勞動力規模,j 為經濟部門,k 為職業,i 為教育規格。這一方法堪稱為 20 世紀 60 年代教育規劃法的代表,被眾多的國家和地區所仿效。優點在於對各經濟部門的勞動力需求同時做出預測,但由於所用資料和每一步驟的假定前提不充分或不可靠,60 年代末逐漸受到冷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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