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政秧歌

和政秧歌

和政秧歌是流傳於甘肅省和政縣及周邊地區的一種傳統舞蹈,主要用於春節期間的社會表演。為甘肅省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和政秧歌,具有深厚地民眾基礎和根深蒂固的歷史淵源。其特色鮮明,人數眾多,場面宏大,氣勢恢宏,內容豐富,花樣繁多,涉及地域廣闊。在周邊地區獨樹一幟。2004年,香港鳳凰衛視到甘肅採風,對和政秧歌進行了現場錄製拍攝。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和政秧歌
  • 分類:舞蹈
  • 地區:甘肅
歷史淵源,形式內容,前五角,中三角,後五角,雜角,基本特徵,社會影響,傳承人,非遺信息,

歷史淵源

秧歌,亦稱社火,最初是一種春祀秋報的民間祭祀活動。“社”古指土地神,也指祭社神的節日,如春社、秋社。“社日四鄰並結綜會社牲醪,為屋於樹下,先祭神,然後饗其胙”(見《荊楚歲時記》)。由此可見,人們先祭神,後吃祭肉、飲黃酒,歡樂之時,又歌又舞,定會有些雜耍。再看“社火”一詞,舊時指節日扮演的各種雜耍雜戲。李斗在《揚州畫舫錄》中記載:“立春前一日,太守迎春於城東蕃鰲觀,令官妓扮社火,春夢婆一,春姐二、皂隸二、春官一”。這似乎是今日秧歌的雛形:春夢婆可能是今日秧歌隊中的“妖婆”,春姐和皂隸,似為今日的“臘花姐”和“中郎”,而那個春官定是“社火官”無疑了。今日龐大的秧歌隊,就是在此基礎上逐步發展起來的。“社火”一詞及其活動記載,最早則見於南宋詩人范成大《上元紀關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中有“輕薄行歌過,顛狂社舞呈”的詞句,范自注曰:“民間鼓樂,謂之社火。不可悉記,大抵以滑稽取笑”。可見秧歌在當時已初具規模了。據20世紀初民國《和政縣誌》記載,“入正月過三日即演社鼓,或城或鄉不拘。十三日城內張燈,鄉民以社鼓來賀,男婦遊覽……”。這一方面說明了縣城十三秧歌會的情形,同時也說明秧歌在和政各鄉鎮的發展與歷史。據考,當時表演的節目就有“竹馬兒”、“刀舞”、“旱龍船”、“獅子舞”等等。到了明清時期,秧歌不但有說有唱,有歌有舞,而且還出現了一定故事情節的小戲,更是程式固定,臻於完善。
和政秧歌
和政秧歌始於14世紀(明代),盛於17世紀(清代),變革於20世紀初(民國),發展於20世紀50年代以後(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後),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更加繁榮壯大。
它是由祭祀活動演變而成的娛樂活動,又通過文化交流,不斷充實和豐富內容,如秧歌從宗教活動中吸取了音樂營養之後,才有了伴舞的樂隊。特別是秧歌中演奏的嗩吶曲牌有不少就是神曲,或帶有濃厚的宗教色彩,如和政南部牙塘、石咀一帶的“牛犢爺”借用巫師羊皮鼓,旱船表演中有扮演觀世音菩薩的,演唱詞中“九繡我佛蓮台坐,十繡童子拜觀音”等,就是受祭詞的影響。再如“春牛”,古代有以春牛祝歲的習俗,因為牛是農事活動中的主要工具,堪作農事的象徵,所以和政秧歌中的玩春牛等雜耍節目不僅是古代習俗的繼承,而且也體現了各族人民共同祝願農牧業豐收的願望,更具有高原農牧業地區的特色。再如《舞獅》,據考,最早出現在公元3世紀(三國時期),而且是通過絲綢之路由西域傳入的,說明地處古絲綢之路要道的和政地區,接受它的機會比內地更早。到了14世紀明代以後,大量漢族移民遷入,又帶來了南方的旱船、鞭子、竹馬燈;20世紀初的民國初年到河州地區經商的山西、陝西商賈又傳進了“跑驢”。和政秧歌在清代之前一律為“地蹦子”(即不踩高蹺,徒步表演),20世紀初的民國初年,有少數人開始踩五寸蹺子,大多數仍為徒步表演。1933年(民國二十二年)青海馬家軍馬步芳的國民軍)一個連駐防和政,春節時士兵玩起了高蹺秧歌(蹺高三尺),有四大光棍、打狗熊等節目,很受民眾喜愛,1934年、1935年(民國二十三、四年),和政縣城附近的民眾和龍泉書院也相繼玩起了高蹺秧歌,從此,縣城附近高蹺秧歌逐漸取代了“地蹦子”。之後,和政秧歌經過不斷的更新、完善,形成了一個綜合性的歌舞表演形式,成了民眾每年農曆正月初三至十七期間鬧新春,深受民眾喜愛的傳統藝術。

