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大常務委員會

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大常委會前身為呼和浩特市郊區人大常委會,成立於1980年。1999年7月經國務院批准將“郊區”正式更名為“賽罕區”,更名後的賽罕區人大常委會至今已經召開了五次人民代表大會。目前,賽罕區人大常委會“四委一辦”組成情況仍沿襲1985年“一室四委”的機構設定,即:組織選舉常務代表聯繫工作委員會、經濟建設工作委員會、科技文教衛生工作委員會、政法民政民族工作委員會、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呼和浩特市賽罕區人大常務委員會
  • 前身 :呼和浩特市郊區人大常委會
  • 成立時間:1980年
  • 機構設定:6個
部門設定,機構職責,

部門設定

一、區一屆人大常委會領導基本情況及分工:
趙連炳 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男
主持區人大常委會全面工作。
雲 瑤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女
協助常委會主任分管辦公室和組織選舉事務代表聯絡工作委員會工作。監督、指導城建、國土資源、城管、拆遷、礦保、環衛、信訪、檔案工作,聯繫和指導烏蘭察布東街道辦事處、中專路街道辦事處、巴彥鎮人大工作。
趙潤成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男
協助常委會主任分管經濟建設工作委員會工作。監督指導財政、農牧、水電、林業、供銷、農業開發、扶貧、民政、民族、殘聯、計畫經濟貿易、審計、統計、經濟技術協作、鄉鎮企業工作;聯繫氣象、金融、郵電、保險工作,聯繫和指導金河鎮、西把柵鄉人大工作。
彭金川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男
協助常委會主任分管法制工作委員會工作,監督、指導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監察、交通、人事勞動、就業服務、杜會保障工作,聯繫國稅、地稅、工商、武裝、預備役工作;聯繫和指導大學西路街道辦事處、大學東路街道辦事處、榆林鎮人大工作。
郝雲鵬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男
協助常委會主任分管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工。共青團、婦聯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聯繫和指導人民路街道辦事處、黃合少鎮、巧報鎮人大工作。
區人大黨委會調研員:
李景平 女
王虎虎 男
李海瑞 男
二、“四委一辦”機構的領導人員構成情況
1、區組織選舉代表聯繫工作委員會:
主 任:武蘭柱
副主任:李鳳霞
2、區經濟建設工作委員會:
主 任:杜文強
副主任:武忠貴
3、區教育文化衛生工作委員會: 。
主 任:閆冬艷
副主任:曹 穎
4、區法制工作委員會:
主 任:段月厚
副主任:金福忠
5、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主 任:齊煥堂
副主任:雲耀平 段美蘭

