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決定

國務院關於成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決定是國務院於1998年06月25日發布,自1998年06月25日起施行的法律法規。

基本介紹

  • 發布部門:國務院
  • 發布日期:1998年06月25日
  • 實施日期:1998年06月25日
  • 效力級別:國務院規範性檔案
  • 法規類別:科技綜合規定與體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為加強對科技、教育工作的巨觀指導和對科技重大事項的協調,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推進科技、教育體制改革,提高我國科技、教育水平,促進經濟與社會事業的發展,決定成立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
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審議國家科技和教育發展戰略及重大政策;討論、審議科技和教育重要任務及項目;協調國務院各部門及部門與地方之間涉及科技或教育的重大事項。
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朱鎔基國務院總理
副組長:李嵐清國務院副總理
成員:曾培炎國家發展計畫委員會主任
盛華仁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主任
陳至立教育部部長
朱麗蘭科學技術部部長
劉積斌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
項懷誠財政部部長
陳耀邦農業部部長
路甬祥中國科學院院長
宋健中國工程院院長
徐榮凱國務院副秘書長
國家科技教育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辦理領導小組日常的事務性工作。辦公室設在國務院辦公廳,具體工作由秘書三局承辦。辦公室主任由徐榮凱同志兼任。另設一位專職副主任(副部長級)。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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