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2010年12月21日,國務院以國發〔2010〕46號印發《關於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規劃》將國土空間劃分為最佳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四類主體功能區,並規定了相應的功能定位、發展方向和開發管制原則。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第一個全國性國土空間開發規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務院關於印發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的通知
  • 性質:通知
  • 發布單位:國務院
  • 內容:國發〔2010〕46號
通知內容,規劃內容,

通知內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現將《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以下簡稱《規劃》)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規劃》是我國國土空間開發的戰略性、基礎性和約束性規劃。編制實施《規劃》,是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重大戰略舉措,對於推進形成人口、經濟和資源環境相協調的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促進經濟長期平穩較快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長遠目標,具有重要戰略意義。
各地區、各部門要從全局出發,統一思想,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切實抓好《規劃》的貫徹落實。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要按照《規劃》明確的原則和要求,儘快組織完成省級主體功能區規劃編制工作,並認真實施。各部門要根據《規劃》明確的任務分工和要求,調整完善財政、投資、產業、土地、農業、人口、環境等相關規劃和政策法規,建立健全績效考核評價體系,加強組織協調和監督檢查,全面做好《規劃》實施的各項工作。

規劃內容

詳見主詞條:全國主體功能區規劃
構建三大格局
規劃明確,我國將構建“兩橫三縱”為主體的城市化戰略格局,在最佳化提升東部沿海城市群的基礎上,在中西部一些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好的區域,培育形成一批新的城市群,促進經濟成長和市場空間由東向西、由南向北拓展,在發展中逐步縮小區域差距。
還要構建“七區二十三帶”為主體的農業戰略格局,保障全國耕地數量質量和農產品供給,為進一步增強農業政策的針對性發揮導向作用。
此外,還要構建“兩屏三帶”為主體的生態安全戰略格局,約束盲目無序的開發行為,實現可持續發展,實現在現代化建設中保持必要的“淨土”。
四類開發模式
規劃按開發方式,將國土空間劃分為最佳化開發區域、重點開發區域、限制開發區域和禁止開發區域。
最佳化開發區域是經濟比較發達、人口比較密集、開發強度較高、資源環境問題更加突出,從而應該最佳化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重點開發區域是有一定基礎、資源環境承載能力較強、發展潛力較大、集聚人口和經濟的條件較好,從而應該重點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的城市化地區。限制開發區域分農產品主產區和重點生態功能區。禁止開發區域是依法設立的各級各類自然文化資源保護區域,以及其他禁止進行工業化城鎮化開發、需要特殊保護的重點生態功能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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