形式內容

和政秧歌節目豐富,陣容龐大,演員多達二百多人。形式多樣,有說有唱,載唱載舞,並伴有武術、雜耍、雜角表演,氣氛熱烈,異彩紛呈。
和政秧歌大體上由“前五角”、“中三角”、“後五角”三大部分以及“雜耍雜角”組成,行進和演出都按前後順序進行,只有雜角可以穿插在隊伍中間,任意發揮,隨處即興表演,取樂於觀眾。和政秧歌的基本排序為:

前五角

1、流星:流星排在秧歌隊的最前列,用以開路打場,一般由二人至四人組成,須有一定的武術功底且體質較好、身體矯健的人擔任。白天使用鐵(銅)制流星,夜間為火流星,其衣著為傳統的武生打扮。
2、儀仗隊:排在隊伍的第二位,置大幅橫額二、三幅,寫有該秧歌隊的隊名和宣傳口號等,並有彩旗若干面為輔襯,以增加秧歌隊氣氛。與此同行的是秧歌柱子,後稱為主席團,是秧歌隊的總指揮,一般在五人以上,多為本村(社)德高望重的組織者和老把式(導演)擔任,胸前佩戴寫有“主席團”三字的紅色小彩條,主要負責秧歌隊的組織聯絡工作,並在秧歌出進場時致“告畢詞”、接受饋贈禮品等。
3、旱船:旱船傳統的有一隻船、兩隻船、四隻船、八隻船等不同的題材,表演內容多取材於歷史典故,如“童子拜觀音”、“匡胤送金妹”、“東吳招親”、“八仙過海”、“薛丁山大戰樊梨花”、“七仙女”等。
旱船表演時,其進場由“四大光棍”伴唱《十繡》的曲調引船,同時有專用的鼓點和嗩吶來伴奏。表演形式有“穩盪”、“飛馳”、“旋渦”、“擱淺”等,同時伴有互相打鬥、停舟盤旋等戰鬥情節。旱船表演氣氛熱烈、神情激盪,將每個歷史典故表現得活靈活現,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
4、“四大光棍”:由四個男角和四個男扮女裝的女角組成,扮男角的戴禮帽、墨鏡,上身著白襯衣、黑坎肩、肩上斜搭宣傳政策的綬帶,下身著黑褲子,腰挎眼鏡盒、腰刀,右手持扇,左手叉腰,扭動起來,舞步矯健,動作瀟灑大方;扮女角的踩低蹺(約1.5尺),戴假髮,配以釵簪首飾,黑紗製成的獨辮,末端彩綢扎結,垂於膝下,上著大襟綢緞服,下身穿羅裙,一手持扇,一手拿彩巾,亦戴墨鏡,歌舞時,動作小而優雅舒展、婀娜多姿,盡顯年輕女性的矜持、羞澀之情,在表演中演唱的傳統曲令有《織手巾》、《繡金匾》和《蘭橋相會》等。
5、樂隊:傳統秧歌的樂隊通常由三弦、二胡、板胡、笛子、木魚、撞鈴、棒子等民樂組成。隨著時代的發展,又吸收了手風琴、小號等西方樂器,大大提高了伴奏效果。樂隊的任務是為行進間和進場後表演的“四大光棍”及“跑驢”等小節目的表演做伴奏。主要負責伴奏的曲令有《柳青》、《八譜》、《四季歌》、《採茶撲蝶》、《十二個月》等。

中三角

“中三角”的組成,人數最多,為秧歌的主體,排在“前五角”之後,在行進和進場後“舞花場”最有聲勢。其組成為:
1、霸王鞭:亦稱童子鞭,由少年兒童扮演,武生打扮,一般由二人或四人組成。表演者執一米長竹(木)製成的鞭桿一根,鞭之兩端裝響環,鞭身以紅、白、黑漆塗染,鞭之粗細以執鞭者用之適宜為佳,表演時,隨鼓點節奏在跳躍騰轉中用鞭的兩端擊打身體的肩、肘、腿、腳等部位,其動作矯健靈活,是秧歌隊不可缺少的兒童表演項目。
2、膏藥燈:是一種木製紙糊、畫有八卦圖案的燈籠,下方接有約1.5尺長的木柄,總長約一米多,夜間表演時則裝有蠟燭。玩手一般有2人或4人,表演者右手掌燈(木柄),左手持鈴(裝有鋼珠的圓形鐵鈴,搖動時發出清脆的響聲)。掌燈者傳統上扮為古代武將形象,身著戰裙,頭戴武生巾,兩身側插雉尾長羽,臉譜為一紅一黑,威武兇猛,排在身子佇列前邊,在秧歌行進時,各領一分隊,身子佇列隊形的變換和表演,都以其手中的響鈴為號。
3、身子:身子是由中郎(男角)和臘花姐(女角)搭配組合而成。通常為十對四十人組成,有時也可視秧歌的規模可增減,但須雙數。身子中臘花姐大多數踩高蹺(蹺高一米以上,木製),衣著打扮與“四大光棍”中女角無異。男角不踩高蹺,裝束與“四大光棍”中的男角相同。行進中的舞步聽鼓點指揮,進入表演場地時最先表演,男引女跟,左右穿插,前後照應,配合十分密切,稱作“舞花場”[傳統的稱謂是“載(音zhai,去聲)花場”],在舞的同時,在樂隊的伴奏下演唱傳統的《十盞燈》、《孟姜女》等曲令,是和政秧歌最具地方特色的精華所在。
身子的表演形式分為行進表演和場地表演二種,行進表演節奏慢、動作簡單;場地表演則節奏快而動作複雜,整個過程在進場和退場時最為精彩,表演者大步奔跑,搖身狂舞,此時滿場彩帶飄揚,鑼鼓震天、全場雷動,表現出“社火”故有的熱鬧、紅火、歡快的氣氛。

