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根據省編委《關於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機構設定的批覆》(吉編髮[ 2011] 65號),現就四平紅嘴經濟技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有關事宜規定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 性質:市政府派出機構
管理體制,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管理體制

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和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分別為中共四平市委和四平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代表市委、市政府領導開發區的各項工作,行使同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審批、經濟協調與社會管理職能,對區域內黨務、經濟、行政和社會事務實行統一領導、統一規劃、統一管理。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和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採取一套班子、兩塊牌子的方式設定。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市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區域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各項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依據政府主管部門的總體建設規劃,依法編制區域內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
(三)制定區域內招商引資政策,編制招商規劃,發布對外招商項目;組織對外招商活動,管理區域內的進出口業務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四)按照許可權規定審批區域內投資項目,核發相關證件;審核或申報區域內創匯企業、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企業,協助區域內企業辦理各項行政審批事項。
(五)負責區域內各項基礎設施、公用設施和其他建設項目的建設、監督和管理。
(六)貫徹執行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受同級人民政府委託,承辦土地管理的前期具體事務性工作。
(七)負責區域內黨員幹部和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做好乾部的任免、獎懲、培養、教育和選拔等工作。
(八)研究和處理區域內重大突發性事件,並及時向黨委、政府報告情況。
(九)依法管理區域內的財政、國有資產、環境保護、安全生產和社會治安等工作。
(十)負責區域內的社會事務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設在區域內的派出機構、分支機構。
(十二)維護區域內社會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權利,保障企業依法自主經營和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有的自主權。
(十三)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行使同級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設定內設機構6個:
(一)辦公室
(二)經濟技術合作局(加掛投資服務局牌子)
(三)經濟發展局
(四)規劃建設局(加掛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牌子)
(五)財政審計局
(六)社會事務管理局

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核定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5名,所需編制使用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原核定的全額撥款事業編制40名,使用市機動事業編制5名。核定四平紅嘴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領導職數5名(1正4副),黨政正職配備副市級領導幹部,副職配備1名正縣級領導幹部,其他副職配備副縣級領導幹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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