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伊州區財政局

哈密市伊州區財政局是哈密市伊州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根據我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擬定全區財政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在國家授權的範圍內,擬定財政、稅收、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以及財務、會計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制定和監督執行財政、財務、會計、國有資金基礎管理的規章制度;制定和監督執行預算外資金管理政策及規章制度;受區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處理涉及財政、稅收、債務等方面的涉外事務。
三、編制全區和區本級年度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區人民代表大會批准的財政預算;編制全區和區本級年度財政決算;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及區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委會報告全區和區本級財政決算;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區級非稅收入和財政專戶;管理有關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契稅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四、根據國民經濟發展計畫,按照區政府下達的任務,擬定全區財政稅收收入計畫。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擬訂政府採購政策和控制社會集團消費政策;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制定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貫徹和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制定全區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六、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包括區投資基建項目的財政撥款、區級財政投入的科技三項費用、挖潛改造資金、支農資金等。
七、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擬定全區性社會保障資金財務管理制度;擬訂住房改革中財務管理制度。
八、執行國家外債管理的方針政策,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規章制度;承擔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等談判與磋商業務;管理政府的國內外債權、債務。
九、貫徹並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和分行業的財務制度;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督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會計的法律法規,制定相關制度並監督執行;管理和指導全區會計工作;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制定全區財政監督規章、制度,監督檢查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以及各類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查處違反財經紀律的重點案件。
十二、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培訓規劃;組織財政人員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下設哈密市伊州區鄉(鎮)財政管理局、農業綜合開發管理辦公室、國庫集中支付中心三個副科級事業單位,內設辦公室、預算股、綜合股、會計股、監察股、農財股、文行股、企財股、經建股、工資股、國庫支付中心、政府採購辦;統管12個基層財政所。全局行政編制32人,事業編制105人(其中基層財政所89人),有在職職工156人,其中少數民族78人,黨員80人;本科學歷80人,大專學歷55人,中專及以下學歷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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