後五角

後五角是秧歌的最後一部分,是由鼓(有大鼓、小鼓之分)、鑼、鈸、嗩吶等組成,統一由一位玩手手持拂塵(多用牛尾巴製成,俗稱“纓刷”)來指揮。鼓在秧歌里起統攬全局的作用,秧歌隊的行進、隊形變換,均聽從鼓點指揮。嗩吶在秧歌行進時吹奏,以壯聲勢和體現喜慶吉祥的氣氛,在旱船表演時進行伴奏,其他項目中不再多用。後五角中,大鼓只作為秧歌舞蹈的總指揮,小鼓卻能單獨表演,鈸、鑼等一般只配合鼓點而用,沒有獨立的操作形式。2003年,和政部分秧歌引進了蘭州的太平鼓,增加了和政秧歌的陣容和氣勢。
和政秧歌

雜角

雜角是正角之外的其他角色,主要有:妖婆、鬼子(男丑角)、笑和尚、駕鷹、尕黑驢、獵人與狗熊、春牛、紙馬(竹馬)、社火官(春官)、貨郎等等。
雜角的表演形式不拘一格,主要以滑稽動作和幽默語言來打趣逗樂觀眾,營造喜慶氣氛,增加秧歌的趣味性。其中妖婆、鬼子在表演時以說吉利話、祈福祝願為主要表現形式,輔以歌唱,並適時宣傳計畫生育、科技推廣、和諧社會建設等黨的方針、政策。