機構職責

呼和浩特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機構設定及職責
一、辦公廳
主要職責:
1、為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主任會議討論、決定問題提供法律依據和有關參考資料。
2、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主任會議的服務工作。
3、起草常委會綜合性檔案,編輯出版市人民代表大會檔案彙編和常委會會刊。
4、負責常委會機關文書處理、機要保密、資料管理工作,收集、整理人大工作信息。
5、徵集、整理向常委會提出的議案,負責對常委會交付“一府兩院”承辦的議案、審議意見的督辦催辦工作。
6、承辦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對市人民政府、市中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及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的具體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和人民民眾的來信來訪。
7、負責常委會機關行政、人事保衛、離退休人員的管理等項工作。
8、承辦常委會會議、黨組會議、主任會議和秘書長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辦公廳內設機構
1、秘書處
主要職責:協助分管領導處理機關事務,協調機關政務;承辦常委會會議、主任會議和機關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收發運轉、機要保密、檔案印發、印鑑管理、文書檔案管理;負責市人民代表大會檔案彙編和常委會會刊的編輯;負責常委會及辦公廳對外工作聯繫和領導同志政務活動安排。
2、新聞信息處:
主要職責:負責市人大新聞宣傳及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傳遞人大工作信息;指導全市人大系統的信息和宣傳報導工作;編印機關內部刊物;聯繫有關新聞單位;網站信息採集。
3、綜合督查處:
主要職責:負責起草常委會和辦公廳綜合性文稿、報告及常委會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組織進行調查研究和理論研究;承辦常委會監督工作的綜合協調事宜;負責會議議定事項和領導交辦事項的督查工作;管理機關圖書資料。
4、人事處: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教育培訓、考核、計畫生育等工作;負責常委會黨組會議的會務工作及黨組中心組學習的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參照實施《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管理工作。
5、信訪處:
主要職責: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的接待與處理工作;開展對人大信訪工作的協調、分析、研究;協調處理、轉辦、
督辦有關信訪案件;對來信來訪進行分析研究,及時準確地通報反映信訪情況。
6、行政處: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的財務管理,財產、物品管理,辦公用品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機關重要賓客的接待工作;負責領導辦公室的服務和安全工作,負責信函、報紙的收發等工作;負責機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7、離退休人員工作處:
主要職責: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
三、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
選工委主要職責:
1、同有關部門協商提出選舉、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的立法規劃和立法計畫項目。
2、負責起草和修改選舉、任免、代表工作等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
3、負責本級和上級人大代表的選舉和補選工作,指導旗縣區、鄉鎮人大換屆選舉工作。
4、承辦市人大常委會對“一府兩院”組成人員的辭職、任免工作的具體事宜。
5、負責市人大常委會任命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任前法律考試的有關工作。
6、負責對選舉、任免、代表工作及相關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調查研究。
7、負責組織聯絡自治區和市人大代表的學習、培訓、視察、調查和代表的考核管理工作。
8、負責本級人大各代表團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徵集、分類、轉辦和督辦工作,並負責向市人代會報告辦理結果。
9、負責自治區和市人大代表列席市人代會、常委會會議工作,負責公民旁聽市人大常委會會議工作。
10、協助各專門委員會完成“一府兩院”被任命人員的述職評議工作和代表評議工作,指導各旗縣區人大代表評議工作。
11、受理人民民眾對各級人大選舉工作及人大代表執行代表職務方面的來信來訪和對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檢舉、揭發、控告。
12、負責同各級人大常委會的聯絡工作。
13、管理選舉和代表活動經費。
14、完成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選工委辦公室主要職責:負責本委員會的會務工作和決定事項的督辦落實;負責文稿、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和日常行政事務性工作;承擔起草、審查地方性法規草案的具體工作;承擔視察、調研和執法檢查等服務工作;承擔有關代表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承擔有關法律、法規草案徵求意見的具體工作;負責與有關部門、單位的聯繫、協調工作;承辦本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法制工作委員會
法工委主要職責:
1、編制呼市地方立法規劃草案和年度立法計畫草案,並組織協調實施。
2、負責市人大法制委員會對市地方性法規草案、地方性法規修正案草案統一審議的具體工作。
3、起草與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草案和法規修正案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4、組織討論有關法律、法規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5、負責市人大常委會依法治市工作的綜合協調。
6、辦理關於立法綜合方面的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
7、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批地方性法規的具體工作。
8、負責擬定有關地方性法規解釋草案,法律、法規有關問題的詢問和答覆。
9、負責市地方性法規彙編和地方性法規單行本的編輯、發行工作。
10、組織開展市地方立法工作的調查研究和交流活動。
11、完成常委會會議和主任會議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室主要職責:
負責法制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的會務、綜合、文秘、信息和日常行政事務性工作;負責有關議案、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辦理工作;承辦有關依法治市工作的具體事項;承辦有關調研的具體工作;承辦市地方性法規彙編和法規單行本的編輯、發行工作;承辦法律、法規有關問題的詢問和答覆以及有關法律草案徵求意見的具體工作;承辦地方立法研究的具體工作;承辦法制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法規處主要職責:
負責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統一審議的具體工作;承辦法制委員會提出有關地方性法規議案和法制工作委員會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草案、修正案草案的具體工作;承辦立法諮詢的有關工作;承辦法制工作委員會提出的常委會立法規劃、計畫草案的具體工作以及規劃、計畫執行中需要辦理的工作;負責市人大及其常委會向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報批市地方性法規的具體工作;負責地方性法規的公布工作;承辦法制委員會和法制工作委員會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機關黨委
主要職責:
負責市人大常委會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和紀檢監察工作。
六、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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