基本特徵

1、具有悠久的歷史傳承性。秧歌亦稱“社火”,由原始的春祀秋報的祭祀活動演變而成,和政秧歌自14世紀(明代)逐步成形以後,經17世紀的清代、20世紀初的民國近600年歷史的演變發展,到21世紀初,仍保留著傳統的特色和玩春牛、竹馬、旱船等傳統節目及莊稼會,表現最突出的就是各秧歌隊中所有角色均由男性扮演。
2、具有博大精深的包容性。其特色鮮明,人數眾多,場面宏大,氣勢恢宏,花樣繁多。除了主體多,還能容納百戲,陣容龐大。適應性強,有規模宏大、節目內容豐富的大秧歌,也有小村莊組織形式單一的小秧歌。
3、具有鮮明的地域性。和政秧歌因地域不同,形式上有了明顯區別。第一,有地蹦子和高蹺的區別,和政縣的羅家集馬家堡兩個鄉鎮部分山區地帶,還保留著古老的地蹦子秧歌,其餘鄉鎮為高蹺秧歌。第二,有大鼓和小鼓的區別。和政秧歌中的大鼓數量較少,少則一面,多則八面或十面,小鼓數量多,一般有二十至四十面組成(但必須是雙數),可變換佇列隊形,變換擊法,表演形式多樣,傳統打法有:雪花蓋頂、古樹盤根、鷂子翻身、牡丹開花等。城關、三合、新莊和吊灘一帶為大鼓秧歌,其餘地方多為小鼓秧歌。
4、具有極強的宣傳推廣性。和政秧歌不僅是傳統上的春祀秋報的敬神形式和民眾文化活動,而且也對宣傳中共的方針、政策,宣傳和政、推介和政、展示和政風采、提升和政知名度等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這一特點主要表現在秧歌曲唱詞的創新上,如《玩牛歌》:“三農政策放光芒,農民(的)生活有保障;千年奇蹟免皇糧,百姓(的)心裡暖洋洋;義務教育免雜費,貧困(的)學生上學堂;合作醫療真實惠,農民(的)身心保健康;與日俱進謀發展,富民(的)政策萬代傳!”
又如進場曲:“黨中央領導下政策英明,分牛羊,劃土地萬民歡迎,尕鸚鴿聲聲叫各顯神通,國有強,民有富,天下太平;前五角踏的是五穀豐登,中五角扭的是風調雨順,鬼子哥,妖大嫂前後照應,打鼓匠打了個國泰民安。”
再如出場曲:“黨委政府好領導,為民日夜操勞,知民心,遂民意,生活越過越好;將令正,作風高,踐行三個代表,八榮辱,做對照,(人民)地位步步提高。”
5、具有固定的表演時間和線路。和政各地的秧歌在入冬後農閒時節由各村社德高望重和技術嫻熟的“把式”倡導、組織,並進行排練。在正月初三以後陸續“出馬”(外出表演),然後依照各自活動的範圍進行演出,一般是按清代地方的會社組織和信奉地方神廟的範圍,形成一條串鄉表演的路線,稱作“馬路”,並逐步形成如下四個傳統的秧歌會:正月十三秧歌會,凡城關鎮麻藏以下及三合、陳家集、梁家寺、達浪、卜家莊及新莊鄉北部等地秧歌隊,都要在正月十三集中在和政縣城會演,俗稱“上十三”,正月十三秧歌會是有縣內參加秧歌最多、規模最大的秧歌會。正月十六秧歌會,羅家集、馬家堡一帶的秧歌隊,在正月十六集中於羅家集茨窪河會演。正月十七秧歌會,買家集鎮、新營鄉、新莊鄉南部以及城關鎮麻藏一帶的秧歌隊,在正月十七集中於買家集鎮大族村盤那寺中降香會演。歷史上陳家集、梁家寺鄉的秧歌隊,也有正月十七日上趙家寺(屬東鄉縣百和鄉)集中會演的傳統,今已廢止。石咀社火——莊稼會,買家集鎮石咀村民眾在每年正月十五日舉行迎“喜神”的活動叫莊稼會,其主旨是迎喜神。它不同於其他各地的秧歌,一般有20多人進行表演,內容多以“祈福禳災”為主,是和政縣唯一保存下來的、最具傳統的社火。每個秧歌隊根據各自的馬路結束演出叫“歇馬”、“謝將”。

社會影響

和政秧歌歷史悠久,在臨夏州乃至甘肅全省都具有較大的影響。特別是20世紀80年代以後,1984年和1985年春節、1986年9月臨夏回族自治州成立三十周年大慶以及後來每年正月十四和政秧歌應邀到州府臨夏市進行表演。1998年,甘肅省電視台對和政秧歌上十三的盛況進行了錄製拍攝,對和政秧歌向世人做了一次全面介紹。2003年,和政縣組織了近160人的和政秧歌方隊參加了臨夏回族自治州首屆民族風情旅遊觀光節開幕式表演,在甘肅衛視上播出後,這一民間藝術在甘肅全省引起了很大的反響。2003年春節,和政秧歌應臨夏縣委、縣政府的邀請,到土橋鎮交流演出,贏得了當地幹部民眾的廣泛讚譽,為和政秧歌的發揚光大、藝術交流起到了促進作用。2004年農曆正月,香港鳳凰衛視到甘肅採風,對和政秧歌進行了現場錄製拍攝。2005年、2006年春節組織和政秧歌赴臨夏表演期間,深入到臨夏電大、臨夏師範、臨夏中學等院校進行表演,深受廣大師生的青睞。經過漫長的生長和發展,不斷繼承和創新,形成了雅俗共賞、紅火熱鬧、推陳出新、日臻完美的地方藝術特色,堪稱“一座活動的大舞台”,孕育了一代又一代優秀的民間藝術家,傳承和發展了民間文化藝術。2007年初,和政秧歌引起了上級有關部門的高度重視,縣委、縣政府為保護、傳承這一民間藝術,積極開展工作,將和政秧歌申報國家級非物質遺產保護項目。

傳承人

唐文明,甘肅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政秧歌傳承人,和政縣新莊鄉槐莊村人,20世紀70年代開始,唐文明參與演出的場次不勝枚舉,他平時廣泛交流技藝,探討秧歌的傳承發展,收集嗩吶曲譜,雜角語言表述等,製作秧歌光碟200多張、錄音帶4盤,並將個人技法傳授給了馮冰冰、王貴貴、何尕生等250多人。2008年,唐文明被確定為甘肅省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政秧歌傳承人。
圖6 和政秧歌傳承人唐文明圖6 和政秧歌傳承人唐文明

非遺信息

遺產級別:甘肅省第二批非物質文化遺產
批准文號:甘政發〔2008〕43號
批准日期:2008年6月13日
遺產類別:民間舞蹈
遺產編號:21
遺產編號:Ⅲ—9
項目名稱:和政秧歌
申報單位:甘肅省臨夏州和政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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